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51.辩证法教给你一个印象深刻的真理:“某个主体固有的事物离开它所内在的这个主体就不能存在。”你得出结论说:“因此,恶内在于父母这个主体,它不可能将它的罪传给其他它并不延及的事物,也就是并不传给孩子。”如果淫欲之恶没有从父母延及孩子,那你说的话可能是对的;但是因为没有人是在无这种恶的前提下孕育形成的,没有人生来没有它,所以你怎么能说它没有传给它所延及的事物呢?你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作出荒谬的理解,但不是亚里士多德,而是使徒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它就临到众人。”[111]辩证法没有错,但你不理解它的理论。你从辩证法得出的结论是对的,内在于主体的事物,比如性质,不可能离开它们所内在的主体而存在,比如颜色或形式内在于主体。但它们通过影响,而不是通过迁移传给别的事物,比如埃塞俄比亚人因为自己是黑色的,所以生育的孩子也是黑色的,尽管父母没有把他们身体的颜色像衣服一样转给自己的孩子。他们通过自己身体的性质,影响自己所生育的身体。更令人惊奇的是,形体的性质可以传给非形体的存在,当我们以某种方式获得形体的形式,我们看见它们,把它们储藏在记忆里,不论我们到哪里都带着它们。这些形式并没有与它们所在的物体分开,但当我们的感官受到它们的影响时,它们以一种令人惊奇的方式传给了我们。它们怎样从身体传给圣灵,也便怎样从圣灵传给身体。雅各的杖有多种颜色,它们影响了怀有羊羔的母羊,这种影响传给了母羊的灵魂;然后同样的影响把母羊灵魂里的那些颜色传给羊羔,它们就出现在羊羔的身上。[112]众所周知的医学权威索拉努(Soranus)记载了一个历史上的例子,确认这样的事也可以发生在人类子孙中。他说暴君狄奥尼修(Dionysius)是个丑陋的人,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也像他一样,于是在交合的时候就往往把一个极其俊美的男子画像放在妻子面前,好让她渴念着它的美,吸收它,使这种影响力传给她所怀孕的孩子。[113]因为当上帝创造拥有本性的事物时,他没有取消他赐给那本性之运动的律法。同样,虽然这些过犯存在于主体里,它们可能从父母传给孩子,不是离开它们自己的主体转到另一主体——你读过的那些范畴完全真实地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影响孩子和遗传的方式传递,这是你所不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