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引领:形成了“三级三阶三助”的区域推进方式
区域层面推进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研究,首先需要在推进方式上有顶层设计、宏观引领。本课题的研究,具体从质量管理主体、推进路径和推进支持三个方面,提炼了“三级三阶三助”的区域推进方式。
1.明晰了市、县、校三级教育质量管理职责
为使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更加有序,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真正落地,充分体现校本的主体性和过程性,我们对市、县、校三级教育质量评价管理职责与功能做了进一步明晰:以市、县为单位的区域教育质量评价的作用是运用规划手段,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结构性质量”;学校教育质量评价的作用是领导与帮助教师尊重教育规律,正确组织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校本评价的诊断与改进功能的“过程性质量”。
2.提炼了分层推进的“三阶”操作路径
考虑到全市学校数量众多,学校办学基础和办学水平差异大,区域推进学校教育质量评价需要分阶段、分梯次循序渐进。为此,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评价基础和发展需求,提炼了“三阶”操作路径:“一阶试点”(以试点学校的形式推进)、“二阶拓展”(试点学校间的横向拓展)和“三阶推广”(将试点学校成果向全市学校推广)。
推进的第一阶段,以试点学校为载体,完善试点学校已有的评价内容和方式,重在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规范的技术引领。第一批试点学校36所,考虑学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以及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段、类别、性质和区域等因素,从有一定评价基础的学校中筛选产生。具体研究内容涵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评价方式、学业评价数据应用、教师评价等。
推进的第二阶段,以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学校为载体,通过对第一批试点学校已有成果的横向模仿和移植,进一步拓展学校层面的评价内容和方式,在此基础上再调整、改进和深化。第二批试点学校52所,一方面考虑学校已有的评价基础,另一方面注重学校的教科研能力。具体研究内容是在第一批试点学校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拓展研究。
推进的第三阶段,形成第一、二批试点学校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成果,向全市层面推广,主要通过市级示范、县级认证和学校实践来实现。市级示范指的是市级层面通过对第一、二批试点学校中的优秀成果进行评选,认证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示范学校,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县级认证指的是(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对本县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有需求的学校进行认证,依据学校的迫切性、主动性和已有基础,对应用方案进行认证与评估,最终确定为“评价改革需求学校”;学校实践指的是,根据示范学校成果特点和“评价改革需求学校”情况,形成相应的“供给侧”“供应链”,在市、县支持和指导下,由示范学校向需求学校提供技术支持,推广相应的评价成果。
3.形成了协同合力的“三助”支持方式(https://www.daowen.com)
考虑到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在政策、专业和操作层面均存在一定困难,为了能更好地给予学校具体的扶持和保障,我们从行政助推、专家助力和联盟互助三个方面加以引领和扶持。
(1)行政助推: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提供动力引擎
行政助推,主要通过市、县联动,对试点学校在项目研究推进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和专业支持。近几年来,市级层面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州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强化质量评价优化行动,建立健全专业支持体系和督导奖励制度。同时在有关教育评价的培训学习、活动交流、课题论文等方面向试点学校予以倾斜。
县域层面对本县域市级试点学校给予及时指导与跟进的同时,还要基于实际开展县级试点校推进工作,此项工作被列入2016年、2017年度温州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之中。目前,县级评价改革试点校达到了79所,各试点学校在推进过程中结合了区域教育改革和教科研的现实需求,在评价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聚焦。
(2)专家助力: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奠定专业基础
专家助力主要通过聘请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专家和本土专家,对试点学校进行持续跟踪、全程把脉,采用理论培训、技术指导等途径对试点项目的实施开展进行及时反馈与指导。指导方式包括线上指导和线下指导。目前,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专家近20名与本土专家近20名组成五个专家团队,对88所市级试点学校开展了5次面对面的分组指导。
(3)联盟互助: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提供共享平台
为充分发挥学校间的协同合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设提供协同平台,我们采用了联盟互助形式来助推学校间资源共享、求同存异共发展。并针对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联盟互助形式。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均以试点学校为载体开展,按照学段和研究内容,对试点学校分别进行了分组。如分别形成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小学表现性评价组、教师评价组、学业增值评价组、评价数据分析与改进组等。各分组学校,以“求同存异、资源共享”为原则,充分发挥组内互助和组间辐射作用。市、县层面根据学校联盟间的共同需求,开展相应的研讨和培训,及时指导、协同推进。第三阶段,由示范学校向需求学校进行引路推广,双方以“引导扶持、创新深化”为原则,通过模仿、移植、调整、创新、深化等过程,实现示范校的典型引路与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