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蓝翎写这篇文章的经过
访问者:1954年,您和蓝翎两人写过一篇《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章。这篇文章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被称为“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对俞平伯、对胡适主观唯心主义乃至后来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作为当事人,请您谈一谈这件事的前后经过。(https://www.daowen.com)
李希凡:1954年这场批判运动涉及到我和蓝翎,涉及到我们当时写的两篇文章。时事变迁,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今天来回顾历史,我只能谈谈自己的记忆和想法。这是我要首先说明的。其实当时我们只是两个普通的共青团员,政治上很幼稚,对党内的情况也不了解。至于说到对俞平伯先生以至胡适的红学观点和古典文学见解有不同的看法,在我来说,是从上大学时就开始了。1952年教学改革时,我就写过一张小字报,提出意见,认为在文学史教学中,不少是胡适观点。应当说,我们是新中国第一代大学生,而我自己又早在1947年就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我的姐夫是一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我曾在他家寄居两年,一面帮助他写作,一面在山东大学旁听。青岛解放后,军管会文教部的王哲同志知道我读了不少马克思主义的书,就主动写信介绍我到华东大学(革命干部学校)去学习,在那里进一步接受了革命教育。1951年华东大学和山东大学合并,我又回青岛在山东大学中文系读书,和蓝翎同学。当时,全国解放不久,党的威信很高,很多老师在政治上虽然倾向进步,拥护共产党,但学术思想上,恐怕是资产阶级的影响比较多,特别是古典文学的教学中,胡适的影响还不小。课程内容,总是讲考证多,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作品内容,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作品的思想倾向,以及分析作品的艺术成就,比较少。可以说,真正能说出《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伟大成就的,几乎没有。这使我们很不满意。1953年,我们毕业了,我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做研究生,继续学习;蓝翎也分配到北京师大工农速成中学教书。记得是1954年春假中的一天,我和蓝翎在中山公园的报栏里看到了《光明日报》上登的俞平伯先生的一篇文章,联想起前些时看到的俞先生在《新建设》1954年3月号上发表的文章《红楼梦简论》,我们就商量要对他的那些观点写一篇文章进行商榷和批驳。这样,我们就利用春假的时间写出了那篇《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对俞先生《红楼梦》研究主要观点的不同意见,也比较扼要地阐述了我们对《红楼梦》思想艺术成就的评价。由于当时我是《文艺报》的通讯员,就先写了一封信询问一下,大意是说我们写了这篇文章,长了点,有9000多字,不知能不能用。但等了一段时间,《文艺报》没有回音。我就把文章寄给了我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文史哲》杂志执行编辑葛懋春同志,他是一名历史学家。这样,文章就在《文史哲》1954年第9期上发表了。《文史哲》是建国初期较早创办的社会科学的学术刊物,倡导和创办这个刊物的,是当时我们的老校长、中国著名的现代史学和鲁迅研究专家华岗同志。他主持下的山东大学学术思想很活跃,《文史哲》的办刊宗旨,也是不拘一格,不大讲论资排辈,而且主张不同学术观点可以进行讨论,很有点百家争鸣的味道。我在大学二年级时,就曾有过一篇读书报告被刊用过。写完《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以后,我们觉得话还没有说完,就在1954年的暑假,又写了一篇文章,这就是《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研究》是俞先生解放后出版的一本著作。文章写出后,寄给了《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