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与取得的成效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课程考核与取得的成效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评定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各占学生期末总成绩的 50%。形成性评价分线上、线下两个部分,其中,线上考核侧重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微助教、雨课堂等现代技术手段,定期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测试;线下考核由经典法学名著读后感、经典案例分析报告、课堂小组讨论、微课小视频、材料理解辨析实践活动等构成,偏重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终结性评价通过期末考试进行考核,由任课教师线下命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试卷评阅实行流水作业批改。(https://www.daowen.com)

2.取得的成效

本课程采用“课程思政+基于任务驱动+雨课堂”的创新教学模式,贯彻评价激励法,采用多元的考核评价方式,连续多年在曲靖师范学院课程估量评价中被评为“A”,学生评价等级为“优”。主讲教师获得学校“教书育人”标兵称号,主持省级课程思政重点培育项目一项,出版刑法学配套案例教材一部。团队其他成员教学能力突出,曾获得多项云南省级、曲靖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比赛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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