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论义务》的资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七、有关《论义务》的资料

1251(602) 誓言。誓言等于是保证,发誓就是抵押,因为人永远需要他人的信任。所以,经常出现这样的约定:“我若不能兑现对你的承诺,我愿意失去在你手中的抵押。”“我若不能兑现对你的承诺,我愿意你为此而生气,并补偿因我的过错而对你造成的损失。”“我若不能兑现对你的承诺,我愿接受最坏的后果,那就是上帝对我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守信,而且给了你一个假的抵押,那就等于我双重地骗了你;第一,我没有给你我答应的东西。第二,我没有兑现你应该得到的抵押。”

那些说誓言丝毫无助于承诺的人完全错了,因为你之所以受承诺约束,是因为承诺让我相信你,所以约束是与信任的原因相关的。我相信你所承诺,不仅因为你亲口说了,更因为我相信你是信教的,我找不出你不信教的理由。

誓言是一种新的约束,如果你觉得此话不对,那么,你说过的话是一种约束也不对,你说过的话之所以成为一种约束,全在于听你说话的人对你信任的程度。

1252(603) 英国政制。在是否允许抵制暴政这个问题上,英国人可以这样提问:“确立盲目服从的主张,或是确立权力一旦具有破坏性便应加以限制的主张,对于人类而言,这两种主张何者更为有益?”

假如庇西特拉图[1]被流放,狄奥尼修斯[2]被驱逐,法拉里斯[3]被剥夺权力,而代价则是一座繁荣富庶的城市被掳掠烧杀,值得吗?

假设在全世界建立了一个残忍无道、专事破坏的政府,它不凭借暴君的残暴,而是依仗民众的轻信和迷信而安然无恙。倘若某人帮助民众从迷信中清醒过来,并且把不变的法律和基本法教授给他,难道不应认为他是为人类造福吗?还有什么样的英雄更值得供奉在祭坛上?

希望君主而不是法律拥有神圣的权力,这种想法不合常理。

臣民抵抗君主时便发生内战,君主对臣民使用暴力时便发生内战,所以,臣民与君主都是外来暴力。

但是,人民的权利无须讨论,可是,内战造成的灾难如此巨大,所以,这个权利还是永远不要行使为宜。怎么这样说呢?君主都是会死的,共和国却是永存的;君主的权威是暂时的,对共和国的服从则是永恒的。所以,必然会带来致命后果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容忍暴政,容忍的结果便是暴政得以永续。

1253(604) 论友谊[4]。斯多噶派说,智者不喜欢任何人。他们这种说法有点离谱。不过,我觉得,人要是品德太高,确实很可能没有朋友。

我们不会与所有人相亲相爱,而是只会从中选择一小部分做朋友,为了互利互助而彼此确立某种约定,这种约定其实是从我们与整个社会所签订的契约中抽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

其实,一个真正道德高尚的人应该像救助自己的朋友一样去救助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他内心有一种无需言词、誓言或证据予以证实的承诺,如果把他的内心承诺局限于某几个朋友,那就等于把他的良心从所有其他人身上移开,也就是把他从树干上拽走,捆绑在树枝上。

倘若果真如此,那么,面对那些卑鄙地背叛承诺的人该说些什么呢?他们的承诺恰恰是为了弥补大自然的缺陷。

友谊确实是罗马人的品德,在罗马最腐败的时期中,我们依然能找到罗马人忠于友谊的事例,友谊使他们成为英雄中的佼佼者。圣-雷阿尔教士[5]的著作中记述的卢基利乌斯[6]对布鲁图斯[7]和安东尼[8]的友情,我们只要读一读此书就一目了然了。

国家的机制促使人人都愿意交友。对于友谊的永恒需求为交友确立了一些权利。一个人之所以在元老院和民众当中享有声望,是因为他有朋友,他能担任官职也是因为他有朋友。当他任期届满,而且受到指控时,他依然需要朋友。那时公民与公民之间有多种关系相连,有朋友,有被释奴,有奴隶,有自己的孩子,等等。如今这一切已不复存在,甚至连父权都没有了,人人都是孤独的个人。专断权力的天然后果似乎就是将所有利益个人化。

然而,这种将自己与自己脱钩,而与他人挂钩的纽带,能成就伟大的行为。如若没有这根纽带,一切都变得平庸,余下的只是一种低级趣味,也就是存在于人身上的动物本能。

我们之中能为他人谋利的人,偏偏是没有朋友或是不可能有朋友的那些人。我在这里说的是君王和第三种人,所谓第三种人,就是介于君主与平民中间的大臣,他们能够享受的仅仅是君王们的不幸,既不能享受私人生活的好处,也不能享受统治者的好处。

