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待社会主义的政治权力?
吴江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革命者、无产阶级先锋队,一旦掌握了国家权力,就有必要首先弄清楚这个权力的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无产阶级要创造出一种新的文明的社会制度,就要为肃清旧国家的残余影响、为防止权力对革命队伍的腐蚀而进行斗争。官僚主义,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特殊化倾向,以及权力过度集中和产生某种专制主义倾向和家长制作风,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是腐蚀和危害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主要表现,这些现象归结到一起,使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遭到歪曲,甚至个别地和局部地发生权力蜕化变质,我们必须与之斗争到底。我们的党、每一个党员以及整个党的建设,一定能在这场权力斗争中赢得胜利。
社会主义革命者、无产阶级先锋队掌握国家权力,运用国家权力,是为着最终结束人类历史上历时几千年的人剥削人时代,最终结束阶级划分现象,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有必要首先弄清楚这个权力的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如果我们对于这种权力的性质的认识是模糊的,那就不可能正确地加以运用,也不可能阻止旧影响发生作用。过去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注意不够,没有把它的严重性足够地指出来,经验促使我们的头脑清醒了一些。现在有足够的根据提醒人们特别是那些被人民授予较多权力的人们注意:如果我们不准备改变初衷,决心把革命进行到底,直到共产主义实现,那末,在权力问题上就不能避免进行一场持久的斗争,这就是为肃清旧国家的残余影响、为防止权力对革命队伍的腐蚀而进行的斗争。无产阶级要创造出一种新的文明的社会制度,不进行这场斗争是不行的。
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提出必须警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侵袭,防止金钱物质的诱惑,是很对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即使是剥削阶级的改朝换代,比较有见识的统治人物也以犬马声色为戒。劳动人民管理国家,当然更要警戒剥削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和腐蚀。但除此以外,对于无产阶级来说还必须有另一个警惕,这就是警惕权力对于革命者的腐蚀。权力的腐蚀作用不下于金钱声色,这是连一些资产阶级学者都知道、都看到的。英国有一位历史学家叫约翰·阿克顿的,就说过:“权力使人腐蚀,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蚀人。”这话说出了一部分真理。就旧社会对我们影响来说,金钱和权力可说是两大腐蚀剂,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在这种条件下,个人一般已与直接的物质支配权相脱离),权力的腐蚀作用则更甚于金钱,因为在这种条件下,金钱往往要通过权力的中介,即物质上的非分所得总要凭借手里的权力才能获得。在旧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新社会,是“有权就有一切”。
我们目前正在从事着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改革,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但正象列宁所指出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既有英勇非凡的特征,也有害怕极小改变的心理。”[1]要改革当权后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东西,哪怕是日常生活制度,确不容易。害怕改革的心理是怎样造成的?列宁认为,重要原因之一是象这样的事情甚至还从来没有在理论上认真论证过,这里涉及到一个权力问题。我们如何对待社会主义的政治权力,怎样看待权力的性质和作用以及权力的使用,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首先要把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极其坦率地、毫不隐讳地考察清楚,然后才能够为我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办法,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关于权力这个概念,目前有些外国学者正在进行讨论并下这样那样的定义,如说权力是一个集团或某一部分人实现其特殊利益的能力之类。我想我们不必进行这种烦琐的讨论,我们所说的权力自然是指政治权力或政治化了的社会权力,而权力当然总是和“利益”联系着的,并且要通过一定的物质结构表现出来。权力是一个历史概念,在社会阶级斗争中,在调整人们的不同利益的关系中,它也是历史的主题之一。
