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以上说的是在苏联的情况,在中国的命运又是如何呢?也是经过一系列争论逐步确立起来的。
在我国,正式开展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讨论,始于一九五六年后。在一九五七年的第一期《经济研究》上,南冰、索真在《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价值和价值规律的作用问题》一文,“批评斯大林关于国营企业间进行分配的生产资料实质上不是商品的论断。”[25]认为生产资料在国营企业内部进行分配时,“各个企业之间还是要把它当作商品来相互对待。”因而“这种买卖的经济关系,决不是‘观念的’、‘象征的’意义,而是具有真实的、与企业利害相关的经济内容。”
毫无疑问,一九五七年持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生产资料实质上是商品这种观点的人,实属麟毛凤角。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展开,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承认,由于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国营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也是商品交换。在一九五九年,持有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显著增加。于光远就曾认为,这种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交换,“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原因是企业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上的所有权的转移。”[26]王亚南在以讨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为主题的全国经济理论讨论会上的发言中,也说到:“以前不敢想象的国营企业间的生产资料的商品性质问题,也被提出来,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同志确认它是商品了。”他并且评论这件事说:这种“对于商品生产的认识的改变,就为对价值规律的思想束缚的解放开了方便之门。”[27]
孙冶方虽然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的生产资料交换实质上并不是商品,而只具有商品的形式或“外壳”,但是,他仍然认为要搞活商品流通,不能只靠国家的计划调拨,而应该强调数以万千的独立核算企业之间的合同协作关系和供销关系,提出了现在看起来是完全正确的生产资料流通的意见,当然这个意见毫无疑问地在当时会受到批判。他当时说:“我们不是一向有按品种的产量指标么,可是我们就老没有解决‘货不对路’的问题。我认为,品种规格的问题,是要通过固定的协作关系,通过供产销合同制来解决的。在国家已经批准的固定的协作关系范围以内,生产企业生产什么品种规格的产品,应该征求消费者企业的意见,然后双方根据需要和可能在供产销合同中确定下来,严格遵照执行。”由于对这些生产资料流通的正确意见的批判等等的原因,使“货畅其流”这条在商品生产中应该达到的要求不能得到圆满实现。
如上所述,虽然有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是商品,但还是有另一部分经济学家坚持认为,这种生产资料的交换关系,在实质上并不是商品交换关系,各种说法尽管有所不同,但大体上的理由还是不超过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所陈述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的生产资料的交换,其所有者并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全民(国家)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中国人民的领袖毛泽东同志、刘少奇同志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也发表了一系列精辟的见解。
首先,在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同志针对当时党内有些人搞极左,想一步进入共产主义,主张取消商品生产的观点,强调指出:有人不要商品生产,不对。商品生产还要搬斯大林,斯大林是搬列宁的。列宁说全力发展商业,我们应当说是全力发展工、农业、商业,问题的性质是农民问题。[28]并说:我们是商品生产还落后的国家,不如巴西、印度。商品生产不是孤立的,看它和什么联系,同资本主义还是同社会主义。对于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毛泽东同志认为,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最终与生产力也有关,因此即使是完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了,某些地方仍要通过商品来交换。毛泽东同志还严正批判了那种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的错误观点,说:是否会导致资本主义呢?不。他否定了那种认为商品生产必然会导致资本主义的观点。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修改文件时说:商品的问题,我们这个文件是避开这一方面的。现在人们都是要避开这一方面,谁讲到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大概就不是共产主义者了。起草这个文件的同志以及在座诸公,都是避开这一点的。我就想要写上去,当一点右派。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人的工资。他把要不要商品生产提到革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上来考虑。他指出: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以为是资本主义。看来为了团结几亿农民,商品生产还要大大发展。又说,命运问题就是废除不废除商品生产问题。
其次,在郑州会议期间,对于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说商品生产只限于生活资料的观点,毛泽东同志多次表示不能苟同。他反复指出: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值得研究;把商品生产限于生活资料,倒不一定。毛泽东同志并且正式表明了有些生产资料也是属于商品的见解,指出:商品生产它的活动不限于个人消费品,有些生产资料也是要属于商品的。农业产品是商品,工业产品不是商品,那如何实行交换呢?毛泽东还说,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消费品,还有农业生产资料要供应。斯大林不把生产资料卖给农民,赫鲁晓夫改了。在一九五八年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又指出,斯大林讲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不同,又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我们把农业机械卖给合作社。[29]他又说:现在有一股风,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他提议在起草郑州会议的文件中写上“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的商品,加一个‘社会主义’”,以便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毛泽东赞同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不能混为一谈。不仅如此,毛泽东还比斯大林进了一步,直接提出并使用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这个字眼,而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利用商品生产和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了。
在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同志还对斯大林讲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和价值规律只在消费资料的流通领域内起作用而不在生产领域内起作用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在随后召开的武昌会议期间,毛泽东同志看到中宣部内部刊物上介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重要修改,说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他赞同这个修改,他也赞同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也发生作用的修改。并在一九五九年三月三十日的一个批示中,说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继郑州会议之后又提出,要党的高级干部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和苏联的敏治经济学教科书》。一九五九年的庐山会议召开之初,毛泽东为会议拟定的十九个议题,头一个就是读书,就是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后来会议的进展情况冲击了这个安排。