1254(605) 宫廷使用女子做事有许多弊端。第一,无能之辈的各个位子全被女子占据了。第二,心灵的慷慨、善良、纯朴和高贵全都消除了。第三,坑害了那些不愿进行不光彩交易的人,迫使他们显露出自己依仗他人的身份。第四,女子比男子更适合进行这种交易,因而能有特殊的钱财进账。世界上各种伤风败俗之事以此为最,民风变得奢靡而低俗。

1255(606) 君主若是嗜钱如命,就会一文不值,在民众眼里没有任何品德可言。孔代[9]亲王在欧洲广为人知,就因为他嗜钱如命。他的悭吝为人所诟病,而其子的英勇行为人所颂扬,恰好有得一比。

1256(607) 人人喜爱高贵的自豪感,来自美德所赋予的内心满足,这种自豪感应该为伟人所拥有,为崇高增光添彩。大凡心灵高尚的人,都不会阻挡自己袒露心扉,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尊严有足够的自信。他们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与那些随波逐流、走向堕落的人相比,他们远远高出一头呢?

这些拥有自豪感的人最不傲慢,他们既不是草丛中低矮的小草,在大人面前卑躬屈节,也不是树林中高扬枝梢的雪松。

一个骄横卑劣的灵魂可以下降到卑劣的最低点,一个高尚的灵魂到了高尚的最高点时才会下降。

勇气欠缺的原因之一要归咎于教育,我们的教育对高尚与骄傲和虚荣不加区分,虚荣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有百害而无一利。行为的原则因此而遭到削弱,人们对越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行为,越是要求提供正当理由的证明。

1257(608) 如何穿着和如何住宿这两件事,无须过于讲究,但也不能太随意。

餐桌对于快乐的贡献不容小觑,这种快乐与一定程度的亲热相结合,便是礼节。

我们力戒南方民族和北方民族的两种极端习惯,我们通常一起进餐,不过度饮酒。

1258(609) 对于为数不多的那些自称是罗马人的人,我们继续让他们生活在法国。信仰、司法、心灵的崇高,与圣路易一起登上王座。唐吉·迪·夏泰尔[10]听到民众的呼声后,立即放弃官职并离开本国,他毫无怨言,民众因而就不再议论纷纷。自从掌玺大臣奥利维耶[11]把司法引进御前会议,政治也不得不在司法面前低头。法国从未有过路易十二[12]这样的好公民。安博瓦塞红衣主教[13]在国王的利益中看到了人民的利益,在人民的利益中看到了国王的利益。查理八世[14]年轻时就领略了青年人的所有虚幻。在一个因不露真相而显得平静,因狂暴的激情而不安的宫廷里,御医院院长居然能够明智如同法律。在拉努[15]身上,我们看到了国内纷争中的一位伟大公民。惨遭杀害的海军元帅[16]心中只有国家的光荣,他多次反叛,却只在犯了大罪之后才受到惩罚,或许这就是他的命运。吉斯家族对国家所做的好事和坏事都堪称极端,倘若他们并不觉得自己的血管里流的是查理曼的血,那就是法国的幸运。商务总监米龙[17]的心灵好像就是人民的心灵。对于亨利四世,我什么也不想说,我使之对话的是法兰西人。莫莱[18]在一个通常凭借其他品德的职业中显示了英雄主义。恺撒若是出生在当今君主之后,他们两人有得一比。蒂雷纳[19]没有任何毛病,如果一定说有,那么,他的优秀品德也远远超过他的毛病,他的一生就是人性的一首赞歌。蒙多希耶[20]先生的性格有点像古代哲学家,他喜欢追根究底。加蒂纳[21]元帅获胜不骄,失宠也不馁,甚至在他声誉扫地之后也风度依旧。旺多姆[22]先生除了荣耀一无所有。

1259(610) 奖掖。加莱有六位平民舍命救国,却从未有人说起他们的后代。是萨西[23]先生为他们拂去了遗忘的尘埃。查理八世在位时,有一个女子拯救了亚眠这座城市,我不知道她的死是否有人知晓。这些平民依然是平民。可是,法兰西倘若曾经有过若干名扬四海的无赖,你就不要怀疑,他们的后代现在肯定活得非常体面。

美德也应该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可是,美德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奖掖,然而,美德的遭遇竟然是躲避、害怕,乃至迫害,美德离被人鄙视已经不远了。

1261(612) 阅读对我们有益,不单是那些严肃的著作如此,那些令读者开心的著作也是如此,因为我们有时候需要积极的放松。作为他们所付出的辛劳的代价,学者应该得到快乐。科学著作引人入胜的原因在于精细有趣。所以,各种各样的题材和风格的著作都要写,哲学也不应该被孤立,因为哲学与所有一切都有关联。

