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与取得的成效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课程考核与取得的成效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评定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重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各占学生期末总成绩的 50%。形成性评价由考勤+作业、测验+课堂回答问题、讨论、辩论等学习情况 +课堂笔记、课外阅读情况+期中考试成绩等构成,偏重于督促学生自主学习,检查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以及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终结性评价通过期末考试进行,由任课教师线下命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试卷评阅实行流水作业批改。(https://www.daowen.com)

2.取得的成效

在多年的课程建设中,教学团队成员为人师表、及时更新教学理念与知识体系,教学效果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刑法分论”成为省级思政示范课程,团队成员持续实施“思政示范课程”学习引领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讨活动,明确课程的德育功能,打造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努力实现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心同向的育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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