人类社会出现政治权力已有数千年历史了。政治权力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它是经济权力的集中表现,不掌握政治权力,任何阶级的经济权力、特殊的经济利益,都是没有保障的。自从出现了独霸的经济权力并由此进行政治权力的角逐,人类历史可以说成了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即使在和平发展时期也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骋她的凯旋车。旧社会掌握政治权力的是一群大小统治者及官吏,他们手中的权力,以强制和暴力的形式,压迫人民服从统治阶级的需要,自己则任意胡作非为,有充分的特权。政治权力从它降生时起,就是用人民的屈辱、痛苦和鲜血培育起来的,在它上面凝结着浓厚的“社会主人”思想、“劳心者治人”的思想、特权思想等等。文化经济愈落后,集中表现在政治权力上的这种剥削阶级意识也愈明显愈严重。
农民阶级对于这种状况是完全无能为力的。当农民发动起义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冲洗这些脏物。“杀尽不平方太平”,农民英雄们把一切灾难归咎于坏人、富人的掌权上,以为只要把这些坏人斩尽杀绝,天下就可以太平。但一当他们取得统治权力,就把旧权力从性质到形式完全继承下来,原来由于革命斗争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套指挥职务和制度,也很快变成了森严的封建等级特权,有的甚至来不及达到胜利就因中途争权夺利分崩离析而遭到灭亡。农民意识和封建意识有天生的不解之缘。
资产阶级则不同,这个阶级要发展现代化生产,需要文化科学技术,因此冲击了封建经济基础;资产阶级民主制对封建等级制、封建特权发动了摧毁性的攻击,这是具有巨大历史意义的,由此开拓了一个历史新时代。但是,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虽然在形式上作了许多变动,名义上也往往很动听,把什么人民代表之类的头衔悬挂在自己的头上,但在实质上,他们的政治权力和旧的政治权力毫无区别,都是贪得无厌的剥削阶级经济权力的集中表现。相比之下,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有这样一种特点:它一方面以民主的名义标榜形式上的权利平等,一方面又使劳动人民在行动上受着千百种事实上的限制。这种矛盾恰恰暴露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局限性。
无产阶级获得政权,第一件翻天覆地的事就是使几千年来为剥削阶级运用的政治权力在性质上发生一个根本性的变化。现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政治权力已为人民所有,归人民所享用。这时,这种政治权力的职能(如果加以分析的话)具有两重性:它对于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破坏力量,仍然表现为暴力和统治的权力;而对于人民内部的事务和纠纷,则只是一种管理的权力(当然也具有强制性)。这种政治权力的第一个历史行动就是消灭私有制,创造自身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现象,从而,从原则上说,作为其表现的政治异化或权力异化现象,也就被消灭(异化的残余现象则是另一回事)。如果说,资产阶级的虚伪民主恰是人民权力异化的表现,那末,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则是标志着这种异化现象的基本被排除。
但是,这一切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达到,不可能不经过斗争而达到。无产阶级夺取权力后,接着必须进行大量的持久的改造、净化工作。所谓权力的净化,不是别的,就是将旧权力机构遗留下来的大量零砖碎瓦、陈腐观念扫除干净,把旧的权力异化的残余现象扫除干净,这甚至是比“夺取”还要艰巨得多的任务,需要依靠坚强的无产阶级意识和正确的方针才能在斗争中获胜。
我国在五十年代初期,实行革命的转变,由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那时着重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并围绕这一任务开展一些思想教育运动,是必要的。即使在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或基本消灭之后,阶级意识还会长期存在,资产阶级意识还会侵入党内,意识形态上的斗争还会继续下去。忽略这一点,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除此以外,中国还有一个特殊的条件,就是封建社会历史特别悠久,封建势力在意识上遗留的东西特别多。就是说,在我国,旧社会遗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的传统则很少。而我们在建国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却只注意肃清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肃清资产阶级影响当然是对的,是一个重要的长期的任务),而不注意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这显然是一个失误)。现在看来,我们党和国家现行制度上的一些弊端,党和国家在权力运用上的一些毛病,不少与封建主义影响有关。许多一般不属于资本主义而属于封建主义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君王南面之术”、“学而优则仕”等古代脏物的影响仍大量存在着,从各方面表现出来。不必说,这是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邓小平同志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着重指出:“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出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如果没有坚强的无产阶级意识作武器,如果我们不能将至今还残留在我们不少人头脑中的农民意识(包括封建宗法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好好地加以克服,那末,无产阶级先锋队所集中的许多优秀人物,大大小小的革命功臣,就有可能在权力问题上跌跤子,犯错误。