1263(613) 西塞罗把善良分为四个要点:热爱科学和追求真理;维持市民社会;高尚的心灵;得体的行为。

他认为,一个好公民首先应该为自己的国家服务,而不是努力获取知识。可是他没有注意到,学者对于国家是非常有用的,况且,他们服务于国家几乎始终是无私的,既不曾得到钱财回报,也没有获得高位。

开化民族与未开化民族的唯一区别是,前者勤于研究科学,后者完全忽视科学。

大多数民族得以生存,大概就是因为我们拥有知识,而蛮族则全然无知。

如果我们的民风如同美洲人一般,用不了多久,只需两三个欧洲民族,就能把其他民族通通灭绝或吃掉。

1265(614) 西班牙人征服西印度的特例。若是想知道哲学有何用处,只需读一读墨西哥和秘鲁这两个帝国征服史就明白了。

假如笛卡尔比科尔特斯[24]早一百年到墨西哥,告诉墨西哥人说,世界上的人与他们一样,都是会死的,大自然的所有事物都是一系列运动的规律和交流产生的结果;帮他们懂得,大自然的种种因果,不是无形的精灵在发挥威力,而是物体冲撞的结果。若是这样,科尔特斯和他的一小撮西班牙人,绝对不可能摧毁墨西哥帝国,皮萨罗[25]也不可能征服秘鲁帝国。

罗马人在战场上首次见到参战的大象时,惊得手足无措,但是他们不像墨西哥人见到战马时那样,吓得丧魂落魄。

在罗马人眼里,大象无非就是比常见的牲畜大得多的一种牲畜,这就是大象给他们的印象。他们觉得与之战斗需要更大的勇气,因为这种新出现的敌人力量无穷。受到攻击的方式变了,防御的方式也得随之改变。

第一个使用火药的欧洲国家并未得到多少好处,以至于到现在也说不清楚是哪个国家最先尝到了火药的甜头。

发明望远镜仅仅给荷兰人带来过一次好处。

世间各种效应只有一种纯粹的机理,借助这种机理,没有一种技巧是无法用另一种技巧替代的。

由于对哲学全然无知,人们把这些效应归结为无形的力量使然,就这些效应使人产生恐惧而言,这样想并无害处,但是,这些效应同时也使人坠入对其战而胜之的绝望之中,并且使受这些效应影响的人们,由于认为肯定无效而放弃努力,就此而言,这些效应是有害的。

所以说,最危险的事莫过于向民众大量灌输奇迹和神迹,迷信最能促使人们产生具有破坏性的偏见,聪明的官员若是竟然利用迷信,那么,人类通常必定是千百次受损,而不是获益。

早年的秘鲁国王让民众将其视为太阳之子,从而大为获益,此事不假。此举使他们在臣民中获得绝对权力,在外邦人面前赢得尊敬,并努力寻求成为他们的臣民。可是,秘鲁的国王们因迷信获得的好处,也因迷信而丢失。西班牙人到来后,阿塔瓦尔帕[26]及其臣民士气全无,因为他们认为,西班牙人的出现标志着太阳发怒了,要抛弃印加帝国了。

西班牙人还有效地利用了墨西哥和秘鲁的百姓对他们的皇帝出自内心的崇敬和迷信,因为,他们在西班牙人最简陋的武器面前就溃不成军,当了俘虏。他们以为这是发怒的太阳神的旨意,抗拒是徒劳的,于是他们完全放弃了对入侵者的抵抗。

蒙特祖玛[27]若是有足够的勇气,他本来是可以动武,在西班牙人刚到时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即使不使暴力,也可以让他们活活饿死。可是,蒙特祖玛不但只到各个神庙去祭神祈祷,而且给西班牙人提供给养,听凭他们不慌不忙地笼络他的下属,与之结为盟友。

墨西哥人没有枪,只有弓箭,这也是希腊人和罗马人最厉害的武器。墨西哥人也没有铁,只有安置在兵器顶端的石刀,可以如铁器一样切割和穿刺。他们在战术方面有一种安排,队列挤得很紧,一人倒毙,另一人立即递补上位,不让敌方发现己方的损失。

西班牙人的想法和遭遇,可以为我上面所说提供证明。他们前往征服秘鲁时,以为可能被野蛮人捉住和虐待,只有设法尽快逃走,才可能幸免一死。没想到,他们在秘鲁竟然未曾遇到任何抵抗,在墨西哥仅遇到轻微的抵抗。这两个国家都因迷信而失去了因国富民强而拥有的实力。国君为了得到百姓的崇敬,把他们调教得如同牲畜一般愚蠢,因为自以为是一大优势的迷信而丧生。

