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卷十一 告子上(凡二十章)
11.1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①,义犹杯棬也②。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杯棬也③?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杯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④!”
今译——
告子说:“人性如杞柳,仁义如杯盘。使人性变得仁义,就如用杞柳木制作杯盘。”
孟子说:“您是顺应杞柳的本性来制作杯盘呢?还是伤害杞柳的本性而后制作杯盘呢?如果要伤害杞柳的本性而后制作杯盘,那么也要伤害人的本性使他具备仁义啦?引导天下大众祸害仁义的,一定是您说的这个话呀!”
注释——
① 杞柳:一种落叶乔木,又名“榉”。
② 杯棬(quān):杯,原文作“桮”。《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桮”定为“杯”的异体字。棬:屈木制成的盂。朱熹:“告子言人性本无仁义,必待矫揉而后成,如荀子性恶之说也。”
③ 戕(qiāng)贼:伤害,残害。
④ 朱熹:“言如此,则天下之人皆以仁义为害性而不肯为,是因子之言而为仁义之祸也。”
开讲——
孟子谈人性,主要就是与告子辩论。朱熹说,告子在辩论中“屡变其说以求胜”,是。11.1中他的观点是仁义皆在人性外。11.2中他说“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也就是说人性中没有仁义,仁义在人性之外。11.3中却又变成仁内义外,人性中有仁而无义,自相矛盾。人性善恶是一个复杂问题,告子的观点大概是在和孟子的切磋中不断修正,未必是朱熹说的意气用事。
本章告子借比喻说明他的观点:人性并无善恶,要让它变善,需要靠后天的外力影响,就如将杞柳加工成杯盘。杞柳不是杯盘,杞柳的本体里也无杯盘,要使它成为杯盘,必须是外力对其进行改变,乃至扭曲。
不能说告子的这个比喻不够形象,但恰恰是这个比喻,留下了巨大的漏洞,使孟子可以很方便地反击。
孟子的反问,直击本质问题:是以顺应杞柳本性,还是以伤害杞柳本性来使用外力呢?实际上,孟子已经在说,杞柳的确不是杯盘,但,是杞柳的本性让人能把它制成杯盘。为什么是杞柳而不是别的什么树,甚至不是别的什么物体呢?水能制成杯盘吗?空气能制成杯盘吗?这能与不能,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杞柳本身就有做杯盘的属性在,杯盘就在柳树的属性里。而空气、水不能,是因为它们的本性不适合。
而且,做成的杯盘里,杞柳的本性还存在着——杯盘的质地就是杞柳。
同样,人之所以为善,是因为人的善就在人的本性里。我们不可以背离杞柳的本性去制作杯盘;我们也不能够背离人的本性,去让人变得仁义。反之,如果人的本性里面没有善性,那么,要使人变得仁义,是不是就意味着必须背离人性、伤害人性?如此,天下之人都以为做一个仁义的人必须背离、伤害自己的本性才可以,谁还肯变得仁义呢?所以,最后孟子严厉批评告子:你的这种观点会祸害天下人的。
成语——性犹杞柳
链接——11.2;11.3;11.4;11.5;11.6;11.7;11.8
11.2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①,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②;激而行之③,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今译——
告子说:“人性犹如回旋的水,挖开东面就流向东方,挖开西面就流向西方。人性是不分善与不善的,就像水流不分东西一样。”
孟子说:“水的确不分东西,难道水也不分上下吗?人性的善,就像水要向下流。人性没有不善的,水没有不向下流的。
“那水,拍打使之溅起来,可以让它高过额头;拦起来蓄势向上走,可以使它流上山。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是时势让它这样啊。人能让他做坏事,本性的变化也是像这样。”
注释——
① 湍(tuān):朱熹:“湍,波流潆回之貌也。”焦循:“惟水流回漩,故无分东西。”
② 颡(sǎng):额头。
③ 激:遏,阻遏,拦截。
开讲——
告子在这里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人性没有方向。人性如同流水,水的方向不由水自身决定,往东往西,取决于外力的引导。注意,告子这个观点是用水来作比喻说明的。他的观点是否成立不重要,用比喻对观点作说明,逻辑上没问题。
但是,孟子的反驳有问题。
“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这一句,孟子看到了比告子更本质的东西:水的确不分东西,但也不分上下吗?水往东往西流不是本质,只是表象;水往下流才是本质,才是真相。
其实,孟子只用这一句反驳告子,已经够了,他已经大获全胜:水的确可以往西流、往东流,还可以往南流、往北流,不分东南西北,但水永远有一个确定的方向——水只往下流。
与这个逻辑对应的,就是人性一定有一个确定的方向。
你看,告子输了。让告子输的,就是他自己的这个比喻。
可惜孟子没有结束在这里,因为他要的,不仅是对告子的“破”,他还要自己的“立”。
他继续往下论证,结果,翻车了,来看——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性的善,就像水要向下流淌;“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性没有不善的,水流没有不下的。
孟子论证到此,开始出现问题。问题一:水往下流,果真是水的本性吗?今天我们知道,这是地心引力所致,所以还是外力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不仅是水,在地球上,任何东西如果没有阻挡托寄,都是往下落,岂止是水呢?所以,论证到此,孟子可以打败告子,但是打败不了牛顿,以及——牛顿之后的所有人。
当然,孟子时代还没有地心引力说。但不管有没有地心引力说,水往下流不是出于水的本性,而是出于外力,这一点不会改变。所以,以水的本性是往下流来论证人性有确定的方向,论证失败。不,比喻失败。
问题二:即使水的本性是往下流,怎么能够证明人永远就往善呢?这在逻辑上是断裂的。
比喻,只是一种修辞手法,不是论证手法。比喻可以用来说明观点,但不能用来论证观点。比喻有三要素:本体、喻体和喻词。还有一条非常严格的规定,本体和喻体必须是非同类,如此才能构成比喻。《诗经》上说“齿如瓠犀”(《诗·卫风·硕人》),牙齿整齐又洁白,像葫芦里洁白的葫芦籽一样排列得好。牙齿与葫芦,因为非同类,所以构成比喻。说一个人的牙齿整齐得像另一个人的牙齿,就不是比喻。“姑娘长得像朵花”,是比喻,因为姑娘与花非同类;“姑娘长得像她妈”,就不是比喻,因为姑娘和她妈是同类——同是人类。
既然比喻只有在非同类之间才能成立,那比喻就不能用作论证。论证必须是双方之间完全对等关系才能进行。
孟子就特别喜欢用比喻论证,但显然,用比喻来作的论证都不成立。
问题三:即使从比喻的角度说,水的本性永远往下流,其比喻的逻辑也只能对应“人性有一定的方向”,而不能对应人性有“特定的方向”。这句“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我们试着换一个字看看——把“善”换成“恶”,变成“人无有不恶,水无有不下”,是不是也可以?当然可以!
