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伙伴的苹果农药残留限量

第三章 贸易伙伴的苹果农药残留限量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苹果出口量在1万t以上的目标市场共有18个,其苹果出口量之和占中国全部苹果出口量的98.5%,具体包括孟加拉国、菲律宾、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俄罗斯、朝鲜、哈萨克斯坦、缅甸、尼泊尔、马来西亚、中国香港、阿联酋、巴基斯坦、新加坡、斯里兰卡和沙特阿拉伯(图16)。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统计数据,2017年中国苹果进口量在0.1万t以上的来源国共有6个(图17),包括美国、新西兰、智利、南非、法国和波兰,进口苹果总计6.84万t,占中国全部苹果进口量的99.4%。

图示

图16 中国最主要苹果出口目标市场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17 中国最主要苹果进口来源国

在上述主要贸易伙伴中,美国、波兰、印度、俄罗斯、法国、智利和南非也是世界苹果主产国,相关苹果农药残留限量已在第二章详述。孟加拉国、缅甸、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遵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作为欧盟成员国,法国和波兰均采用欧盟制定的残留限量。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均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执行欧亚经济联盟制定的残留限量。CAC、欧盟和欧亚经济联盟的苹果农药残留限量详见第一章。菲律宾遵从CAC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当CAC未制定残留限量时,采用美国制定的残留限量;菲律宾无默认限量。阿联酋遵从CAC制定的残留限量;CAC未制定残留限量时,采用欧盟制定的残留限量;CAC和欧盟均未制定残留限量时,采用默认限量0.01mg/kg。沙特阿拉伯主要基于CAC标准制定了本国的残留限量。沙特阿拉伯首先遵从海湾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然后遵从CAC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最后遵从美国和欧盟农药残留限量中较低者(即限量值较小者)。当GCC、CAC、EU和美国均未制定残留限量时,沙特阿拉伯采用默认限量0.01mg/kg。海湾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CC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制定了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农业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第1部分》[《Maximum limits for pesticide residues in agriculural food products—Part 1》(GSO 382:1994)]和《农业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第2部分》[《Maximum limits for pesticide residues in agriculural food products—Part 2》(GSO 383:1994)],前者涉及除虫菊素、敌草快、对硫磷、邻苯基苯酚、马拉硫磷、皮蝇磷、三苯基锡、杀扑磷、五氯硝基苯、溴硫磷等10种农药,后者涉及敌杀磷、毒虫畏、二苯胺、二嗪磷、乐果、联苯、灭菌丹、乙氧喹啉、育畜磷等9种农药。朝鲜和尼泊尔的农药残留限量均无法获取。

下面逐一介绍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中国香港、新加坡、新西兰等8个主要苹果贸易伙伴的苹果农药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