凡是秘鲁人进行抵抗的战斗,秘鲁人几乎都对西班牙人占有优势。所以说,他们所缺的仅仅是对胜利的期望和对迷信的摆脱。

1266(615) 未能写入《论义务》的若干思考(续)。做一番努力,把上帝的观念从我们的心中赶走,把谬误和偏见加诸人的本性的枷锁砸开,让我们坚定地认识到,我们不再是附属物。看看我们将会获得多大的成功!从此我们将会远离厄运、疾病、衰老,以及死亡(这更重要)的源泉。我们会死去,但是没有上帝了,我们或许会进入虚无。可是,这种想法该有多么可怕!我们的灵魂倘若并未死去,在大自然中孤孤零零,没有依靠,得不到帮助,这是何等悲惨的情景啊!既然失去了躯体,灵魂当然就没有任何感官的愉悦了,而感官的愉悦曾经让我们享受生活的多少乐趣!如今留给灵魂的只有依然属于它的东西,那就是对幸福的强烈渴望,却再也无法得到。这种痛苦所显示的是灵魂本身的渺小,是灵魂的虚幻、厌烦和痛楚,是无法借助自己的力量获得满足的现实。多么让人无法承受的灵魂永存之说啊!如果确实没有上帝,如果我们的哲学家还留给我们一线希望,那就让我们希望有一位上帝吧!

我们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表明我们所希望的上帝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存在,他给了我们以生命,也就是任何人都不愿意失去的东西,他给了我们以存在和更为重要的存在感。

倘若上帝确实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存在,我们就应该热爱他。然而他是无形的存在,所以我们只能以内心的满足来侍奉他,恰如我们对某人表示感激那样。

如果他不曾创造,或者仅仅依照他的想法推动或安排宇宙,漫无目标地行动,对他自己的创造物感到厌倦,以至于我们一离开他的手就被他抛弃,那就太不完善了。

日夜注视着我们的这位天公,神力无边。耗费无穷的力量,才把宇宙安置在它如今所在的位置。上帝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怎么会把这股力气丢掉呢,这是无法想象的,或者说,上帝既然对宇宙有这么大的力气,怎么就不会对我们使用这股力气呢?

上帝让我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些时候我们觉得这一辈子真的很幸福,可是,我们很难设想,上帝这一次能让我们幸福,以后能让我们永远幸福吗?

他若能让我们永远幸福,他肯定愿意这样做,因为,我们的幸福对他没有丝毫的损害。假如他不愿意这么做,那就在这方面比我们这些人更不完善。

然而,一位大才子[28]断言,我将会像虫孓那样死去。他努力向我鼓吹的观念是,我只是物质的一种变化而已。他使用的几何顺序和推理,有人认为非常有说服力,我则觉得含混不清。为了把我的心灵提升到我的躯体所拥有的尊严的高度,他给了我属于我自己的物质,以及宇宙中一个四到五法尺大的空间,而不是我的灵魂所拥抱的那个无垠的空间。

在他看来,我与别人没有任何差别,他把我自认为最具有个性的所有一切全都抹杀了。我不知道到何处去找回我所关心的“我”,我比掉进大海里的一滴水更加无影无踪。为什么光荣?为什么耻辱?为什么这个变化?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变化。难道是变化想要在宇宙中与众不同吗?其实变化既非此,亦非彼,变化与存在物本身没有丝毫区别,实体具有极其广泛的特性,在历史上先后出现的狮子和虫孓,查理曼和希尔佩里克[29],丝毫没有区别。

这位哲学家非常愿意为了我好而在我身上摧毁自由。我一生所起的全部作用,就像是王水溶解黄金,就像磁铁时而吸引铁,时而排斥铁,就像阳光的热度时而使泥浆变软,时而使泥浆变硬。他把我所有行动的动机通通去掉,让我在道德上感到轻松。他赋予我以极大的荣耀,乃至希望我是一个没有罪恶的大无赖,谁也无权指责我是坏蛋。我对这位哲学家充满敬意,真要好好谢谢他。

另一位哲学家远没那么激愤,所以也就更加危险(他就是霍布斯)。他叫我从总体上对所有的人持不信任态度,不但如此,而且还要对所有高于我的所有存在物持不信任态度。他告诉我,司法本身什么也不是,只不过是权威所发出的指令和禁令。我对此很不以为然,因为,我既然不得不与许多人共同生活,那么,倘若内部有规定,可以保证我不受他们侵害,我当然会非常开心;但是我无法肯定大自然中没有比我更强的存在物,所以,我希望他们有一种司法规定,阻止对我的侵害。

霍布斯说,自然权利就是我们为保存自己而做一切努力的自由。人的自然状态是所有人与所有人打仗。可是,为了保护自己就必须攻击他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除此以外,不能像他所说的那样,人从天上掉下来或是从地下冒出来时,差不多就像卡德摩斯[30]的士兵那样,是带着武装为了相互厮杀来到世上的,这不是人的状态。