甚至,以“水无有不下”,证明“人无有不恶”,比证明“人无有不善”,从比喻的角度来看,更贴切。恶者,下流也;下流者,恶也。看,同样的一个比喻,能“论证”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
下面孟子用外力可以使水激起来往上的现象,来证明人性的不善,是因为有外在力量的影响,逼它改变了本性。但,果真如此吗?我倒觉得一掌击下去,水能够飞起来,恰恰是水的本性。不信,拍水泥地试试,它能飞起来吗?拦阻水,使之上山,不是改变了水的本性,恰恰是利用了水向下流的本性——把水拦高,使水位高出山,然后使其往下流淹没山。所以,即使从比喻的角度来讲,孟子也有漏洞。
事实上,从此往下好几章,孟子证明人性善,都可以说是用心良苦而方法不当。
我们要指出其方法不当,也要明白他用心良苦。
还要预先说明:人性善恶,本来就无法用逻辑和科学论证——因为,善恶,不是科学和逻辑的对象,不在科学和逻辑的范畴,本不可以“论证”,只能“心证”。
成语——如水就下
链接——11.1;11.3;11.4;11.5;11.6;11.7;11.8
11.3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今译——
告子说:“人的自然属性就叫性。”
孟子说:“人的自然属性就叫性,就像白的东西就叫白吗?”
(告子)说:“是的。”
孟子说:“白羽毛的白,就像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像白玉的白吗?”
(告子)说:“是的。”
孟子说:“那么狗的天性就像牛的天性,牛的天性就像人的天性吗?”
开讲——
告子认为:“生之谓性。”人的自然属性叫性,比如,冷了要穿,饿了要吃,困了要睡,成年了要交配繁殖。人的自然属性,不存在善恶,善恶来自后天影响。告子的观点,逻辑自洽。
但告子观点的问题是: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人的本质吗?或者说,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吗?告子的回答当然是。但问题是,如若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人的本性乃至本质,则人的本质与动物的本质有区别吗?——在告子的这个观点里隐藏着巨大的危险。它确实会导致本章最后孟子对他的指责: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来看孟子的逻辑:“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从逻辑角度看,“生之谓性”与“白之谓白”并不能构成对应关系,与“白之谓白”对应的应该是“生之谓生”或者“性之谓性”。生和性当时经常作为通假字用,比如《荀子·劝学》:“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里的生就通性。孟子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告子也觉得这两个字可以当成同一个字。于是出现了“白之谓白”的转换。也许我们该佩服孟子的技巧,但不能不说孟子在这里偷换了概念:“性”确实来自“生”,但“性”不是“生”。性只是“生”(自然或天生)产生的相应属性,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告子“生之谓性”的意思,是“天然生就的东西叫作性”,或“人的自然属性叫人性”。自然生就的东西是性,不能理解为自然就是性。所以,孟子转换为“白之谓白”,是没有道理的。告子本来应该发现这一点,但告子糊里糊涂说了句:“然。”孟子辩论时的气场特别强大,告子可能被震慑住了,于是进了孟子挖的坑。告子“然”了,孟子就好办了,他继续道:“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打住!我们来帮告子问孟子:白羽的白与白雪的白、与白玉的白,真的一样吗?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属性。有脱离任何实有之物的“白”吗?有一种叫“白”的东西吗?能从白羽里单独抽出白吗?能从白雪里单独抽出白吗?能从白玉里单独抽出白吗?羽毛的白,羽毛烧了,羽毛的白便不存在;白雪融化了,白雪的白也不存在了;“白”可以被烧掉,可以被融化掉吗?那么,白玉的白呢?能不能烧了,能不能太阳下融化掉?所以,白,不能独立存在,必依赖于某一物而存在。有白羽,才有白;有白雪,才有白;有白玉,才有白。白羽没了,白羽的白就没了,但白雪的白还在;白雪融化了,白雪的白也就没有了,但白玉的白还在。这三种白,怎么能是一样的?
其实,不光是我觉得孟子太欺负人,古人觉得孟子在此欺负告子的,还有司马光。司马光《疑孟》:
孟子云:“白羽之白,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告子当应之云:“色则同矣,性则殊矣。羽性轻,雪性弱,玉性坚。”而告子亦皆然之。此所以来犬、牛、人之难也。孟子亦可谓以辨胜人矣。
你看,司马光也替告子着急。其实告子没那么笨,他只是碰到了孟子这样的高手,并且这高手还气势逼人。其实,在这里,孟子偷换概念的做法太明显了,如果告子此时不是被孟子吓唬住,他应该能发现,然后有一个司马光说的“应当之对”。
然而,告子又来了一句:“然。”本章告子就讲了一句话“生之谓性”,然后两个“然”。“然”后就没有了,就一败涂地了。“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到此,告子还能说什么呢?
孟子在证明告子“生之谓性”观点的错误,但他是这么证明的——犬的性就是牛的性吗?牛的性就是人的性吗?人性等于牛性、等于犬性吗?显然不对。既如此,则生不是性。于是告子目瞪口呆,张口结舌,他内心一定不服气,但他不知道他错在哪里——不,他不知道孟子错在哪里。
我们来帮帮告子。
这里孟子的问题出在哪里?出在告子讲“生之谓性”时,他并没有涉及牛性、犬性和人性。告子的“生之谓性”本来只是讲人性,是人生而有人性的意思。当然也可以针对一切生物,那就应该是,犬生而有犬性、牛生而有牛性、人生而有人性。这当然不能推导出孟子那句“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的反问。
孟子先是偷换概念:“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接着一个过渡:“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然后就得出:“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因此,告子是被驳倒了。孟子的意思,白羽的白不是白雪的白,白雪的白也不是白玉的白。所以,人的性不是犬的性,犬的性也不是牛的性。牛与犬之不同性,故它们是不同类,人与动物不同性,所以,人不是动物——动物性不是人性。不能不说,孟子这里的逻辑是对的。但告子其实也没错。他的“生之谓性”完全可以推出相同的结论。
顺便拓展开来辨析一下。
《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与告子“生之谓性”意思相同。荀子列出的人性恶的部分,也主要是指生物性的欲望和特征。他在《性恶》篇中作为“恶”而列出的“人欲”是:
一、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
二、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
三、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
四、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
从上四例中,除了第四项勉强可以算作人的道德毛病外,其他三项,应该都是人的生物性欲求。(参阅拙著《风流去》荀子篇,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年)
所以,告子、荀子和孟子在人性问题上的不同,首先是定义不同。告子、荀子认为,人天生具备的生物性特征,就叫作性。孟子却认为,这些东西不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因此,孟子说: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孟子·尽心下》)
按照孟子的定义,人性就只能是仁义礼智: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同上)
告子(荀子)的人性讨论,以人的生物属性为基础。孟子的人性定义,则是人的道德属性。这两者本了不相关,一个是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的课程,一个是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的课程。一个是讨论人生而有四肢;一个是讨论人当有仁义礼智。本不属于一个话题。(参阅本书导言相关章节)
但问题是,孟子就把它们当作一个课程: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
他要证明的,就是人的道德属性,来自生物属性,属于人的天赋。这太难了。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一):
大抵性之层面有三:一、生物本能、生理欲望、心理情绪这些属于自然生命之自然特征所构成的性,此为最低层,以上各条所说之性及后来告子荀子所说之性即属于此层者;二、气质之清浊、厚薄、刚柔、偏正、纯驳、智愚、贤不肖等所构成之性,此即后来所谓气性才性或气质之性之类是,此为较高级者,然亦由自然生命而蒸发;三、超越的义理当然之性,此为最高级者,此不属于自然生命,乃纯属于道德生命精神生命者,此性是绝对的普遍,不是类名之普遍,是同同一如的,此即后来孟子、《中庸》《易传》所讲之性,宋儒所谓天地之性,义理之性者是。
按照牟宗三的分辨,荀子、告子讲的人性,是属于第一、第二层面的,是人的自然生命所具有所生发。有意思的是,荀子也把这些当作了人的道德善恶来讨论,以至于他得出了“人之性恶”的结论。他的错误在于由底层突破到高层,由生理属性来界定道德属性,结论当然不可能乐观:人类的生理特征里无法升华出人类的道德尊严,无法体现出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孟子正是有感于这一点,所以他定性的人性,是牟宗三所说的第三层级,“超越的义理当然之性”(“当然”,在此的意思是“应当然”或“应然”,与“实然”相对),他正确地认识到,只有这种义理之性,才能让人类超拔于动物之上。但问题在于,荀子、告子所说的人的生理属性,可以科学论证,而孟子所说的人的伦理属性,却无法从生物性上直接证明出来。他的错误,在于由高层下沉到底层:由生物性来证明义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告子不妨承认孟子指责他的“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因为从生理属性上说,犬、牛、人都具有荀子所说的“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的本性。但孟子如何证明人性不同于犬之性,不同于牛之性呢?