权力的腐蚀作用极易使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改变革命的初衷,过去患难相处,大家尚能共济,一旦掌握权力,有些人就暴露其弱点:一朝权在手,便把官来做。于是,以功臣自居目无法纪并要求这样那样的特权者有之,孜孜于争夺权利名位者有之,崇奉权术阴谋者有之,左顾右盼志得意满者有之,挟权营私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者有之。这些虽然是少数现象,但这些现象的深处却暴露出一些人的头脑确已被权力实用主义所盘据,马克思主义在他们那里实际上已经不发生什么作用了。
还不能不提到我国一个特殊的不幸遭遇,这就是整整一个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在权力问题上毒害了许多人,其严重程度令人吃惊。林彪、江青一伙野心家是有“理论”的,他们的“理论”就是把人民的权、共产党手里的权说成是巴黎公社要夺取的“反革命的权”。他们煽动人们夺权,使一些人误认为这是在再度解决“革命的基本问题”。他们在权力问题上把一切丑恶陈腐观念唤起。他们提出“一切为了权,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等等。“有权就有一切”——这是多么“真实”、多么“响亮”、多么肮脏的口号啊!他们就是这样使一些人的小小的个人主义变成了疯狂的个人野心,使另一些人的玩弄小权术的习惯变成了卑鄙的政客阴谋,以旺盛的个人权力欲代替了革命的责任心。有人受骗上当后来觉悟转变。有人冲夺得逞,果然权力给他以做梦也想不到的荣耀威风,后来虽然形势变化被逼下台,但个人权力欲从此深深地埋在心中,不能再收敛。这是“文化大革命”一种无形的遗毒。象这样以煽动权力欲来毒害人们的心灵会给我们未来的政局带来什么影响,这一点目前还很难预料,要说有什么偏向的话,那末目前主要是我们对于这种影响的严重性估计不足。
从国家政治生活看,从我们的工作看,旧国家残余及其传统势力对于我们权力机构的影响,粗略地说来,正如《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所指出,主要表现为“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等。
第一,关于官僚主义现象。执政前无产阶级政党内部也有官僚主义,恩格斯就曾号召过对这种官僚主义进行斗争,他说:“不要再总是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官吏——自己的仆人,不要总是把他们当做完美无缺的官僚,百顺百依地顺从他们而不进行批评。”[2]我们过去在农村根据地当权,也有官僚主义,但毕竟为数不多,而且容易纠正,因为犯官僚主义错误有时甚至会丢掉自己的脑袋。取得了全国政权,又处于和平发展时期,情形可就不同了,各方面的条件使得“职业革命家”容易变成“职业官僚”,用不断追求权力代替不断革命,用向上爬的理想代替共产主义理想,用官场主义、政治实用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并且相对来说其危险性不容易直接表现出来,然而这种官僚主义对于人民的危害却无比地增大了。列宁对于执政党的官僚主义,说过:“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3]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来说,官僚主义是一种有很大腐蚀性同时又是相当普遍的毒菌。
我们这里官僚主义的通常表现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讲排场,形式主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公文旅行,互相扯皮,官气十足,不负责任。动辄训人,瞒上欺下,打击报复,专横跋扈,压制民主,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墨守成规,思想僵化,循私行贿,贪污腐化,扶植亲信,排斥异己等等。在许多方面把旧官场的一套东西搬来。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有些领导干部过去干过轰轰烈烈的事,现在也还能够循规蹈矩地工作,只是一遇到原则争论特别当争论涉及到权威人物时,往往就不敢明辨是非,不敢坚持原则,明知不对也加以掩饰或者回避,变成精通世故、唯唯诺诺、八面玲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官僚型人物。其原因无非是爱惜身家权位,加上机械的百依百顺的“组织观念”,只向领导者个人负责,不向党和人民负责。官僚主义的表现和原因有各种各样,共同的本质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不能不指出,产生我们现在这种官僚主义,不仅有思想作风方面的原因,还同“论资排辈”、“大锅饭”、“终身制”等作法有关,这些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能够造就一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领导人物,此外,也和我们长期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制度有关,这种管理体制加上缺乏自上而下的行政立法和工作中的个人负责制,影响各地区、各部门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助长下面的官僚主义。
