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更大的利益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追逐更大的利益

向海外输出奴隶是从1441年开始的,当时努诺·特里斯唐和安唐·冈萨雷斯在布朗角附近捕获十二个非洲人。在这以前,非洲的酋长和商人曾把别处的非洲人出售给操阿拉伯语或柏伯尔语的商人;这些商人转手又把他们送到马格里布、利凡特和欧洲的市场上去出售。甚至在中国和印度不知怎么也有非洲奴隶。《古红海环航记》中写道,东北非洲一些港口的居民,在公元一世纪期间已经贩卖奴隶了;在九世纪末,来自东非的奴隶在波斯湾顶端的巴士拉举行了暴动。但是,在欧洲人进入非洲之前,非洲向外输出奴隶在贸易主流中一般只是附带的。在十世纪到十七世纪之间,东非奴隶大规模外迁的证据确实很少发现;当时更为人们看重的商品是象牙。从西苏丹强制运往非斯和开罗的非洲人也同样为数不多。横贯撒哈拉沙漠的地带对奴隶的需要从来不是很大的(阿非利加的利奥看到那里一匹马要抵十五到二十个非洲人的价格),因为那里没有要耕种的种植园,要开采的矿藏也很少。

在非洲,凡与外国人不大接触的地方,人口贩卖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一直到十七世纪,葡萄牙人在安哥拉发现恩多姆贝人不习惯于“相互出售”,还认为是怪事。虽然“奴隶制”(并不是向外输出奴隶),大概在十五世纪葡萄牙人到来之前,早已在热带非洲普遍存在。在战争中捕获的、或是作为人质的非洲人,可能成为得胜部族首领或其他成员的奴隶。他们的主子(通常在战斗中)期望这些俘虏能够忠心效劳,奴隶通常只是不得流动,他们可以自由结婚,耕种自己的田地,可以在部落管辖范围之内自由行动,他们在和他们制度相同、持有相类似的信仰和习惯的部族中过着比较正常的生活。当地社会同化这些奴隶,而且允许他们上升到有权势的地位。有时候奴隶还领导起义,推翻当时的王朝。这些奴隶只是偶尔在市场上出售,或者被运到异乡。非洲黑奴的命运(同他们的后裔美洲黑奴雇工的命运相比较)是不幸的、受限制的,但是并非难以容忍的。后来一个获得自由的非洲奴隶,对读者们深刻指出了这个区别:

我们把那些没有卖掉或赎回去的〔战争〕俘虏留下来作奴隶。可是,他们的处境和西印度群岛的奴隶是多么地不同呵!在我们这儿,他们同其他居民,甚至同他们的主子干同样的活儿。他们的饮食、衣着和住宿几乎跟我们一模一样,只是他们不能同那些自由居民一起进食。而自由居民除了象我们国度里一家之长所具有的那种尊严地位及其在家里所行使的权力之外,他们和奴隶之间没有任何其他区别。有些奴隶甚至还有他们自己的奴隶,为他们个人所有,供他们自己使唤。[1](https://www.daowen.com)

但是在1441年以后,非洲的奴隶制起了深刻的变化。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