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改进行动的跟进与反馈
将“加强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运用改进功能”纳入近三年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之中,其中“有否对所反馈问题的整改改进工作,开展过程性的调研指导和督查”是考核要点之一,保证改进行为持续深入地开展,同时也进一步校验改进的效果,以适时调整改进的方向和策略,确保改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区域在推进教育质量“四维评价”的改革道路上,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这一导向,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注重工具研发和数据挖掘的专业性,重视监测评价结果的改进与运用,也取得了较好成效。课题成果《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路径的实践研究》获2016年度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成果一等奖;《区域推进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路径研究》获2017年度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成果一等奖。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与拓展区域教育质量“四维评价”体系,借力评价助推区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作者:王剑波(温州市教育局),王光秋、赵桂芳(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本文发表于《人民教育》2019年第5期)(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赵树贤.卡坦斯学校效能评价模式及其拓展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07(6).
[2]以平均数差值除以总体标准差作为统计指标,相应分成五个等级,以避免对指数的差异进行过度的横向比较。“*”表示显著低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低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和区域平均水平相当;“****”表示高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显著高于区域平均水平。其中,学习压力的星级,“*”表示学习压力增量显著高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学习压力增量高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学习压力增量和区域平均水平相当;“****”表示学习压力增量低于区域平均水平;“*****”表示学习压力增量显著低于区域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