其实,孟子之所以反对告子的“生之谓性”,是他自己的问题。我们来做个思维导图,简单演示一下:
首先,关于“性”。
A.(生=性)≠(白=白)。
“生=生”或“性=性”才与“白=白”对应。
B.“生之谓性”合乎逻辑的导出的是:
人之性:生而为人则有人性。
牛之性:生而为牛则有牛性。
犬之性:生而为犬则有犬性。
而不是牛、犬、人有相同的性。
C.人性中属于人的,才是人性。人性中属于犬、牛的不是人性。故犬、牛、人之性不全重合。人性可善,而犬、牛作为动物,无所谓善恶,亦不可导向善恶。它们并无认知善恶的生物学基础。
D.人性是社会学概念。犬牛之性是生物学概念。
结论:从“生之谓性”不能推出犬性、牛性、人性三性同一的结论。
其次,关于“白”。
A.并无纯粹的白。无法抽出一个独立存在的白。白只是某物之属性,属性并不能独立存在。正如善是人的属性,善不可以脱离人而存在,白羽之白也不能独立于羽毛而存在。即便看起来可以独立的部分,其属性也不可以脱离本体而存在:桌腿只有在和桌子或想象中的桌子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才叫桌腿。不存在一个与桌子无关的桌腿。桌腿之被造出来,就是作为桌子的一部分。当你认为它是桌腿时,你观念里必先有一张桌子。
B.“白之谓白”没问题,但白羽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是白羽、白雪、白玉的属性,不可分离也不可置换:并非另外有一种叫“白”的东西附着在羽、雪、玉上使之白——涂料的白,是“白的涂料”,不是“白”。红豆涂白,是红豆加上白涂料;白雪染黑,是白雪加上黑涂料。红豆仍自是红豆,白雪兀自是白雪,无法更改其属性。
C.羽毛烧了,白也不复存在;白雪融了,白也不复存在。火可以毁掉白羽,可以融化白雪,而不能保留其白而单独烧毁其羽、融化其雪。我们可以毁掉一个物体,而不能毁掉一个物体而又保留其属性。
结论:从白之谓白,无法得出白羽、白雪、白玉三白同一的结论。
显然,孟子的形式逻辑出现了问题。
告子还是老实了,他还是认为人性中有一些高贵的东西为犬、牛不备,所以,面对着孟子咄咄逼人的反问,他哑口无言——反正这一章到此结束了。告子有没有又说什么,我们也不知道了。孟子掐掉了下面的话,孟子也就赢了。
必须说明的是,孟子的形式逻辑有问题。但是,他的事理逻辑却是对的:他坚定地认为,人性中一定有非“生”而来的东西,“生”一定不可能包含“性”的全部,否则,“生之谓性”,则人之性等于犬牛之性,这是他绝不能容忍的:因为人禽之辨没有了。
他相信,人一定是有灵魂的,人性有道德自觉。所以,人性中一定有超越生理属性的东西。
这是孟子伟大的地方:人类在逻辑和事实之外,一定还有一种纯粹的精神性的东西。这才是人的本质。
孟子的工作,就是让人获得人之本质。孟子哪里在教我们成圣?他只是在教我们成人。圣人,其实就是获得了人的本质的人。
而他工作的艰难,就在于:人之本质的证明和获得,可能真的不是逻辑和科学可以完成,它可能需要借助一种纯粹精神性的力量:信仰,以及信仰的力量。
再附牟宗三《圆善论》以备读者理解:
告子在此正式提出说性之原则,即“生之谓性”。我们必须知这句话之来历。依照古传统,原只有“生”字,性字是后起的引申字,故古训即是“性者生也”,以生字训性字。到孟、荀时,这两字还是时常通用的,虽然孟子并不这样通用。但孟子说“形色天性也”,这个性字就是“生”。“生”即是出生之生,是指一个体之有其存在而言。广之,凡一东西之存在皆可以“生”字表示,如《道德经》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先天地生”,即先乎天地而存在。“生之谓性”意即:一个体存在时所本具之种种特性即被名曰性。此即“性者生也”之古训所含有之意旨。西汉初年董仲舒尚能通晓此义。他说:“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质谓之性。”这是“生之谓性”一语之谛解。我们可说这是吾人所依以了解性的一个原则。我们通过这原则可以把一个体所本具之“自然之质”(种种自然特性)呈现出来。这一原则是要落实于“自然之质”上的,即是说,它必须实指自然之质而抒发之。
“生之谓性”之自然之质可直接被说为是生就而本有的。但此所谓生就而本有是生物学的本有,是以“生而有”之“生”来定的,与孟子所说“仁义礼智我固有之也,非由外铄我也”之“固有”不同。孟子所说之“固有”是固有于本心(见下文),是超越意义的固有,非生物学的固有,亦非以“生而有”定,盖孟子正反对“生之谓性”故。因此,“生之谓性”一原则必限制出对于性之实之一种主张,因而遂有孟子之反驳而提出另一种主张,即不由“生之谓性”说性而单由道德义理之当然以说人之义理之性,这样便可在道德价值上把人与牛马区别开。
……
问至此,告子无答。也许推至此,他觉得有点爽然若失,瞪目不知如何答。因为他不能说犬之性就和牛之性一样,牛之性就和人之性一样。但从上面一步一步推下来又好像必至此结论,他检查不出上面的推论是有错误的。至于孟子这样问难,其心目中自有所指。然由“生之谓性”推下来而至其心中之所想,这其间有两步跳跃或滑转。告子一时辨别不清,遂至语塞。其实告子若真了解“生之谓性”一语之意义,他是可以答辩的。他可以说“生之谓性”是说“性之实”之一原则。“性者生也”与“白之谓白”并不相同,后者是套套逻辑式的分析语,而前者不是。“性者生也”并不等于“性是性”或“生是生”,其语意是“生而有的自然之质就是性”,这明是说性的一个原则。“生”等于个体存在,个体存在时所具有的“自然之质”曰性,而个体存在并不等于性。是则“性者生也”或“生之谓性”并不同于“白之谓白”(白说为是白)。告子辨别不清而答曰“是”(即认为生之谓性同于白之谓白),实则非是。这是孟子之误解(想得太快),把“生之谓性”(性者生也)误解为像“白之谓白”(白说为是白,白者白也)一样。这是第一步错误,至于白羽之白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这是无问题的,因为白羽之白、白雪之白等都是主谓式的分析命题,也是套套逻辑之一种。但由此亦推不到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盖“生之谓性”既是一原则,当然可以到处应用,用于犬把犬之自然之质说出来,用于牛把牛之自然之质说出来,用于人把人之自然之质说出来。然而这既不等于说“犬之生(个体存在)犹牛之生,牛之生犹人之生”,一切生皆是生,同是个体存在,因为这并没有说什么;亦不等于说“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因为虽都是“生之谓性”,然“自然之质”之实却各有不同。夫既如此,你何以能根据白羽之白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而推至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呢?这是孟子的第二步错误。告子若能这样指出这两步滑转之非是,则他是可以有一答辩的。(牟宗三《圆善论》)
牟宗三先生也是同情告子的。
链接——11.1;11.2;11.4;11.5;11.6;11.7;11.8
11.4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①。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②?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③,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
今译——
告子说:“饮食男女,是人性。仁,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孟子说:“为什么说仁在内而义在外?”
