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时期(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毛泽东同志又指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人民要知识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毛泽东同志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劳动者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标。同年,刘少奇同志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全国各地比较普遍地实行劳教结合,半工半读。明确教育方针坚持两个原则,即教育与工农相结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并确立了教育制度的基本形态,即单轨制和职业化。
在我国要从农业国向工业国逐步转变,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急需大规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满足工业化初期的建设要求的背景下,国家通过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技工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成为当时最合适的路径选择。国家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工作的目的是:“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1955年4月,第一次全国工人技术学校校长通过了《关于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的决议》,明确指出“要坚持教学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开展生产实习教学”;明确提出“生产实习教学是技工教育的重要构成”。1958年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支持农业合作社、大型厂矿以及企业参与办学……确立校办农场或工厂的产教结合新形式”。
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进行推动、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出台各种政策措施落实推进,先后设立了一批技工学校。1950年,东北电气工业局创办了第一所机械工业技工学校。“一五”计划初期,机械工业系统技工学校达到22所。在冶金领域,有鞍钢、武钢、首钢、包钢、大冶、吉林铁合金、吉林碳素、一冶、十九冶等技校。1952年的浙江交通技工学校(杭州技师学院)、1953年的济南第二机床厂技工学校(济南二机床高级技工学校)等。到1952年年底,全国技工学校由新中国成立初的3所发展到22所。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技工学校拉开了大发展的序幕。1954年年底,各工业部门新建和改建的技工学校共有65所,地方劳动局举办的有11所,共设有工种58种(79个专业)。在校学生43919人。1956年,《人民日报》载:“目前根据工业、交通、建筑、地质和劳动等18个部门统计,到今年年底止,工人技术学校将达到232所,在校学生将达到13万人。其中包括近20种专业,一百几十种工种。”1956年,苏联援建北京实验工人技术学校,拥有8个工种的专课教室和一个教学方法研究室的成套设备,为全国技工学校树立了标杆。到1959年年底,全国技工学校有744所,涵盖154个工种,在校生达28万人,技工学校共培养20.26万余名毕业生,分配在全国的冶金、煤炭、电力、石油、建筑、交通、地质、纺织等厂矿企业。技工教育发展,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求,对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之初,产业部门和企业办学,占到技工学校总数的85%以上。如山东省最早的一批技工学校,济南第二机床厂技工学校(1953年)、铁道部四方机车车辆厂技工学校(1954年)、淄博矿务局技工学校(1954年)、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技工学校(1956年)、济南铁路局司机学校(1956年)等,都是企业办学,实行校企一体的办学体制。此时期许多技工学校举办的生产企业,都能够制造和生产优质产品,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如西安第一航空技工学校生产制造的航螺平衡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生产制造的硬质合金车刀磨床、北京市劳动局技工学校生产制造的卧式铣床、济南第二机床技工学校生产的移动式摇臂钻床、哈尔滨量具刃具厂技工学校生产的精密车床等产品,都属高端产品,有些还填补了国家或省的产品空白。在高端产品生产中,采取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方式,实现了高技术工人的培养。(https://www.daowen.com)
1950年和1956年,中共中央和政务院(1954年改国务院)先后2次开展全国劳动模范表彰活动,表彰工人劳模,树立优秀技工典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各行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也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劳模评选活动,从而使劳模表彰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其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了很大发挥。如:1954年4月,发明“万能工具胎”的鞍钢技术能手王崇伦与7名全国工业劳动模范一起,向全国总工会提出开展技术革新的建议书,进一步掀起技术革新高潮。在技术革新中,技术工人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锻炼成长。全国工人提出了数以万计的合理化建议,创造了一大批革新成果,涌现出来一批先进技工典型。如: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工人郝建秀,创造出一套“高产、优质、低耗”的工作法,并在全国推广“郝建秀工作法”。在“郝建秀工作法”的影响下,全国纺织行业陆续产生了“五一织布工作法”“五三保全工作法”等30多种工作法,大大提高了纺织行业的生产效率。再如沈阳七二四厂(东北机械制造公司)工人尉凤英,1953—1958年间实现170多项技术革新,创造了多个第一,为国家和企业创造了数以万计的效益。又如1959年,鞍钢组建了一支由孟泰、王崇伦等各级先进模范人物为骨干的1500多人的技术革新队伍,解决了十几项技术难题,自制成功大型轧辊,填补了我国冶金史上的空白。此项重大技术攻关的告捷,在当时的全国冶金战线轰动一时,被誉为“鞍钢谱写的一曲自力更生的凯歌”。各地树立技术工人先进典型,表彰劳动模范,宣传推广他们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企业工人以他们为榜样,学技术、钻业务蔚然成风,形成促进技工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改革工资制度,按照标准考工定级。1953年,国家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原有“供给制”人员改行工资制。将工资收入与工人技术水平挂钩,对于激励工人提高生产技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行八级工资制,从1~8级,在技术水平、劳动对象、劳动强度等方面都有明确的、不同的具体要求,体现了熟练劳动者与非熟练劳动者、技术水平高的工人与技术水平低的工人之间的工资差别。工资制度改革,提高了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对于技工成长,起到了激励作用。在多种措施推动下,技工教育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政策制度的颁布确定了“依托厂矿企业和产业部门创建技工学校”的基本方针,确定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产教关系指导思想。教育办学特色在技工教育发展探索中,逐步形成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定位;“厂校一体,以产定教”的办学体制;注重实践技能教学的培养方法;“生产教学两结合,产品人才同兼顾”的培养特点。以学校为主体,半工半读制度、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已形成,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大量的熟练的技术工人。这一阶段“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学校独办或者联办企业,这一合作模式作为调整教育制度、加速人才培养、践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对职业教育发展影响深远。符合当时的国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律和特征,具有较高的价值,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