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者所有制
葛守昆
学术讨论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结尾,马克思有一段著名的话,即“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但是,马克思这个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究竟是什么?长期以来说法不一。有人说是消费品的私人所有制[2],有人认为是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3],也有人认为是劳动力的私人所有制[4],还有人认为是劳动个人所有制[5](实际上是指劳动私人所有制)。几种观点在理解上大有径庭。我认为,我们应该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过程本身,按照符合否定之否定的哲学规律来理解。离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或者是根据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中出现的经济现象,或者是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中对“个人所有制”的解释,恐怕很难理解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的真正涵义。下面谈些自己的看法,请教于研究《资本论》的同志们。
首先,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实质上是否定了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原始积累,使劳动者被剥守了土地和生产工具,劳动者和生产手段发生分离。本来是劳动者自己拥有生产资料自己劳动的,现在是不劳动的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不是要否定私有制,而是要否定劳动者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体现的生产资料所属关系。“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只是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私有形式,内容则是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所要否定的,实质上是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要否定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这里否定在本质上是劳动者丧失生产资料,不劳动的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我们只有搞清楚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否定的内容是什么,才有可能进一步去理解“个人所有制”的真实含义。
其次,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就是要在根本上剥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废除资本主义的所有制,重新恢复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人们通常理解,只有公有制才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对立物,这并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缺少对否定之否定作最抽象的分析,因而忽视了劳动者所有制与资本家所有制之间的根本对立。连接第一个否定,就构成否定之否定,形成所有制历史发展的一个周期,即劳动者所有制——非劳动者所有制——劳动者所有制。
最后,经过否定之否定,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恢复了劳动者所有制。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否定之否定的运动不是简单的循环或重复,而是更高一级的螺旋式的上升和运动。由于资本主义发展的辩证法,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劳动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重新建立的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当然只能“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无产阶级不可能拆散机器,将零件、部件分给每一个劳动者,因为这样只能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和浪费,也是生产关系的反动和倒退。马克思早就曾批判过这种小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的观点。在历史上,小生产私有制曾经建立在劳动者和生产手段相统一的基础上,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了两者的分离,社会主义所有制则重新使两者统一起来,但这不是原来的统一,而是在“更高阶段上”“重新达到了原来的出发点”[6]。即劳动者所有制。用表表示即:
把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否定之否定的内容搞清楚以后,我们就可以根据否定之否定来理解“个人所有制”的具体所指。马克思提出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按照否定之否定的普遍规律,说明这个“个人所有制”曾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过,不然就不会“重新建立”;但这个“个人所有制”又不是私有制,马克思明确指出“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同时,这个“个人所有制”也不可能是公有制,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历史上并没有直接否定过公有制。联系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全过程、马克思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只能是劳动者所有制,是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关系,中间没有不劳动的剥削者横插其中。它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私有制。
可能有人会问,马克思为什么把劳动者所有制当作“个人所有制”呢?我理解马克思在这里是引用了“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中“个人”的字眼,这个“个人”就是指劳动者,是指拥有生产资料的主体,回答的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还是非劳动者所有的问题,这个劳动者既不是单数名词,也不是复数名词,而是不可数名词。
有的同志引用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话来证明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他们没有注意到,恩格斯在前面讲到:“我们先把否定的否定撇在一边来看,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7]撇开否定的否定来看的“个人所有制”和马克思根据否定的否定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不能等同的。我们应该注意恩格斯对“个人所有制”解释的前提。况且,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考察所有制的历史进程时,明显讲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运动变化,而不是消费资料所有制的运动变化。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前提。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作为劳动者所有制,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所有制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劳动者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社会主义所有制来说,是一个最本质的规定。多年来,人们一直把公有制当作衡量所有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标志,就是跟对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的理解有关。其实,公有制只是劳动者所有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但并非就是唯一的表现形式。而且在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具体存在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以及是由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资料,还是由人民的代表占有支配生产资料,取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状况,并没有什么别的规定。因此,重新认识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这对于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作者单位:南京高级陆军学校政经教研室)(https://www.daowen.com)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题新解
编著者:陈征 主编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1986年2月出版 551页 定价:2.55元
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基本精神,按照中国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编写出这本“新解”。本书采取问答形式,一问一答,一题一答,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广大读者阅读使用。全书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多种经济形式问题、经济责任制问题、生产目的问题、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问题、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问题、价格体制改革问题、流通问题、计划经济和计划体制改革问题、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按劳分配问题等十二个专题。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2]《中国经济问题》82年第四期黄九如《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3]《江汉论坛》81年第3期戴道传《论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
[4]《学术月刊》83年第7期宋运肇《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劳动力个人所有制》。
[5]《经济问题探索》85年第10期牛养育《论社会主义劳动个人占有制》。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3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