第一个也就是孤独的那个人,不害怕任何人。他找到一个也是孤独的女人,但是不跟她打仗。所有其他人先后出世,组成为一个家庭,不久又组成为一个社会。不仅没有战争,恰恰相反,爱情、教育、尊敬、感激,总之,所有一切都呈现着和平景象。

两个人从云端坠落到荒漠上,由于害怕而互相攻击,试图制服对方。事实并非如此。实际情况多种多样,何况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个性也不尽相同,所以他们不会试图攻击和制服对方,而是采取其他行动。各不相同的举止、神情、态度和思想方法,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尽相同。首先,惧怕不是促使他们进行攻击而是逃跑。彼此都露出害怕的样子,结果是相互接近。独处的烦恼和所有动物与同类接近时都能感受到的快乐,促使它们聚集在一起,越是境遇不佳,它们越是愿意相互靠近。至今尚未见到过与此相反的情况。有些始终栖息在森林里的动物,如同霍布斯所说的人那样,仅仅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攻击同类。最原始的意识就是满足实际需求,而不是如何支配他人。直到社会形成之后,在物质丰富和环境和平的条件下,有些人时刻都感到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优于他人,于是开始设法将社会利益转化为自己的私人利益。霍布斯想让人做的事,就连狮子都不会去做。只是在社会形成之后,人与人才彼此倾轧,尽力使自己成为强者,在此之前他们是平等的。

他们要建立社会,那就必须以公正为原则,他们既然建立了社会,那就意味着他们确实享有公正。

1267(616) 当我们考察社会组成之前的人时,发现他们受制于大自然所确立的一种力量。儿童时期是我们所能想象的人所处的最软弱状态,儿童只能依靠父亲,父亲不仅给了他们生命,还给了他们保存生命的手段。

有人说父亲的权力是无限的,我认为此说不对,事实并非如此。父亲与其他有权的人一样,甚至可以说比那些人更甚,他们的目的就是保存孩子的生命。

自然法把这个年龄段的儿童设想为有多种需求,并确立了父与子的从属关系,儿童不可能摆脱这种从属关系。父亲所拥有的权威产生于一切协定之前,所以就其源头而言,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如果说,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父亲的权力逐渐缩小,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只可能是孩子越来越不听话。父子双方就何时结束盲目服从,哪怕只是逐渐放松管教,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所以,孩子永远不可能限制父权,父权只能由父亲自行限制。孩子成为壮年,父亲就进入老年,孩子的力量逐渐增强,父亲的力量随之减弱。是父亲们的理性促成了这样的趋势。社会组成之后,父亲们便通过公民法来更改父权,但是有时更改得太过分,就像是要鼓励儿子们忘恩负义似的。

大自然本身对父权做出了限制,一方面在提升孩子的理性的同时,父权逐渐弱化;另一方面,在减少孩子的需求的同时,增加父亲的需求。

家庭逐渐分化,父亲去世之后,留下了旁系亲属。因而就需要通过协议并依据公民法防止解体,继续按照自然权利行事。

一些有主意的人在偶然的情况下达成一致,要建立政府。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不同形式的政府,各种形式的政府都不错,因为每一种都反映了参与各方的意愿。

原来的专断变成了必需,若想改变政府形式,即使是为了一种更好的形式,也只有凭借独裁和暴力才能做到。因为,所有合伙人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改变想法。所以,在确立新法律和废除旧法律之间,很可能有一段对于共同的事业非常致命的时间。

既有法律所发生的改变,应该是这些既有法律所带来的效应,废除既有法律的依据,应该仅仅是既有法律本身。人民只有在公民法和自然法许可的条件下,才能再次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威。

原来只不过是协议,如今与自然法具有同等效力,爱国如同爱家,珍爱法律如同珍爱父亲的意愿。

不过,热爱自己的家,绝不应该导致憎恨别人的家,与此同理,热爱自己的国家,也绝不应该导致憎恨别人的国家。

1268(617) 西班牙人在征服西印度过程中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忘却人的义务所致。教宗把武器递到西班牙人手中,把许许多多民族的鲜血交给他们。

教皇在忘却人的义务这方面,比西班牙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不想再说这次征服,我无法卒读这部鲜血染红的历史。讲述重大奇迹的故事总会在我们的精神里留下一些黑暗和悲惨的东西。

在德摩比利[31]、普拉提亚[32]和马拉松,少量希腊军队击溃了兵力雄厚的波斯大军,他们保卫祖国,抗击入侵者,个个都是为国捐躯的英雄。西班牙人是强盗,他们在贪欲的驱动下,烧杀抢掠,灭绝了多个和平的民族。他们的胜利丝毫不曾提升人的地位,而是让印第安人陷入悲惨境地。

西班牙人以同样的背信弃义征服了墨西哥和秘鲁两个大国,他们在国王面前俨然是大国的使者,而国王们在他们面前则是俘虏。

令人愤慨的是,科尔特斯喋喋不休地说,他们如何平等待人,如何温和行事,其实他们对待当地人民极其野蛮。(https://www.daowen.com)

他们宣称,他们来到美洲的理由是要消灭当地的主导宗教,这种无稽之谈实在是前所未闻。他们口口声声说要寻求和平,难道他们既想实现征服,又想不遇到抵抗吗?