第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特殊化倾向。担任公职就是高平民百姓一等,高级公职又比低级公职高一等。任职就是做官,现在的官位又只是为未来更高的官位打基础。有不断高升之雄心,而无为民公仆之志趣。于是在政治上经济上追求种种非份的权利即特权,在法律制度党纪国法面前他们都是特殊人物,和一般“庶民”不同,和一般干部也不同。他们不仅有权占便宜,也有权违法乱纪而不受惩罚。所谓特权,一般定义为获得制度、法律以外的权利。非法的行为不产生权利,这是一个合理的概念。反对特权也不能为平均主义找到借口。但是,任何定义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不能概括事物的全部,因此不能把它们看成绝对。事在人为。有时候特权也未尝不可以加以制度化、合法化。所以,不能认为有制度就没有特权,更不能认为现行制度中就不会包含一丝一毫的特权。我们的制度法律是否袒护特权,要受人民的监督,要由国家权力机关定期进行检查。一言以蔽之。特权就是挟权谋私,就是获得完全不应该获得的非份权益,人为地扩大差别。(https://www.daowen.com)
文化经济落后、物质匮乏是产生特权的土壤。匮乏使手里握有权力的人生长起攫取特权享爱的欲望,这种特权享受使群众对党产生离心倾向。这种特权在我们这里除了带有公有制下借公营私、以公肥私的特点以外,又常常带有某种封建性,如享受特权的不限于本人,还包括家族亲友在内,所谓一人得官鸡犬升天。干部地位愈高,权力愈大,其子女获得各种非份待遇的可能性也愈大,升官发财的机会也愈多。尤其糟糕但又不可避免的是,总是会有人来为你安排这一切,越是高官厚禄,越是得到各种名目的“照顾”,为你提出种种“理由”,使之名正言顺。于是享受者感到心安理得,并习以为常,以这种非份既得利益为正当,不许人来触动。这是我们目前进行改革遭受阻力的原因之一。特权现象有时受到批评打击,但总是曲曲折折地以各种形式滋长。特权之所以危险和可怕,在于它最容易使革命者走上腐化的道路。在共产党已成为执政党的条件下,容忍特权现象不仅将腐化一部分党员,而且如果发展起来、扩大起来。实际上使党面临变质的危险。
第三,权力过度集中以及产生某种专制主义倾向和家长制作风。旺盛的权力欲伴随以玩弄权术,这是自古以来剥削阶级当权人物的特征。这种病毒有时也沾染到无产阶级队伍中一些人身上,直接破坏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个人高度集权,驾凌于组织之上,组织反而成为个人的工具。重大问题决断于个人或少数人,放弃集体讨论投票表决的原则,即便投票也是形式。随权力过分集中而来的,必然是把个人置于法制之上,蔑视和破坏法制,个人说了算。有人曾说过这样的话:“虽独裁,必以恃法为限。”(章太炎《秦政记》)个人独裁,又要以守法为限度,实际上是办不到的。真正的君主立宪,即既保存君主的独裁又使君主守法,这样的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独裁制和民主制不能并存。个人专断不可避免地会在党和国家生活中造成极严重的后果(在我们这里曾引导到“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第四,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我们过去一直未曾建立起干部退休制度,很长时期甚至连这种观念也没有。革命的第一代最容易产生这种倾向,就是认为天下是自己打下来的,就应当坐天下直到生命终止。即使尝到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不能正常视事的时候,也津津于权力地位,并且想方设法要显示自己权力的存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种种弊端,主观专断,官僚主义,个人迷信,破坏民主生活,偏听偏信,受人包围为人利用,却自以为英明无比,甚至发生狂乱事件,陷国家和人民于深重灾难的境地。不必然,终身制是我们的政治生活产生弊端的原因之一。
旧国家权力的运用方式对于我们的影响当然还有其他的表现,如党内出“独立王国”、出野心家等等,但最主要的是以上几种。这种影响归结到一条,就是使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遭到歪曲,甚至个别地和局部地发生权力蜕化变质的现象。
过去我们自己曾把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初期不完备的社会主义制度理想化,把它看成完全和旧的东西隔绝,“出泥污而不染”,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完全神洁无瑕的,最多只是沾染上一点灰尘而已。这是自欺欺人,这只是躺在书本上的理想家。实际上,初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一下子完善的,它本身杂有许多脏物例如,社会主义国家也会产生自己的“官场”。这些只有经过长期的严重的斗争才能逐渐清除掉。
官僚主义、特权现象、个人专权等等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从事改革的重大阻力,因为这种改革往往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现行的权力结构,要触及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特别要触及到相当一部分人的旧思想、旧习惯、旧作风,包括用人的方法在内。新的事业、新的工作要有一大批具有新知识的优秀人才来做,他们有搞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也有从事改革的勇气,但是上述现象使这种人才很难发现和被提拔,有时相反地要受到打击。我们从事改革,必须时时刻刻把这个问题放在日程上。
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掌握着国家领导权力。党和每一个党员,整个党的建设,都在权力问题上面临着考验。现在要回答,我们是否有可能在这场斗争中赢得胜利?