(告子)说:“他年长我才以长者待之,不是我内心原本有对他的尊重。就像那东西是白的我才把它看作白的,是根据它外面的白来认识的,所以说是外在的。”
(孟子)说:“不对。对于白马的白,与白人的白确实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不知道把一匹老马看成老马,与对一位老人的尊敬是不是有不同呢?而且,您说的义(对长者的尊敬)是在长者那里呢?还是在尊敬长者的人那里呢?”
(告子)说:“是我的弟弟便爱他,是秦国谁的弟弟便不会爱他,这是以我自己来确定爱与不爱,因此说仁是内在的。尊敬楚国的某一长者,也尊敬我家的长者,这是因为对方年长而产生的敬爱,因此说义是外在的。”
(孟子)说:“嗜好秦国的烤肉,和嗜好自家的烤肉没有什么两样,事物也都有这样的情形。可是对烤肉的嗜好是外在的吗?”
注释——
① 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这句话比较难理解。朱熹《孟子集注》引张氏曰:“异于二字疑衍。”引李氏曰:“或有阙文焉。”联系上下文,有两种理解:第一,赵岐说:“长异于白,白马白人,同谓之白可也。”据此可断句为:“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第二,焦循标点为:“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意思和赵岐的相同。此处采焦循断句。
② 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长马之长”的第一个“长”字,应该只是以之为长的意思,不存在那种敬老的意思。“长人之长”的第一个“长”字,有敬老的意思。这是理解孟子这一句话的关键,他的意思正是要说明,同一“长”,不同对待,故义在内不在外也。如果理解为敬重老马和敬重老人,则因老而敬不论人马,恰恰是义在外了。
③ 耆(shì):同“嗜”。
开讲——
告子以及后来荀子都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即人性。自然本性不存在善恶。从这个角度看,告子的观点其实自洽。所以上一章开讲中,我说孟子对,告子也没错。他们对人性的定义不同。善恶是社会学概念,人在社会属性里才存在善恶问题。告子进而认为,仁,是出自人内在的本性,是人内心的仁慈、爱;义,则出自外在的标准、外在的要求。这既是告子对自己此前观点的修正,也是当时比较流行的观点,不是告子独家之言。义者,宜也,做事是适宜的,还是不适宜的?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有个标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做判断,因此,义是取之于外的。
对此,孟子予以坚决反对。这可能出于两种原因:其一,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而人性善里,最核心的概念就是仁与义,因此他绝不允许将“义”放到人性之外,这里是有他的逻辑在的。其二,孟子对儒学的重要贡献,一是人性本善说;一是将孔子思想中的“仁”向前推展到了“义”。孔子主要讲“仁”,孟子主要讲“义”。由仁到义,这是孟子对孔子学说的重大发展。既然“义”为孟子特别强调,就不允许其他人如告子,将“义”的地位放得比“仁”低。
孟子问:“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告子的论证:因为一个人年长,我才用尊重年长者的标准去尊重他,不是我内心原本就有对他的尊重,即前提条件是,他首先是长者,然后我才以长者待之。告子比喻说“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我说那个东西是白色的,不是我心里有白色,而是那个东西是白色的,是由那个东西本身决定的,所以义在外,不在内。
孟子说“异”,我反对。孟子反驳说:白马的白与白人的白,确实没什么不同,但是我不知道把一匹老马看成老马,与对一位老人的尊敬是不是有不同呢?——孟子的意思和逻辑是:马年长,我们只把它看作老马,并无对老人的那种特殊的尊重;人年长,我们就对他有一份特殊尊敬。同是“长”,为什么对老马无有尊敬,对老人就有了尊敬?为什么态度不一样?孟子的回答是:因为我们心中有一个“人”或“尊人”的观念,所以,敬在内。可见,尊重之“义”还是源自内在的情感,而不是外在的。
但我若是告子,我还是可以从孟子的这个举例里反驳他:正因为对方有或人或马的区别,所以,我才有或敬或不敬的区别。所以,敬在外。
下面孟子的这一句:“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非常好:因为对方是长者,我尊敬他;表面上看起来,是因为他的年长我才尊敬他。但问题是:尊敬长者的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
还有,如果对他的尊敬是因为他的年龄,那么,为什么他在比自己小的人面前,就会收获尊敬;在比他大的人面前,他反而要尊敬对方呢?
显然,这种尊敬,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中包含的“尊长”的观念,不是出于我们内心吗?所以,这句话的直接翻译是:我尊敬一位长者,尊敬之情是出自他那边,还在出自我内心呢?
答案只能是:年长在他那边,但尊敬之情在我这边。敬(义)在内。
老实说,这段话里,孟子这个论证很有力量。其实,就论证“义在内”这个命题而言,孟子已经完成。
但告子还没有服帖。大概是因为孟子突然拿人和马作比较,并由敬人不敬马而得出敬在内不在外的结论,于是告子拿同是人的“吾弟”和“秦人之弟”来说明:同是人,同是“弟”,有爱与不爱之别。可见,“吾弟”的“弟”不是爱的条件或原因,而“吾弟”的“吾”才是爱的原因或前提,爱决定于“我”,故爱与不爱,取决于爱者,故,仁在内。
然而,同样是长者,楚国的长者我也以之为长,敬他;我家的长者我也以之为长,敬他,为什么这种敬没有区别了?因为都是长者。故敬与不敬,取决于“长”而不是取决于“楚”或“吾”,可见,敬取决于对方,故,义在外。
告子的这个说法很有意思。
对此,孟子回到开头的告子的“食色,性也”,从“食”着手:喜欢秦人做的烤肉,无异于喜欢自己做的烤肉。因为都是烤肉。
孟子这个例子有点问题:因为,不管是别人烤的还是自己烤的,都是烤肉。这与秦人之弟与吾之弟不是一回事,与楚人之长与吾之长也不是一回事。秦人之弟与吾之弟表面看都是“弟”,但“弟”不是一个人的本质属性,换个关系他还是兄呢。所以,两个弟不是一个弟,他们是独立的完全不同的人。楚人之长和吾之长亦然。但秦人的烤肉和吾之烤肉,却无本质区别:都是烤肉,烤肉与烤肉,内涵外延完全一样。
既然如此,对两种烤肉的“耆”(嗜),也就自然没有区别,不分彼此。
如此看来,孟子是说了一句废话?不然,他的真正用意是:耆炙亦有外与?对烤肉的爱好,是因为烤肉吗?