蒙特祖玛的命运令人惋惜,西班牙人给他留了一条命,只是为了让他帮西班牙人成为他的帝国的主人。

他们逼迫蒙特祖玛的继承人瓜迪莫辛[33]交出宝藏,然后将其杀死。

我们如何看待印加人阿塔瓦尔帕呢?他带着一大群随从来见西班牙人。一个多明我会传教士对他说了一番话,由于翻译没能说清楚,让他觉得很无礼;其实,翻译若是说清楚了,他定会更加觉得对方放肆。这个传教士勃然大怒,跑去鼓动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扣押了阿塔瓦尔帕[34],并且滥杀他的随从,这些随从没有进行任何抵抗。可是,这位传教士反倒大声嚎叫,让西班牙人用剑把他们全都刺死,而不是用剑背击打他们。

可怜的国王阿塔瓦尔帕答应以黄金支付赎金。在一个大厅里把黄金堆起来,堆到指定的高度才算付清。尽管有这个协议,可是,阿塔瓦尔帕依旧被处死了。

为了给不公正装门面,这个判决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然而在我看来,这就是一宗明目张胆的谋杀案。

但是,对阿塔瓦尔帕的指控匪夷所思。他被指控为偶像崇拜,曾经发动过非正义战争,蓄养多个小妾,从监狱里向外转移国家税金。有人对他实施威胁,若是不接受洗礼,就把他活活烧死。他最终为洗礼付出的代价是被掐死。

然而,这些故事中令人愕然的是多种鲜明的对比,诸如虔敬与残忍,罪恶与奇迹,等等。真的非常希望这些恶棍受到上天特殊的惩罚,他们前来宣扬福音,却在宣扬之前就把福音糟蹋得不成样子。

但是,如果把爱国说成在任何时候都是重大罪行的根源,因为人们把普通的品德,一股脑儿都奉献给爱国这个最高的品德,那么若是能把爱国这个品德好好做一番矫正,肯定能为整个国家挣得荣耀。

正是爱国这个品德,在它不被过度鼓吹的时候,为希腊和罗马的历史创造了我们的历史所没有的崇高品质。爱国在希腊和罗马的历史上始终是所有行动的推动力,凡是有良心的人都珍爱这种品德,人们为处处都能见到这种品德而欣喜。

我们狭窄的心胸、卑劣的手段、谋求褒奖时的贪婪、与热爱光荣大异其趣的野心,每当我想到这些时,就会惊诧于差异竟然会如此巨大。自从希腊和罗马这两个伟大民族不复存在之时起,人似乎矮了一大截。

1271(620) 关于礼貌。内心对他人的敬重以仪礼的形式表现在外部,便是礼貌和谦恭。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人们默认应在相互间遵守。大家把礼貌和谦恭视为彼此尊重的标志,不遵守这个规矩就被认为是相互的冒犯。

未开化民族没有什么法律,不过有些国家的法律多如牛毛,以至于成为专横暴虐的工具,乃至剥夺所有自由,比如中国。

我们法国人的礼仪大大简化了,如今对他人的礼仪要求甚低,自己对他人的礼仪要求也不会超出他人对我们的要求。

变化源自妇人,她们觉得自己受了必须遵守的礼仪的骗。

1272(621) 法国风尚的变化。随着王权日益增强,贵族逐渐离开了他们的土地,这是法国风尚出现变化的最主要原因。最初的简朴风尚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的虚荣,妇人们不再瞧得上羊毛织物,鄙视所有没有情趣的娱乐。

社会失序是在不知不觉中缓慢地形成的,最初出现在弗朗索瓦一世在位时期,亨利二世时期继续发展。意大利人的奢华逸乐,在卡特琳娜摄政时期更向前推进了一步。在亨利三世在位期间,唯有蛮族不知道的一种恶习,不幸也侵入到了宫廷。但是,堕落和不受约束不但照样在一个性别中蔓延,甚至还能从蔑视中获益。亨利四世在位时期,婚姻遭到前所未有的咒骂。在虔诚的路易十三治下,这个毛病依然如故,奥地利的安娜[35]也没能消除,到了路易十四年轻时,这个毛病反而变本加厉了,直到他晚年才有所收敛,真正销声匿迹是在他驾崩之后。