一九四五年,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访问延安,他在与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的一席谈话中,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一部历史,无论一人、一家、一地方、一团体、乃至一国,往往“其兴也悖”、“其亡也忽”,“政怠宦成”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率的,中共能否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是一场很有意义的对话,问者坦率,答复也基本令人满意。我们在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用阶级观点来看问题,只要一个阶级的统治存在,则这个阶级的一代领袖的消逝,决不会使阶级的事业中断,尽管统治的形式和政策会有变化,这里也不能夸大个人的作用。有些资产阶级作家也懂得这一点。美国有一个叫詹姆斯·赖斯顿的,写了一本叫《尼克松先生的最后一千天里》的书,其中就说到总统个人不是国家,“共和国的安全和连续性不取决于任何人,甚至不取决于象林肯那样的一个人,更不要说象尼克松那样的一个人了。”如果就国家的兴亡来说,则无产阶级国家和旧国家完全不同。旧国家之间的改朝换代(典型的是中国封建国家),由于国家本质并未改变,权力仍归剥削者所有,与人民为敌,因此结果仍不免于灭亡。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谁也无法跳出那个周期率的支配。无产阶级创建国家不是旧的改朝换代,它是彻底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由人民自己起来当家做主,用民主治理天下,人民有权监督自己选举出来的政府。起这条新路,虽然就局部来说也会表现出起伏颠簸的历史轨迹,但不可能再出现过去那种周期率。更重要的是,正象马克思所说,“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的特权和垄断权”,[4]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是要完成社会历史自身具有的一个大周期率,即:无阶级社会——阶级社会——更高的无阶级社会。完成这个周期,就是消灭阶级,包括消灭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自身。这叫做“功成政息”,即共产主义大功告成,阶级性的政治权力自行销息,让位于非阶级的公众权力。这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事业大不同于其他任何阶级的事业的地方。列宁说得好:“只有苏维埃或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实际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它吸引劳动者群众组织参加国家管理,并为国家的完全消亡作好准备。”[5]
但是,事情还有另一方面。我们所遇到的那种不正确地运用权力的情况不只由于民主不振所造成,前面说过,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由于我国经济落后、文化不发达,因此大大限制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和发挥对政府监督的能力。我们庆幸我们的社会越过了资本主义历史阶段而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特殊性质的困难和矛盾。这种困难和矛盾主要来自文化经济落后以及封建主义废墟的存在。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是看到这个问题的,他曾指出俄国的落后和它向最高民主的“飞跃”(即越过资产阶级民主而达到无产阶级民主)之间存在着矛盾,由于这种矛盾,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苏维埃政权在原则上实行了高得无比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全世界做出了实行这种民主的榜样,可是这种文化落后性却贬低了苏维埃政权并使官僚制复活。”[6]我们国家比俄国更落后,文化经济更不发达,可是我们长期没有这种自觉性,一个时期反而认为我国的“一穷二白”更能为我们进入共产主义提供方便,甚至史无前例的灾难把我们压得透不过气来,我们才恍然觉察到这种矛盾和困难的实际存在,并认识到原来在我们这块一穷二白”的土地上最容易自发生长的并不是民主主义,而是官僚主义和专制主义。
所以,说到新路,其实应该是两条,从现在起我们将有不止一代的人在这两条新路上长途跋涉:一条,从直接有效方面说,要从政治民主化、法制化着手,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现行具体领导制度的改革;其次,从根本上看,必须发展经济和提高文化科学水平,消灭国家“一穷二白”的状态,这也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现行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改革。这是两项基本的工程。这里都涉及到改革问题。没有这两项基本工程,没有这种改革,我们就不能克服困难,就不能从根本上保证逐步消除官僚主义、家长制、特权现象等弊端。
[1]《列宁全集》第33卷第451页。
[2]《马恩全集》第38卷第33页。
[3]《列宁全集》第35卷第55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72页。
[5]《列宁全集》第28卷第443页。
[6]《列宁全集》第29卷第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