他的意思是:这种爱好,是出于人的本性,是内在的。
但问题是:这不正是告子的意思吗?——食色,性也!
其实,孟子与告子之间的争论,是站在不同立场上,各自讲道理。告子强调外在事物必须首先合乎一个标准,才会让人对其有相应的对待(义),也就是说,人如何对待某人或某物,取决于对方,这就是他的观点:“义在外。”
而孟子强调对于合乎标准的东西的正当对待,一定发自人内心的情感,人必须有一个内在的尺度才能估值外在之物(此指作为对象的人或物),并给予相应的对待,这就是他的观点:“义在内。”
质言之,孟子的意思是:“物”可能会因为合乎一种标准而获得正当对待(义),但这个标准却是出于人的内心,“正当”的标尺是人,不是物;人是“标准”,物是“合乎标准”。柏拉图《泰阿泰德篇》记载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90年或480—前420年或410年)的话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大概可以和孟子的观点对照来看。
其实,“尊敬”这种情感,一定来自人内心中某种信念,甚至是人的某种能力。下文11.5公都子说“行吾敬,故谓之内也”,是对“义在内”的很好说明。所以,上面我说到,孟子对“义在内”的论证是成立的,只是他还需要兼顾对于尊敬这种情感的投放,所敬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恰恰是告子关注的,所以,这场争论,其实各有道理。见长者而起尊敬之心,是发自我内心的,这是内;同时,对象必须是长者,要合乎我尊敬的客观标准,这是外。在内在外,必须两者兼备。孟子说一定在内,告子说一定在外,都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我们从他们各自的举例及其论证里,都可以找出他们所要反驳的对方的立论依据。
比如,我可以这么反驳告子——告子说“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他以此来证明仁是内在的——可是,你之所以爱这个弟弟,不爱那个弟弟,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弟弟是你的弟弟,那个弟弟是远在秦国的不知是谁的弟弟?照这个例子,连仁也是外在的呢。
比如,我可以这么反驳孟子——孟子说“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他以此来证明义也是内在的——可是,难道不是还有外在条件在前吗?这外在的条件是:它必须是烤肉,而不能是一块腐肉。
孟子可以这样反驳告子:
彼长而我长之——毕竟需要“我”有长人之心,要有敬长之观念,故义在内。彼白而我白之——毕竟需要“我”有对白的认知,故义在内。
告子亦可以这样反驳孟子:
长人之长——“我”有长人之心,然毕竟须人是年长,故义在外。耆炙——孟先生说心中有个吃肉的爱欲,故义在内。然无论秦人之炙与我之炙,都须合乎口味,如果烤焦了,就不喜欢了,故义在外。
综述一下:
孟子的意思是:人心中都有一个义的标准,有一个义之信念,且以此标准对待外人外物,所以义在内。
告子的意思是:外人外物必须合乎某个标准,是否合乎标准决定了“我”之态度取舍,所以义在外。
两个人,各说各话。孟子认为义在内,所以人要按照内心中的标准去做;告子认为义在外,所以要先有合宜的一个标准,人再去做。
我们要客观认识到,告子挑起“仁”“义”之辨有其意义。仁与义,确实有区别。仁是一种自然情感,是内心的慈悲,是爱;爱是不可外力强迫的,有爱自有,无爱自无。是老人就爱吗?不一定。爱自己的父母,与不爱别人的父母,爱与不爱之间,都不可强迫。
义则更多的是一种正当性衡量,是一种理性判断。义有强制性。是老人,就得敬吗?是。敬与不敬,不可选择。敬是对的,不敬是错的。对的就是义,不对就是不义。不爱别人的老人,可以;不敬别人的老人,不可以。这就是仁与义的区别,这就是告子讲的仁内义外。
但孟子强调:对长者的敬,固然要看他是不是长者;但这种“敬长”的观念,却是根植于我人的内心,如同仁爱之心一样。这就是孟子讲的仁义俱内。
所以,孟子告子,各有道理,且双方并不矛盾。至少告子完全可以接纳孟子。但孟子何以不能接纳告子?因为孟子认为,义是人之四心之一,生而自有,生而必有,故无法作出一点让步。
与上一章11.3一样,孟子在这里也是用反证法来反驳告子。但是,孟子的反驳,只能证明告子对内、外的标准有问题,他能证明“义在内”,但却没有能成功反驳告子“义在外”的观点。
链接——11.1;11.2;11.3;11.5;11.6;11.7;11.8
11.5
孟季子问公都子曰①:“何以谓义内也?”
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
“乡人长于伯兄一岁②,则谁敬?”
曰:“敬兄。”
“酌则谁先?”
曰:“先酌乡人。”
“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
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③,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④,斯须之敬在乡人⑤。’”
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
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⑥,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
今译——
孟季子问公都子说:“怎么解释义在内?”
(公都子)说:“行自己内心的敬意,所以说义在内。”
“有个本乡人比你大哥大一岁,那你敬谁?”
(公都子)说:“敬大哥。”
“那乡宴上你先给谁斟酒?”
(公都子)说:“先斟给那个本乡长者。”
“敬的是家里大哥,尊的是乡里长者——果然义在外,不在内哦。”
公都子无法回答,回来告诉孟子。
孟子说:“(你问他)是敬叔父呢?是敬弟弟呢?他会说:‘敬叔父。’你问:‘弟弟如果做了祭尸,那么敬谁?’他会说:‘敬弟弟。’你再问:‘那敬叔父是怎么回事?’他会说:‘因为弟弟在祭尸的位置上。’你也说:‘(那个本乡长者)也因为是在要先给他斟酒的位置上啊。平常敬大哥,那个时候敬本乡长者。’”
孟季子听说了,说:“该敬叔父时敬叔父,该敬弟弟时敬弟弟,果然义是外在的,不是由内心出发的。”
公都子说:“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凉水,难道饮食也是外在的了吗?”
