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论出版自由
没有什么比我们在这个国家所享受到的极度自由,更让一个外国人感到惊讶。这种自由是传播取悦公众的事情,以及公开谴责国王和大臣们所发布的任何政策。如果政府决定开战,大家会认为政府有意或者无意地混淆了民族的利益,在目前的情况下和平是更加值得选择的。如果政府更希望和平,我们的政治评论者就会鼓吹战争和毁灭,把政府的和平行为描述为平庸和懦弱的表现。任何其他政府都没有提供这种自由,不管是共和制的还是君主制的。荷兰和威尼斯要比法国和西班牙具有更多的自由,这自然地涉及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单单只有大不列颠帝国具有这样的特权?
这里的理由,即为什么法律给予我们如此的自由,似乎来自我们复杂的政府形式,它既不是完全的君主制,也不是完全的共和制。如果我没有错的话,人们会发现对于政治的真正的观察:自由制和奴隶制两种极端形式的政府,在通常情况下是彼此接近对方的;当你远离极端的时候,在自由中添加一些君主制,这时这种政府会更加自由。此外,当你给君主制添加一点自由的时候,这种束缚则更加沉重且无法忍受。在诸如法国这样的政府中,政府是绝对的,而法律、习俗和宗教是融合的。为了让人民对于自己的状况完全满意,这样的君主制不能对他的臣民有任何忌妒,这使得他们更容易赋予人民极大的言论和行动自由。而在一个整体上是共和制的国家,诸如荷兰,在那里,没有一个皇室是如此的显赫,以至于和政府平起平坐,就不存在给予这个皇室很大的决断权。虽然这样的权力具有很大的优势,可以维持和平与秩序,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行为,使得每一个公民尊重自己的政府。所以,这似乎看起来很明显,即绝对的君主制和共和制的两个极端,在一些具体的环境中彼此容易走近。首先,政府不会忌妒人民,其次,人民也不会忌妒政府。因为缺乏忌妒,使得在这两种情形下建立了彼此的自信和信任:在君主制中产生了一些自由,在共和制中产生了一些专制的权力。
要辩护之前我所观察到的其他方面,也就是在每个政府中存在各种支配的手段,进行君主制和自由的混合,使这种混合更加放松或者更加的严苛。下面我必须讨论塔西陀(Tacitus)关于皇权统治下罗马人的生活的评论。这些罗马人既不能处于完全的奴隶制,也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没有人能够承受完全的奴役制,或完全的自由。一个著名的诗人(即伏尔泰)把这个评论翻译并运用到英国人身上,他对伊丽莎白女王的政策和治理的生动描述如下:
她使得自己的统治适合于未被征服的英国人,他们既没有臣服,也没有生活在自由中。
——伏尔泰:《亨利亚特》(https://www.daowen.com)
根据这些讨论,我们认为在皇权统治下的罗马政府是专制和自由的结合,虽然专制是主流;而英国政府具有类似的复合性,在这里自由是主流。这一结果符合之前的观察。我们也可以期待,那些政府的复合形式具有类似的结构,这会导致相互的警觉和羡慕。罗马的皇帝很多是人类历史上非常可怕的暴君,他们羞辱了人性。非常明显的是,他们的这种残暴主要来自他们的忌妒。他们认为罗马历史上的伟人,都无法忍受家庭的支配,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人比自己更聪明。此外,政府中共和制的成分在英格兰占主流,虽然也具有大量的君主制成分,但是出于自身生存的考虑,它有义务维持对政府的监护,剥离其所有无条件的权力,并通过一般的和强制的法律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除了法律通常所规定的,没有什么其他行为被认为是犯罪。除了在法官面前,从法律的证据推导出的罪行,没有任何其他的罪名能够强加给一个人。而且这些法官也是他的公民,这些公民出于自身的利益,有义务考察政府官员们的侵权和暴戾。因为这些原因,在英国存在着如此多的自由,甚至可能是某种放纵,就像罗马之前存在的奴隶制和暴政的放纵一样。
这些原则解释了在这些国度中存在的出版自由,这种自由超越了任何其他政府所赋予的自由。有人认为,如果我们不小心行事,阻止这种进展的话,随意的权力会强加在我们身上。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在我们的国度中没有传播警示的有效方法。人们的精神应该经常得到鼓舞,以限制政府的野心。对人民的精神的鼓舞就是为了阻止这种野心。为了有效地实现这一目的,没有什么比出版自由更有效。通过出版自由,一个民族的所有学识、智慧和天才,都会被用于自由的地方。所有人都会赞成和守护这种自由。因此,只要我们政府中共和制的成分能够持续对抗君主制的成分,它就会很自然地保证出版自由,因为这对于政府自身的生存也很重要。
不过,对这些毫无限制的出版自由,提出相应的纠正办法可能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也是复合政府的缺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