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犯罪和行义都出于意志的自由选择

二十四 是否犯罪和行义都出于意志的自由选择[25]

凡是偶然发生的,都是随机发生的,凡是随机发生的,都不是出于神意。所以,如果世上有些事是偶然发生的,宇宙就不是受神意(providentia)支配的。但是如果宇宙不是受神意支配的,就会有某些本性和实体与神意的作为无关。而一切存在的事物就其存在来说都是善的。那在最高处的存在就是至善者,万物因分有他而是善的。一切可变的事物就其存在来说是善的,不是因其自身,而是因其分有那不变的善。再者,那至善——其他事物因分有他而是善的,不论它们可能是什么——不因别的事物只因他自身而是善的,我们把他称为神意。因此,世上没有任何事物是偶然发生的。

一旦确立这一点,就可以推出,世上一切成就的事,部分是靠上帝的作为,部分是靠我们的意志。不论人能想象出怎样最好最义的人,上帝都要无可比拟地更好更义。那按公义管理并统治万物的,绝不会让那不该受罚的受罚,不配得赏的得赏。而罪行该受惩罚,义行应得奖赏;任何人,无论是犯罪还是行义,若不是出于他自己的意志行的,就不能公义地归咎或归功于他。因此无论犯罪还是行义都出于意志的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