注释——
① 孟季子:其人不详。联系上下文看,可能是告子那一派的人。朱熹:“孟季子,疑孟仲子之弟也。盖闻孟子之言而未达,故私论之。”孟仲子是孟子的从昆弟,那么孟季子也应该是孟子的从昆弟。朱熹的证据不是很足,只是根据仲季的兄弟排行,进行推测,所以朱熹用了一个“疑”字。崔灏、赵佑都对朱熹的说法表示怀疑。崔灏:“窃尝疑季子为孟子弟,有所疑问,何不亲诣孟子?孟子亦何不诏之面命,而必辗转于公都子?”赵佑:“孟仲子为孟子从昆弟而学于孟子,则孟季子当亦其伦,何至执告子之言,重相驳难,全背孟子。殆别一人,故注无文与?”(焦循:《孟子正义》引)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
② 伯兄:长兄。
③ 尸:古时祭礼中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④ 庸:平常。
⑤ 斯须:片刻,那一会儿。
⑥ 汤:古代称热水为汤。
开讲——
公都子是孟子学生。孟季子是谁,不详(见注释①),但他来找公都子,每一问都是事先设计好的,步步紧逼,明显带有挑衅,应该是赞同告子的那一派人。
孟季子从公都子的回答中证明了自己的观点——“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你内心敬的是大哥,乡宴喝酒先敬的是本乡长者,做派和内心不一致,此其一。乡宴饮酒,先敬乡中长者,是“义”,这种义并非出自内心,而是出自外部标准:年长,此其二;乡人长于伯兄一岁,故敬其“长于伯兄”;若乡人不“长于伯兄”,甚至不长于“我”,则我不敬。敬与不敬,取决于乡人年龄,而不是我。此其三。
顺便说一下,对乡人长者之敬,可能纯然属于“义”,而对“吾兄”——自家兄长之敬,则亦有仁爱在焉。“悌”与“孝”,对兄弟与对父母,都有一份自然而然的亲爱之情在,所以“敬兄”不仅属于“义”的范畴,还属于“仁”的范畴。可惜公都子在此未能明察,而让孟季子有所乘。
结果,“公都子不能答”,回来问孟老师。孟老师教了弟子一套说辞,推导出结论:敬大哥是日常的,敬本乡长者是在特定场合特定时间;如同敬叔父是日常的,敬弟弟是在特定场合特定时间,皆因“在位故也”——那时刻,弟弟在代表死者接受祭祀的“尸”位上,本乡长者在合当接受敬酒的尊位上。在乡宴环境下,来自不同家族的人,在席面上就是一个暂时共同体,这时,同乡长者就是家族“大哥”,实际上还是敬“大哥”。
但孟季子哪里是好对付的?“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他抓住了孟子的把柄:你该敬叔父时候敬叔父,该敬弟弟时敬弟弟,特定场合特定位置决定了你敬还是不敬,这不还是“敬在外”吗?
为什么敬叔父在敬弟前?因为叔父辈分更高,故敬在外不在内也。
为什么平时不敬弟敬叔父,弟为尸则敬弟?因为此刻弟代表了受祭的祖先,故敬在外不在内。
所以,孟子给公都子出的是个馊主意。
只要涉及逻辑,孟子常常不及格。
公都子以为有老师支招会大获全胜,没想到一露头就被当头一棒。“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公都子这个回答也是不讲逻辑的。冬天要喝热水,夏天要喝凉水,的确是人的自然的内在需求,但,凉与热,不是外在的标准吗?若不是水冷汤热,你会冬日饮汤,夏日喝水吗?
看到这里,义的内外之辨,可能真是一个伪命题:正如我们上一章开讲讲到的,无论说内说外,都有道理,因为本来就是内外皆需的,这是一种“关系”中的定义,如何估计,需要在双方当下关系中确定,所以,说外说内,都有道理,端看你站在哪一方。但孟子在这个命题中寸土不让,决不自我苟且,决不姑息对方,是因为他没有退路:这涉及他要证明的人性本善,而善的要义之一就是“义”,这一个“义”,绝不能在人性本有中让出去。他真是给自己出了个大难题。
其实,对于“何以谓义内也”的问题,公都子的回答是非常经典的:“行吾敬,故谓之内也。”这个回答可以看成是一个终极性回答,其他假设的种种情况,乡人、伯兄、弟弟、叔父,不论他们身在何种地位,并因为不同的地位而获得我们的敬,这种“敬”都来自我们内心的一杆秤:敬的情感也好,义理也好,都是我们内在的尺度。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就此打住,不再去辩,也不必去辨。
但孟子就是好辩,且别人常常打上门来要辩,让他不得已而好辩。奈何?
链接——11.1;11.2;11.3;11.4;11.6;11.7;11.8
11.6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①。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②。’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③。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④。’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
孟子曰:“乃若其情⑤,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⑥,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⑦,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⑧。’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今译——
公都子说:“告子说:‘人性没有善也没有恶。’有人说:‘人性可以使其为善,可以使其为恶。因此,周文王周武王在上则人民好善,周幽王周厉王在上则人民好暴。’有人说:‘有的人人性是善的,有的人人性是恶的。因此,以尧这样的圣人做天子也有象这样的恶人作臣民,以瞽瞍这样的坏人做父亲也有舜这样的好儿子,有商纣王这样的坏侄子,还做了天子,却有微子启、王子比干这样的仁人。’老师您现在说人‘性善’,那么那些说法都错了吗?”
孟子说:“从人天生禀赋的本相看,是可以成为善的,这就是我说的人性善。至于人的恶,不是人天赋的过错。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是仁;羞恶之心,是义;恭敬之心,是礼;是非之心,是智。仁、义、礼、智,不是由外面渗透给我的,是我自身固有的,只是没有自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罢了。因此说:‘去探求就会得到,一舍弃就会失去。’人与人相差一倍、五倍乃至无数倍的,原因就在于不能充分用好他的天资。《诗经》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上天生育万民,事物自有法则。人民秉持常规,崇尚这种美德。)孔子说:‘做这首诗的人,他懂得道啊!’所以凡世上事物必有其法则,人民能秉持这恒常的规律,所以崇尚美德。”
注释——
① “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学者们对这种观点有两种理解:一、性无善无恶,善恶都是环境的影响。赵岐:“或人以为可教以善、不善,亦由告子之意也。故文、武圣化之起,民皆喜为善;幽、厉虐政之起,民皆好暴乱。”这样就和告子的观点一模一样了,恐怕不可信。二、性有善有恶,不同的环境会激发出性的不同部分。孔广森、焦循持这种意见,他们认为这里说的就是王充《论衡·本性》中的世硕的观点。译文从后者。
② 文武:指周朝奠基者周文王姬昌、灭商建周者周武王姬发。幽厉:指暴君周幽王姬宫涅、周厉王姬胡。
③ 有性善,有性不善:有的人本性善良,有的人生来不善。
④ 纣:商朝末代君主、暴君商纣王帝辛。微子启:商纣王帝辛的同母庶兄(一说是其叔父,公都子显然认为微子是纣王的叔父)。王子比干:商纣王帝辛的叔父(一说是其兄弟)。
⑤ 情:本来面目,真相。“情”的反义词是“伪”,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在外十九年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这个“情”与下句中的“才”,均可理解为天赋、天性。《说文》:“才,草木之初也。”犹人初生之性。
⑥ 铄(shuò):朱熹:“铄,以火销金之名,自外以至内也。”可理解为渗入、影响。孔广森《经学卮言》以《尔雅》为据,认为是美:“《尔雅·释诂》云:‘铄,美也。’仁义礼智,得之则美,失之则丑。然美在其中,非由外饰成我美者也。”可备一说。
⑦ 倍:一倍。蓰(xǐ):五倍。
⑧ 语出《诗经·大雅·烝民》。蒸:《诗经》作“烝”,众。彝,赵岐本作“夷”,意思是常,郑玄注释为“常道”,朱熹解释为“常性”。译文从郑玄。懿:美好。
开讲——
一开始,公都子列出了当时关于人性问题的三种基本观点:
第一种,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人性不存在善恶。
第二种,“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人性可以使之为善,也可以使之为恶。这里的“或曰”,有人说,是谁?汉代王充《论衡·本性》说是周朝一个叫世硕的人:“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密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值得注意的是,密子贱(宓不齐)、漆雕开都是孔子弟子,据《汉书·艺文志》,公孙尼子是“七十子之弟子”,都是早期儒家学者。可见,早期儒家有相当多的人持这种观点。或许正因如此,孟子在下文中才不好直接驳斥该观点。这个观点与告子的区别是:告子的“性无善无恶”,关键词是“无”,一张白纸,善恶都是外部环境的影响。世硕的“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关键词在“为”,不同的外部环境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部分,或善或恶。因此,“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外部政治环境好,老百姓就向善;政治环境坏,老百姓就向恶。制度改变人性。
第三种,“有性善,有性不善”,有的人人性是善的,有的人人性是恶的。伟大的尧的时代出了象这种恶人;瞽瞍那种坏父亲有舜这样的圣人儿子;仁人微子启、王子比干有暴虐的商纣王这样的侄子(一说他们的关系是兄弟)。是善是恶,天生如此。
加上孟子在公都子后自述的观点,人性善,和荀子的“人性恶”,当时关于人性善恶,共有五种观点。
五种观点,无法得到实证,都不是科学结论。对此,我们无法做事实判断,只能做价值判断。那么,五种观点中,哪一种是最邪恶的?