女孩子不再听从母亲的教诲,身为人妻的女人以往只享有某些自由,如今则从结婚的第一天开始就拥有全部自由。女人和浑小子整夜苟且,往往是丈夫开始新的一天时,妻子恰好刚刚结束。人们不再知道什么是邪恶,只知道滑稽可笑,而且把受拘束的谦逊和羞涩的德行,纳入这些滑稽可笑之中。

每顿晚宴都隐藏着某个新的协议,不过,秘密的持续时间不超过协议签订的时间。不必再回避与有身份的妇人在一起。情趣在这种持续不断的变化中变得厌倦了,竭力寻找欢乐的结果是失去了情趣。

母亲不再把孩子的教育放在应该关心的事项当中。妻子对丈夫的事业漠不关心,亲情被冷落,彼此的关怀不复存在,礼节性的交往日益增多,谈话越来越大胆,凡是敢干的都敢于表露,唯一的不礼貌就是不敢、不愿意或是办不到。

一个女人的贞操对她来说纯粹是一种损失。有时甚至是一种被迫害的宗教。

所有这些还算不上最糟,她们在赌博中作弊,在爱情中朝三暮四,不但损毁女性,还使出了让男性卑鄙堕落的一切伎俩。

1274(623) 戏言。凡是戏弄别人的人都想显示一点风趣,甚至想要超过被他戏弄的对象,若是对方能够回赠他一句,他就会感到不自在。

在这方面,专事戏弄的人与笨蛋和粗汉之间的区别实在微不足道。

不过,嘲讽也有若干规矩,凡是在戏言时遵守这些规矩的人,不但不会让人厌恶,而且会让人觉得可爱。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提及别人的某些短处,一是对方不在乎,二是人家的美德早已远远弥补了那些小瑕疵。

我们应该提倡都来说些戏言,让大家感到,开开玩笑无非是给生活增添一些乐趣而已,而不是存心想去攻击某人。

戏言不能太长,更不能天天重复,否则对方就会觉得是对自己的鄙视,因为别人并不如此,为何偏偏对他一个人总是戏言不断呢!

还有,开玩笑的目的是让对方开心地笑,而不是让第三者笑。

拒绝开玩笑是不对的,因为戏言常常能活跃谈话的气氛。但是,也不能没完没了,似乎有意让大家为了开玩笑而开玩笑,那就是低俗。

1275(624) 风流。妇道不再,这始终是社会风气败坏最可靠的标志。

想要向女人献殷勤,让自己的甜言蜜语能让她们听得舒服,还得有点灵气才行。

糟蹋女性最厉害的那些国家,就是让女性无须为保护自己费力的国家。

她们面对着无法确保自己的羞辱。

1276(625) 面对大人物,过去只须维护自己的自由就行了。如今则不同,人人必须把生活于其中的亲热与敬重区分开来,而这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1277(626) 谈话。人人几乎都会在谈话时遇到失礼的言行。我想,脑子里只要装着三样东西就可以避免尴尬了:

1、在与我们一样有虚荣心的人面前大发议论,他们的虚荣心越是受损害,我们的虚荣心越是感到满足。

2、没有那么多重要的真理需要我们用来改变他人的看法,更没有必要因为他尚未接受而再次重复。

3、在各种谈话中只顾自己滔滔不绝而不让别人插嘴的人,一定是个傻瓜,或者是一个以能够成为傻瓜为荣的人。

1278(627) 当今的慷慨行为。北方国家的一位国王用手杖打了他手下的一名军官,军官一声不响扭头就走。半个小时后,他拿着一把手枪回来了,似乎要把手枪交给国王,但是他突然转枪口对准国王。多么沉痛的教训啊!

1279(628) 财富。以发财为目标没什么不好,但是,大多数发财的手段不值得鼓励。

我设想世界上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地方,那里的各种职位和好处全都凭借品德获取,各种旁门左道都闻所未闻。后来那里出现了一个狡诈之徒,通过各种邪门歪道发财致富,而大家还认为这些都是无可指责的手段。我们这些明白事理的人,难道不应该把他视为扰乱公众幸福的坏蛋吗?不应该把他看作世界上最危险的人吗?

确实,如果能够只考虑让自己更有价值,而不必费劲琢磨如何获得好处,对于好人来说,这是多么让人心满意足的事啊!

