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关于权力的观点
大多数社会科学家相信,权力有两个相互缠绕在一起的维度。第一个维度涉及到一个共同体或民族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实现自己的共同目标而有效行动,这被称作“集体权力”(collective power)。在这里,它强调的是一个集体在多大程度上具备为实现其目标而必需的技术资源、组织形式、成员规模及共同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在最近几十年里,大多数民族都变得比过去要强大,而与其他工业资本主义民主社会相比,美国显得尤为强大,因为它的经济增长迅速,并且花费巨资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军队。此外,美国的集体权力得到增强,还因为它拥有能力将来自世界各地,经济和教育水平各异的移民同化成有创造力的公民。相反,德国和日本之所以会变得停滞不前,部分是因为他们极端民族中心主义的历史阻碍他们利用数量庞大的移民来更新自己日益衰老的人口。
权力的第二个维度,关注的是一个共同体或民族内部的某个集团或社会阶级在与竞争对手就共同关注的议题发生冲突时获得成功的能力。这里强调的重点是“凌驾权力”(power over),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分配性权力”(distributive power)。与大多数普通美国人的信念相似,大多数社会科学家是在“重要影响力”或“优势影响力”的意义上,而非完全和绝对控制的意义上来思考“分配性权力”的。更加明确地说,一个有权力的群体或阶级,即使有别的群体或阶级反对,它也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29]这一定义捕捉到了嵌入在权力的日常意义中的“斗争的感觉”,而且它也与本章早先提出的关于阶级冲突的思想相一致。它与本书的主要议题也非常吻合,亦即展示在基督教右翼和其他极端保守主义群体的帮助下,即使面对来自自由派—劳工联盟有组织的反对,由所有者和高层经理组成的社会上层阶级仍然拥有制定对其有利的政策的权力。
一个群体或阶级获胜的能力,起步于经济、政治、军事和宗教这四个主要网络中的一个,而这个网络又可以转变成运用权力的强大组织基础。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这些潜在的权力网络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从而创造出各种变化无穷的权力结构。例如,在某些国家,军事力量已经占领了政府和控制了经济体制,而在另外一些国家,组织良好的宗教集团已能够发展出一支游击部队并接管政府。正是由于这些多样化的后果,许多社会科学家相信,并不存在一种分配性权力形式,从中可以发育出其他权力形式。这意味着,在社会科学中,分配性权力本身就是一个基础性的概念,就像在自然科学中,“能”(energy)是一个基础性的概念一样:没有什么其他形式的能或权力,要比能或权力本身更基本。(https://www.daowen.com)
然而,一个正式的定义并没有解释概念如何被测量。具体到分配性权力,哪怕是小群体内部,人们也几乎不可能观察到的那些能够揭示其运作的互动,更别提看见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施加它的意愿。在一个共同体或阶级内部,人们可以在权力斗争中看见各种人和组织,虽然这可以转换成:这些人和组织代表了各种社会阶级的利益。因此,很有必要发展出一套我称之为“权力指标”(indicators of power)的东西。
虽然分配性权力首先和主要代表的是两个及以上的竞争阶级之间的关系,但是,就一项研究来说,将分配性权力想象成某个社会阶级的基础特征或财产是非常有用的。与任何一种基础特征一样,它可以通过一系列与其有着概率性联系的指标或迹象(signs)而得到测量。这意味着,所有的指标并不必然需要每次在权力展现自身特征的时候都逐一出现。为了使上述要点变得更加清晰,我们可以补充如下观点:心理学家用来理解个体行为的个人特征研究,以及用来解释自然科学中各种发现的那些概念,都具有相似的逻辑结构。不管一个理论家是像心理学家一样关心“友谊”问题,还是像物理学家一样关心“磁场”问题,或者像本书一样关心“权力”,他们调查程序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有一个基础的概念,它的存在只能通过一系列诊断性的迹象或指标来推测,而这些迹象或指标的强度,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各不相同。如此看来,一项研究是通过一系列以尽可能多的独立指标为基础的条件语气(if-then statement)而得以推进的。如果一个群体拥有权力,那么至少某些权力指标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被测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