答案:是第三种——有性善,有性不善。为什么邪恶?因为这种观点从人性的角度,直接认定人生来就不平等,有些人生来就应该被他人歧视、压迫、迫害,有些人生来就应该高高在上做统治者。那么,谁有权力利用这种观点,裁定自己是善而他人是恶呢?权势者。权势者可以以此为借口迫害所有他们想迫害的人,最后,会导致所有的歧视、迫害都能找到所谓的正当理由。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屠杀,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屠杀,而且杀起来毫无愧疚,他们在入侵和屠杀之前,就作了类似的认定。
对人性问题,孔子非常谨慎,基本不谈,《论语》里只有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孔子为什么不谈人性?因为谈不好会引起制度、道德、伦理后果:说人性善会引起制度后果,说人性恶会引起道德后果。但是他又知道,未来一定会有人说,所以他说了极其关键的这句话“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显示出孔子的忧患深远:他画了一条底线:人性是相同的(从哲学意义上讲,相近,趋势相同。“性相近”即性相同)。告子说的“性无善无不善”,有人说的“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孟子的“人性善”,荀子的“人性恶”,他们互相打架,但他们都坚持了孔子画定的底线:所有人人性相同。没有任何人能以人性道德优势为借口迫害他人。坚持底线就是坚持良知。所以孔子很了不起。孔子这句话,关键在“性相近”,而“习相远”是对“性相近”的补充说明:后天的习得使人与人的层次拉开了距离,即孟子这里说的“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论证人性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恶论、性有善有恶论,所有这些观点,他们的论证都是不充分的,孟子的论证也如此。但孟子为什么如此执拗要论证人性本善呢?我认为,孟子和孔子一样,也有另外的考虑。他可能并不真的确定自己能证实人性善,甚至也不敢确定别人说的都错。比如这里,当学生公都子反问他“然则彼皆非与”?孟子的回答竟然很温和,一反平时咄咄逼人、振振有词、锋芒毕露的辩论风格,“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我是根据人天生禀赋的真相知道人可以向善,这就是我说的人性善。孟子的话里,是不是有一点让步的味道?
孟子这一点让步,导致后来学者对人性善论产生不同的解读。有人据此认为,孟子不是讲人性本善,而是讲人性向善。但是,我们如果往下追问一句:人性为什么“向善”呢?为什么是“向善”而不是“向恶”呢?向善的冲动不就是善吗?所以答案只能是:人性中有善。看,只要将“向善”往前推进一步,还是善。因此,向善本身即善。依据孟子这句话,将“人性向善”与“人性本善”做区分,反而会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但孟子这里的语气确实有点软,他往后退了一步,“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确实有恶人,但不是天生恶,不是人性恶。
下面孟子开始正面论证。
“四心说”是孟子非常著名的命题: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是仁,羞恶之心是义,恭敬之心是礼,是非之心是智,合起来为“仁、义、礼、智”。孟子在这里直接说“恻隐之心,仁也”,在另外一处则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3.6),恻隐之心就是仁的萌芽、仁的发端。恻隐之心并不等于仁心,但是萌芽本身包含着仁,像一棵树与树的种子,种子的基因决定它能够长成什么样的树。正如人性向善即善,那么,仁之端也即仁。所以,“恻隐之心,仁也”与“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也是二说归一,没有区别,不用区别。
下面孟子就恢复自己的一贯面目,斩钉截铁:“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仁义礼智,人生之初,人人皆有,只是我们后来弄丢了,只是我们很少扪心自问,很少向内探求,反思自己。孟子很注重“思”。人生并非经历多就是阅世,而是经历后有反思才是阅世。“阅世”,你得阅啊!什么是阅?《说文》:“阅,具数于门中也。”《广雅》:“阅,数也。”你以为展眼一望就叫阅?迷迷瞪瞪看一眼就叫阅?那得看过后,回过头,回过味,一一反思。阅,就是孔子讲的“退而省其私”(《论语·为政》),如颜回那样,才叫阅世。
在前面11.1到11.5的开讲中,我曾指出孟子在人性善恶之辩中犯的逻辑错误,目的是想说明,孟子其实没有能够从事实和逻辑学角度证明人性本善。但是,孟子最终还是给出了人性善的终极证明。
他的终极证明是什么?“思”——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扪心自问,反思自己:我心中有没有善?如果我觉得心中有,那就不能否定你的心中有,不能否定他的心中有,也就不能否定所有人的心中有。我有、你有、他有,所有人有,故,人性善存在。这个存在,不是事实性存在。事实性存在无法实证。这个存在,是观念性存在:就看你认不认可它。认可善,善就真存在了;不认可善,善就真不存在了。所以孟子说“思”,“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求,自求。哪怕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某一个时刻,也会想一想:人生中,有没有闪过一个善念?有没有做过一件好事?这么一想,便是“我心自有”,便自证了“人性有善”。而这“有”,只有人类“有”,这种“思”,也只有人类“思”,所以,剔除人性中动物性的一面,人之所以异于动物性的,属人的“性”,就是善,所以,人性本善。
其实,孟子有无证明人性本善作为事实存在,并不重要;孟子证明了人性本善作为价值存在,才是最重要的。即使人类永远无法用科学方法证明人性善恶,人类也永远需要一心培养善,永远需要发扬光大善。《大学》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明德”三个字是在说,人性中有明德,甚至也在暗示,人性中有暗德。自我反思出心中的明德,发扬光大“明”,是为大学之道。
在孟子看来,“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8.9),说人性不善,招来后患怎么办?作恶之人可以声称,作恶是出自本性,作恶很正常。更甚者,可以以恶揣度他人做事的动机,进而用这种思路来解释世界上所有人的行为。比如人们说“无利不起早”,这话如果说给自己,就是通过这样不断的心理暗示,让自己终于成为唯利是图的人;如果用以测度他人的动机,不仅是对别人做了诛心之论,否定了世界上本来自有的善意;而且,如果你认定他人所有的行为都是冲着利益去的,你怎么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就是冲着道义去的呢?你把所有人都抹黑了,你怎么能证明自己是纯洁的呢?这个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事情是出于利益的考虑,考虑利益本身也并非不义,只要是正当利益就应该维护,而维护正当利益其实也就是在维护公义。但是,假使某一情境下,维护公义必损害自身利益,我们也当相信,世界上一定有不考虑自身利益,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理想而采取行动的人。信奉“无利不起早”,不仅污渎了他人的善意和正义,还是对自己本性的自渎(孟子所谓“自贼”),甚至,还污秽了世界。
孟子为什么一定要证明人性本善?不是为了事实问题,而是要解决——“前道德问题”。人类道德涉及伦理学的最核心问题是:人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
一个宗教立国的国家,比如基督教国家,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为什么要做好人,不能做坏人?牧师只要简单一句话:“做好人将来上天堂,做坏人将来下地狱。”信徒也只要一句话:“上帝让我做好人。”在信徒看来,好人报以天堂,坏人报以地狱。这是西方解决“前道德问题”的途径。
