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4.你问:“请解释,把罪归于那不曾立志犯罪也没有能力犯罪的人,怎么能说公正的呢?”犯个人的罪与遗传别人的罪,这不是一回事,要知道,一个人实际上过的是自己的生活。如果你不是有意歪曲正确的含义,为你悖逆的观念所用,你就会明白使徒怎样简洁地解释了这个问题,他说,有一人,众人在他里面犯了罪。在那一人里,众人都死了,所以另一人才可能替众人死。“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犯了罪”[58],基督为众人死了。但是你否认基督也为婴孩死了,从而你就把婴孩排除在死人之外,也就是否认他们遗传了罪。你问:“一个意志的问题怎能与种子的创造混合在一起呢?”如果这事不可能发生,那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说还没有离开躯体的婴孩是死的。如果基督也为他们死了,那他们也死了;“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朱利安,难道你没有认识到这些话不是我说的,而是使徒说的吗?你既然看到这事确实以某种方式发生了,为何还要问我它是怎样发生的?除非你不相信使徒,但他关于基督,关于那些基督为之死的人,绝不可能说错误的话。
25.我们注意到,你怎样不当、错误地谈论婴孩,也会同样不当、错误地谈论上帝;说上帝为了他自己仇敌的利益倒更加积极,因为他不停地创造、滋养、遮蔽那些他知道不仅要暂时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而且将与魔鬼一同永恒燃烧的人,他还在他们继续顽梗犯罪的时候维持他们的生命和健康。上帝这样作为,因为他知道怎样正当使用善人和恶人;魔鬼不可能通过任何邪恶的计谋使自己脱离上帝的权能,更不要说受魔鬼压迫和蒙骗的人。因此,那些脱离魔鬼的权势得救的人,并不属于魔鬼;而那些真正属于魔鬼的,就如魔鬼自己,也在上帝的权能里面。
26.那么你自以为是的聪明是多么虚妄,你断言:“魔鬼和上帝彼此缔结一个协约,大意是,凡是受洗的都属于上帝;凡是出生的属于魔鬼,根据协议”,如你说的:“上帝通过他所抵押的权能,使魔鬼所创立的两性结合成为无效的。”魔鬼没有创立两性的结合,因为即使没有人犯罪,这种结合也会存在;但如果是这样(即没有犯罪),你的被保护者就或者不可能存在,或者不会骚动不安。而且,上帝用来使妇女的肚腹生子多多的权能也不是按要求支付的权能,而是自由的、全能的,甚至当肚腹生育魔鬼的器皿时也是如此。正如上帝借着他不可战胜的大能和无可指责的真理,使恶人也脱离整个必然性,同样,他也以无私的圣善,把生长、样式、生命、健康以及福祉赐给从源头就被损坏的种子,这种子虽然败坏了,但它所在的实体是上帝创造的,是善的。因为受洗的和出生的在上帝的权能里是同等的,就如魔鬼本身那样,你将两者区分开来是出于什么目的?你是想说出生比受洗更好,或者受洗比出生更好,因为前者也包含出生在内?因为一个不曾出生的人是不可能受洗的。你认为它们具有同等的价值吗?如果你认为出生更好,那你就真正伤害了属灵的重生,因为那样你就由于渎神的错误把属肉的出生置于属灵的重生之上。看起来你不愿意说“重生的”,倒更喜欢说“受洗的”,用一个卑微的词,企图使上帝蒙羞,从而使人们以为我们主张魔鬼和上帝彼此分庭抗礼。你可以说“重生的”或者“再生的”或者最后你也可以说“受了洗的”,因为拉丁用法清楚表明,这个希腊派生词专指重生的圣礼。但你没有选择这些词中的任何一个来说,而是选择了可能会使你所说的事物变得可鄙的词。没有人宁愿选择出生,而不要重生或者再生或者受洗,但是你认为出生很可能比水洗更容易受人欢迎。但是如果接受水洗并因而具有属天形状的人比出生从而具有属地形状的人更好[59],两者的差距就是天差地别,那么你诽谤性的划分就烟消云散了。我们也不应奇怪,上帝将为自己要回在他圣洗礼中领受的属天人的形状,同时让属地人的形状,被属地的不洁所玷污的形状,伏在魔鬼的权势之下,直到他在基督里重生,领受属天人的形状。
27.或许你认为受洗与出生具有同等的价值,所以还没有重生的婴孩可以认为不伏在魔鬼之下,因为那时上帝与魔鬼表面上看起来分庭抗礼,上帝要求受洗的归上帝,魔鬼要求出生的归魔鬼。但是如果受洗与出生具有相同的价值,那你就会劝人不必去受洗,因为出生就足够了,它与受洗的意义是一样的。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你不这么认为。你不允许出生者进入天上的国,除非他们受了洗;因此你论断受洗比出生要好得多。那就想一想,看一看,你是否并不认为以下这种说法完全不足取:那些没有被接纳进入上帝国的人,必然伏在从上帝国坠落者的权势之下,而那些没有生命的人必然伏在丧失了生命者的手下。婴孩若不拥有基督就没有生命,而他们若不披戴基督,就毫无疑问不可能拥有基督,如经上所写:“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60]传福音的约翰证实,他们若不披戴基督就没有生命,他说:“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61]所以,他们这些没有生命的人,基督替他们死了,叫他们能够有生命,这些人可以认为是死的:“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他死了,如我们在《希伯来书》里读到的:“特要籍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62]那么,就婴孩来说,只要他们是死的,在他们开始有那为死人死的基督之前,就伏在那掌死权的下面,对此还有什么可惊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