白鹭洲书院馆规院约的独特性条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白鹭洲书院馆规院约的独特性条款

1.倡明白鹭洲书院独特的办学理念,不以科举为根本目的,更注重学生立志、立德的培养。

如:《汪太守馆例十二条》第三条:“本府所属望诸生,不独以文章取科第而已,愿以行己有耻为士人第一义。”《王太守学规八则》第二条:“立品为学人第一义。苟负奇才而品列卑污,其余不足观也。愿尔多士各自爱鼎,持行端方,处则为一乡楷范,出则为一世羽仪。”《孔山长兴浙学说四则》第一条:“学莫先于立志。志圣贤之志,方为学圣贤之学。”第二条:“仰止先哲,如文忠、信国、整庵诸贤,模范不远,愿与同人共切向往,使乡有端人,而出为国士。是学者第一关头。”[43](注:“文忠”指欧阳修、周必大;“信国”指文天祥;“整庵”指罗钦顺。)

这些条款指出,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科举考试,为学为士,应以涵养品德,行己有耻为第一要义。要立圣贤之志,学圣贤之学,要以文天祥、罗钦顺等先贤为榜样,居家则为品行端正的乡贤,出仕则为才德俱高的国士,这才是学习的根本目的。

2.指出白鹭洲书院独特的教育思想,即弘扬理学,涵养气节。

《汪太守馆例十二条》第十一条:“乡先生有理学雅会,诸生须知敬听。其未发心于此道者,止宜闭户习读章句。不得旁观窃笑,以滋浮荡。”[44]

理学雅会,即理学讲会活动。宋朝开始,理学思想家多在书院开设会讲,向学子阐述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主张,此风一直延续至明清。由于理学思想深涩,书院要求学识尚未达到此境界的学生在房间自学,不得在会讲现场窃笑私语,以滋生轻浮放荡的不良习气。

《孔山长兴浙学说四则》第二条:“志以气节为重,气以志帅。志趋不苟,自知集义。切近如《小学》,切实如《西铭》,力行而躬体之,浩然之气所由充塞天地之间。”[45](https://www.daowen.com)

《小学》《西铭》分别为理学家朱熹、张载所作,在明代被奉为正学圭臬,白鹭洲书院以弘扬理学为己任,自然要求学生要熟读理学读本,并且躬身力行,涵养自身的浩然之气。

3.注重仪式教育,倡明祭祀对象为“孔子”及“乡先生理学、忠节、名臣”。

《汪太守馆例十二条》第一条:“以尔乡先生理学、忠节、名臣揭之坊表,将使尔诸生游息之暇,举目皆师其敬之哉。”《王太守学规八则》第一条:“敦行典礼,释奠为敬学之始,合语备德音之致,彷而行焉,古制斯复。每月朔望礼拜先圣,依班就位,各敬尔仪。”[46]

仪式,能激发学子强烈的崇敬追比之心。少年文天祥就是在踏进庐陵县学的四忠祠,看着墙上悬挂的庐陵四忠欧阳修、胡铨、杨邦乂、周必大的画像,听完父亲介绍他们的事迹之后,发出了“殁不俎豆其间非夫也”的誓言,百年后,他的誓言实现,跻身庐陵五忠之一。当年的誓言掷地有声,回响长空。

4.针对特殊周边环境设立条款约束诸生。白鹭洲书院位于洲岛,且书院旁边设有寺庙,为保证书院正常教学秩序,防止学生沾染异教,特制定相关条约。

《汪太守约禁十一条》规定:“江洲无烟火之地,特设净土庵旁守书院。其僧人另从幽径往来,与儒者各成一家。在会诸生,毋得入庵搅扰,染习异教。”“一切妇女,不许藉口烧香闲游,玷污佛场。如僧人勾连纵容访出,将本僧责逐,妇女连夫、父并治。”“庵内僧众,止容恪守净教者十人诵经礼佛,免其接应官府。游方僧众,并宜斥绝,免滋混扰。”[47]

这条院规,为我们清晰地还原了白鹭洲当时的现状:书院旁设有佛教净土庵,洲上儒释并存。为防止儒生受佛家与世无争思想影响,官府对寺院管理非常严格,如发现违规行为,连同僧人、妇女及其父、夫一并交官府治罪。为限制寺院的规模,规定庵内只允许10个僧人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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