一九五九年冬,党中央重新强调学习《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同年十一月,刘少奇到海南岛,同广东省委的负责同志组成了这本书的读书小组,并请经济学家王学文、薛暮桥参加读书小组。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日到一九六〇年二月九日,毛泽东也组织了一个读书小组学习这本书,先后在杭州、上海和广州边读边议,参加这个读书小组的有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以及林克等。二月中旬,周恩来也到广东从化与国务院部分部委和中南局领导同志一起组成读书小组,用三个星期时间,将《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读了一遍。
毛泽东在读这本书时发表了许多谈话,后来被整理成笔记的形式,有两种本子:《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笔记》和《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的谈话记录稿》。[30]毛泽东读此书发表的许多经济学见解,对社会主义建设起了推动作用。其中关于商品生产和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的谈话,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上面引述的有些谈话,就是在读这本书时说的。
刘少奇同志很早就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个观点表示怀疑。还在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当周恩来同志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发言谈到生产资料问题时,他就插话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个观点恐怕还值得研究。一九五八年刘少奇同志曾经同毛泽东同志一起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在毛泽东对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发表意见时,刘少奇有一些插话,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对该书的批语。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刘少奇同志学习《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也发表了许多正确的见解。刘少奇同志对于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也是有贡献的。
我国在一九五四年以前,生产资料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因为那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还没有完成,存在着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等多种经济成份和所有制形式,而且当时还没有传入斯大林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从一九五四年开始,一方面从苏联学习了一套生产资料的分配办法,另一方面由于帝国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生产资料的供应比较紧张,因此生产资料逐步地退出了商品流通的领域。这种情况,我国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并没有改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有生产资料逐步地进入市场流通的情况,生产资料真正全面地进入流通是从一九八〇年下半年开始的。
我国的生产资料管理工作,自五十年代中期直到一九七八年底,基本上是采取由国家和各级物资部门统一调拨和分配的办法,尤其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是如此。此外,还有有组织、有原则的物资余缺调剂,作为计划供应的必要补充。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一直是采取调拨制度的,直到党中央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后,生产资料才全面进入流通领域。一九八四年十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的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之后,我国商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各种生产资料也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在流通领域中活跃起来,发挥作用。
(本文原载《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1期,本刊发表时,作者作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7页。
[3]《列宁全集》第27卷第189页。
[4]《列宁文集》第34卷,莫斯科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42年版,第384页。
[5]《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史纲》,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69页。
[6]同上书,第172页。
[7]《列宁全集》第32卷第203、222页。
[8]《列宁全集》第32卷第203、222页。
[9]《列宁全集》第32卷第311页。
[10]《列宁全集》第32卷第424页。
[11]总结报告,指斯大林1934年1月26日在联共(布)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作的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
[12]《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史纲》,第195页。
[13]《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40—41页。
[14]《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40—41页。
[15]《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395页。
[16]《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78—479页。
[17]《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文版第73页。
[18]《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文版第73页。
[19]《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争鸣(一九四九——一九八四)》下卷,1985年版,第553页。
[20]认为国营企业的产品都是商品的观点当时可以说是比较一致的。例如一九四三年第7—8期的《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的编辑部文章明确指出:“彻底社会主义型的企业的全部产品都是商品。”康·奥斯特罗维季扬诺夫在一九四六年发表的《论苏联经济中的商品问题》一文也说:“产品从一个国营企业转移到另一个国营企业是借助于商品交换并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的。”尼·沃兹涅先斯基在一九四八年版的《苏联卫国战争时期的战时经济》一书中也说:“社会主义企业间产品的交换是商品价值的交换。”如此等等,观点都基本相同。
[21]见《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讨论》,《莫斯科大学学报(经济哲学法学类)》,1956年第2期第167页。
[22]《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人民出版社1959年2月版,第509页。
[23]参见柳谷岗编译:《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重要修改和补充》,科学出版社1958年11月版,第7页。
[24]《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人民出版社1959年2月版,第581页。(https://www.daowen.com)
[25]《建国以来政治经济学重要问题争论(1949—198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版,第136页。
[26]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27]见《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科学出版社版第786页。
[28]引自毛泽东:《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批语》。
[29]毛泽东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
[30]石仲泉:《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载《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