与品德不那么高的人相比,品德高的人发财致富的较少,因为他们不太在意自己的财富。品德高的人考虑问题时不会与财富挂钩,所以他们受到尊敬和热爱。他们与那些只能凭借地位、荣耀和财产才能获得他人尊重的人不一样,对于他们来说,财富并不那么重要。

1280(629) 事业。事业成功的秘诀,在于努力把合伙人的事情也办好,同心协力,精诚合作。

再者,协议应该尽量简明,便于执行。就此而言,我们鼓励诚实的人与我们合作,这样能为公民的生活带来许多好处。

[1]庇西特拉图(Pisistrate,前600—前527),雅典僭主。——译者

[2]指狄奥尼修斯一世(Denys,前405—前367),叙拉古僭主。——译者

[3]法拉里斯(Phalaris)生卒年不详,西西里岛上一小邦国君。公元前570年发明酷刑刑具铜牛,将罪犯置于空心的铜牛中,在铜牛肚子下面点火烧烤,将罪犯活活烧死,犹如中国的“请君入瓮”。——译者

[4]由此到《随想录》第629条,都是我撰写《论义务》时写的。我写了一段开篇作为一篇论文,打算交给波尔多科学院。现在各种迹象都表明,我不会继续写这篇文章了,所以就把它放在此处。——孟注

[5]圣-雷阿尔教士,本名恺撒·维沙尔(Cesar Vichard,Abbé de Saint-Réal,1639—1692)。——译者

[6]卢基利乌斯(Licilius,?—前103),作家。——译者

[7]布鲁图斯(Brutus,前85—前42),罗马三执政之一。——译者

[8]安东尼(Antoine,前82—前30),罗马执政官。——译者

[9]孔代(Condé,Henry Ⅱ de Bourbon,1588—1646)。——译者

[10]唐吉·迪·夏泰尔(Tanguy du Châtel,?—1477),拉贝里埃尔子爵。——译者

[11]弗朗索瓦·奥利维耶(François Olivier,1487—1560),法国掌玺大臣。——译者

[12]路易十二(Louis Ⅻ,1498—1515),法国国王。——译者

[13]安博瓦塞(Georges d'Amboise,1460—1510),鲁昂大主教。——译者

[14]查理八世(Charles Ⅷ,1470—1498,1483—1498在位),法国国王。——译者

[15]拉努(François de La Noue,1531—1571),宗教战争中的胡格诺派名将,以“铁臂”闻名于世。——译者

[16]科利尼(Gaspard de Cologny,1519—1572),法国海军元帅。——译者

[17]米龙(Robert Miron,1569—1628)。——译者

[18]莫莱(Mathieu Molé,1584—1656),高等法院院长。——译者

[19]蒂雷纳(Henry de La Tour d'Auvergne,1611—1712),法国元帅。——译者

[20]蒙多希耶(Charles de Saint-Maure,1610—1890),蒙多希耶公爵。——译者

[21]加蒂纳(Nicolas Catinat,1637—1710),法国元帅。——译者

[22]旺多姆(Louis-Joseph,1654—1712),旺多姆公爵。——译者

[23]萨西(Issac Louis Le Maistre,1613—1684),王港修道院独居者。——译者

[24]科尔特斯(Fernand Cortès,1485—1547),征服墨西哥的西班牙统帅。——译者

[25]皮萨罗(François Pizarre,约1475—1546),率兵征服秘鲁的西班牙将领。——译者

[26]阿塔瓦尔帕(Atahualpa,?—1535),印加帝国末代皇帝,1535年被西班牙人俘获后绞死。——译者

[27]蒙特祖玛(Montezuma Ⅱ,约1470—1520),古代墨西哥阿兹特克的君主。他曾一度称霸中美洲,最后败于西班牙征服者科尔特斯,阿兹特克文明就此灭亡。——译者

[28]法国著名孟德斯鸠研究专家戴格拉夫(Louis Desgraves,1921—1999)认为,孟德斯鸠笔下的这位大才子是斯宾诺莎。——译者

[29]希尔佩里克(Chilpéric,539—584,567—584在位),克洛维斯的孙子,纽斯特里亚国王。——译者

[30]卡德摩斯(Cadmus),希腊神话中的英雄。——译者

[31]德摩比利(Thermolyles),希腊的一个隘口,公元前480年,波希战争中的希腊军队在此英勇阻击波斯军队。——译者

[32]普拉提亚(Platée),公元前479年,希腊军队在此战胜波斯军队。——译者

[33]瓜迪莫林(Guatimorin),蒙特祖玛的侄子,墨西哥末代印第安人皇帝,1520年继位,1522年被西班牙人绞死。——译者

[34]阿塔瓦尔帕(Atawallpa,1500—1533),印加帝国第十三代皇帝,也是西班牙殖民征服之前的最后一代皇帝。——译者

[35]奥地利的安娜(Anne d'Autriche,1601—1666),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之妻,路易十四之母。——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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