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8.你列出基督信仰完全不可能怀疑的命题,包括我们也以这种形式教导的话,甚至提到我们承认“没有自由意志的作为就不可能有人的罪”这话的真理性。因为即使是这遗传的原罪,如果不是使第一人犯罪的自由意志的作为,也不可能存在,罪因他一人入了世界,并临到众人。[63]但是对你所说的“不能认为一人该对另一人的罪负责”,有一些显著的例子可以提供反证。我现在不想表明,大卫犯了罪,而因他的罪一千人倒在战场上[64];一人违背禁令犯了罪,复仇之神的诅咒就临到那些既没有犯罪也不知道所犯罪行的人身上。[65]这些罪或惩罚的本性是另一个问题,这里不应阻碍我们的讨论。某种意义上,我们父母的罪可以说是别人的罪,但在一定意义上,它们也是我们自己的罪。从行为的所有者来说,它们是别人的罪,就后代的遗传来说,它们是我们自己的罪。如果这话不对,那亚当子孙从离开母亲肚腹那一天起降临在他们头上的重轭就绝不可能是公正的。[66]
29.你引用使徒的话:“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67]关于婴孩你怎么理解这话?他们是否也必然在基督的台前显露出来?如果他们不显露,那这段话怎么能对你有帮助?因为它不适用于那些我们正在思考的这类人的情形。如果他们要显露,那他们这些没有做任何事的人怎样按各人所行的受报?除非我们把他们借着那些养育他们的人的心口表明的信或不信归于他们。他说:“按着本身所行的”,这是指人此时在过他自己的生活。如果各人因各自所行的受报,那一个婴孩怎能得到好报,使他进入上帝的国?除非婴孩所做的,也就是通过另一个人所相信的,属于他的行为。这样,如果他信,这就是他的所行,他就可领受上帝的国;同样,如果他不信,这也是他的所行,那他就要受到定罪的审判。因为福音书也说:“不信的,必被定罪。”[68]使徒的话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没有留下任何中间途径。所以,你看你的立场是多么不当。你不愿意让婴孩接受源于别人之罪的恶,但你希望让他接受别人的善工,不只是善,而是上帝的国。既然他是借着别人相信的,这信就是别人的工,正如他在别人里面犯罪,这罪也是别人的工一样。此外,我们不怀疑每个罪都因洗礼得洁净;但人是靠重生得洁净的,因而,唯有重生才能灭绝的东西,生育不能终止其传染。
30.你说:“淫欲并不总是与灵魂相争。”当你这样说时,其实你至少承认它确实是与灵魂相争的;你不承认你打这内战是一种惩罚吗?你说:“上帝应当只是那些与他的权能相匹配的婴孩的造主”,你又说:“也就是说,是清白婴孩的造主。”那么如果有人说,只有美的和好的作品才与上帝的权能相适合,这样的人在敬虔和对上帝的赞美上是不是就胜过了你呢?许多人生来残疾,许多人天生有病,许多人长相怪异,然而我们认为,唯有良善而真实的上帝能够创造整个实体,连同它的所有部分,以及任何以实体的方式存在并活着的事物。
31.你要求我解释“魔鬼为何胆敢要求得到在基督里被造,即在他权能里被造的婴孩”。如果你能,你必须回答,魔鬼为何公开地,而不是隐晦地要求得到被不洁之灵骚扰的婴孩。如果你说他们是被交给他的,那我们双方都看见其中的痛苦,所以你必须说出为何是痛苦的。我们都认识到这是惩罚;但你说该受惩罚的事没有一样是从父母遗传的,而我们又都承认上帝是公义的,所以,如果你能,就必须证明婴孩身上有与这样的惩罚相当的罪。你难道没有认识到重轭的这一部分吗?就是亚当的子孙从离开母腹之日起一直到他们葬入共同的母亲之日止一直压在他们头上的重轭。人类在这样的轭下遭受各种各样的苦难,精疲力竭,看起来,人要从忿怒之子变为怜悯之子这样的应许似乎是为将来的世界预备的,而在这个世界,即使是怜悯之子也从生到死都在这重轭下备受折磨。是的,即使受了洗的婴孩也时时受到魔鬼的打击,还有此生中其他诸恶,尽管他们已经得救,脱离了黑暗的权势,不会再让它把他们引向永罚。
32.你重复我已经驳斥的一些陈述,但即使现在我也不应漠视它们。“婴孩没有任何自己的作为可得善报或恶报,但上帝将重生的荣耀赐给他们”,你说,“他教导我们,他们就在他的神意、他的公义、他的统治之下,他在不可估量的丰富恩施里预见他们的意志。”那些数不胜数的婴孩,同样的清白和纯洁,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的,他们怎样冒犯了上帝,他要从他们收回这样的恩赐,而没有通过他那不可估量的丰富恩施预见他们的意志?他为何要把那么一大群他自己的形象挡在他自己的国之外?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有恶,那么可以推出,这大群上帝的清白形象必然不爱上帝的国。但是如果他们爱上帝的国,并且清白者对上帝的国该爱多少,他们就爱它多少,因为他们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的,那么他们难道不会因与上帝国的这种分离忍受任何痛苦吗?最后,不论他们在哪里,怎样顺服上帝——他是不受不可改变之命运摆布,不徇私情的法官——他们都不能与那些同样没有自己的作为可得善报或恶报的人一起进入上帝的国,得享幸福。但是,如果他们不该遭受恶报,那在同样的情形中,他们就永远不会被剥夺得享如此大善的权利。如我们常说的,上帝在使徒的话里,在忿怒的器皿里,显明对怜悯器皿的丰富荣耀,好叫怜悯的器皿认识到,他们看到上帝给予那些在死里与他们完全同等的人的东西,上帝也可以十分公正地给予他们,这样他们就不会在自己生命的功德上自夸。
33.如果你聪明,就把使徒告诉我们上帝父所成就的也用于婴孩:“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将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又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69]因为众人都得救,脱离黑暗的权势。虽然当他们向罪死的时候,原是忿怒之子,但是当他们受洗归入基督的死之后,他们向罪死是为了向上帝活。事实上,凡是受洗归入基督的,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由于婴孩也受洗归入基督,所以他们也向罪死,原本为忿怒之子的,如今从黑暗的权势得救。你说使徒的话“本为可怒之子”可以解释为“完全的可怒之子”。这里请注意,古代的大公教信仰与你的观点相反,因为几乎没有哪个拉丁法典——如果你不对它们作篡改——找不到“本性上”这个词。它若不是古代的信仰,就是你的新理论刚刚开始反驳的信仰,古代的译者肯定会避免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