中国的途径呢?就是孟子的解决方式。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又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3.6)简言之,是一句话:你不做好人,你就不是人。
做好人,对于一个人来说,不需要理由:因为你的本性决定了你只能做一个好人。好人才是人,坏人不是人。“好”是“人”的本质属性,无从欠缺。
为什么一个南瓜是南瓜而不是蚕豆?因为种子是南瓜的种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人的本性决定人要做好人,做好人是人的内在属性。所以我们中国人骂人最厉害的一句话,就是骂人“不是人”。孟子骂得更厉害,骂人是禽兽。人丢失善的本性,就类同禽兽。人丢失善的本性,就是“放心”,走失、流放了善心:“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11.11)
西方解决“前道德问题”靠神性;中国解决“前道德问题”靠人性。
西方人的道德建立在神性基础上;中国人的道德建立在人性基础上。
人性善构成儒家思想的基础,后来中国的政治制度、伦理观念也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这是中国和西方最大的文化差异。
到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既然人性本善并没有得到充分论证,为什么人要信呢?“信”该信的,其实还是价值问题:我们只有“信”人性善,我们才能拥有人的本质。对人性善的信,也是人的本质属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因为有事实而信,而是因为有价值而信。简言之,就是必须信,所以信,因信成义,是因为需要义,所以必须信。
孟子一连串的人性善恶之辩,其价值不在于是否证明了人性善为事实,而在于给人类指出一个不断向善的方向。他试图证明善是人的本质,其目的是让我人努力地去获取这种本质。在他看来,只有具有善的人,才是获得了人的本质的人,才是有尊严的人。
他给了自己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后如西西弗斯推动巨石上山一样,一次又一次重复着这样的工作。当其他文明借助神的力量来获得人性的保证时,他却依赖人的力量——确切地说,是他个人的力量,来确保人性的崇高和人类的尊严,使人获得人的本质。他似乎、应该不可能成功,但他用他的不可能成功,铸就了他的成功:他确实没有证明“人性善”,但他却用他的不屈不挠的工作,让“人性善”成为中国人的信念,并以这样的信念,建构了中国人的道德体系。(参见11.20开讲以及本书前言)
成语——恻隐之心 是非之心 有物有则 仁义礼智
链接——3.6;11.1;11.2;11.3;11.4;11.5;11.7;11.8;11.11;11.20
11.7
孟子曰:“富岁,子弟多赖①;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
“今夫麰麦,播种而耰之②,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③,至于日至之时④,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⑤,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
“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也。’⑥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⑦,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⑧。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
“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⑨,是天下之耳相似也。
“惟目亦然。至于子都⑩,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⑪。”
今译——
孟子说:“丰收年头,后生们大多懒惰;荒灾年头,后生们大多横暴。不是天性禀赋有差别,是那些让人心沦陷堕落的外在原因导致的结果。
“比如大麦,平整好土地播下种子,地是一样的地,种植的季节也一样,蓬蓬勃勃地生长,到夏至时,全都成熟了。如果有不同,那就是土地有肥沃和贫瘠的区别,雨露滋养的差异,人工多少的不同。(https://www.daowen.com)
“因此大凡同一类事物,都是相似的,为什么独独到人这里就怀疑这一点呢?圣人与我们是同类人。所以龙子说:‘不知道脚的模样也能编草鞋,我知道不会编成草筐。’草鞋相似,是因为天下的脚都类同啊。
“嘴巴对于味道,有相同的嗜好,易牙先摸准了我们对口味的嗜好。假如口舌对于味道,其嗜好人人不同,就像狗、马与我们人那样不同,那么天下人的口味为什么都追逐易牙烹饪的味道呢?说到味道,天下人都期望得到易牙那样的,是因为天下人的品味相似。
“耳朵也是这样。说到声音,天下人都期望得到师旷那样的,是因为天下人的听觉相似。
“眼睛也是这样。说到子都,天下人没有不知道他面容姣好的。不知道子都面容姣好的,是没有眼睛。
“所以说:人的口舌对于味道,有一样的嗜好;耳朵对于声音,有一样的听觉;眼睛对于美色,有一样的美感。说到心,难道独独没有相同之处吗?人心的相同之处是什么呢?就是理啊,义啊。圣人是先得了我们人心的共同之处而已。因此,理义之使我心快乐,就像肉类使我的口舌愉悦一样。”
注释——
① 赖:有不同的解释:一、赵岐、朱熹认为富岁对人的影响是好的,这种解释类似于《管子·牧民》说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赵岐说:“赖,善。暴,恶也。非天降下才性与之异也,以饥寒之厄陷溺其心,使为恶者也。”朱熹说:“赖,借也。丰年衣食饶足,故有所赖借而为善;凶年衣食不足,故有以陷溺其心而为暴。”二、阮元认为富岁对人的影响是不好的,他说:“赖即嬾……富岁子弟多赖,谓其粒米狼戾,民多懈怠……赖与暴俱是陷溺其心。若谓丰年多善,凶年多恶,未闻温饱之家皆由礼者矣。”焦循赞同这种解释。考下文:“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阮元的观点较为通畅,译文从之。
② 麰(móu)麦:即大麦。耰(yōu):用来平整土地的农具。这里用作动词,松土,打碎土块。
③ 淳(bó)然:旺盛的样子。
④ 日至:包括夏至和冬至,这里指麦子成熟时的夏至。
⑤ 硗(qiāo):贫瘠。
⑥ 龙子:古代贤人,生平事迹不详。5.3中也引用龙子之言。屦:用麻、葛等制成的鞋子。蒉:草编的筐子。
⑦ 耆:同“嗜”。
⑧ 易牙: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内侍,擅烹调。
⑨ 师旷:春秋时期晋国乐师,以善于辨音著名。参见7.1注释③。
⑩ 子都:春秋时期的美男子。都,有“美”的意思在。
⑪ 刍豢(chúhuàn):吃草的家禽叫刍,吃粮食的家禽叫豢。
开讲——
孟子在这里想证明两点:第一,人的天性是相同的,不同与差距是后天形成的;第二,人性是善的。
这里有两个逻辑层面。首先,是人性同;然后,其同在善。
同类者的“类”——人对世界的基本认知,首先是分“类”,然后是分个体。人也是一“类”,人类。人类里再分个体。在道家看来,类是什么?道;个体是什么?德。凡是分类、共性的地方,就叫道;在共性之下的不同的个体,就叫德。“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鞋匠做一双草鞋,不会做成一个草筐,因为鞋匠对人的脚有基本认知,虽然个体的人脚大小有不同,但草鞋是一类,草筐是一类,是不同的“类”,不会混淆。“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为什么鞋子是这样而不是草筐那样呢?因为天下人的脚长得与筐子不一样,不是一类。
人的口味也有相同的嗜好。易牙先摸准了人味觉的嗜好,然后才能成为名厨。注意这里的“耆”,不是指个人的偏好,而是指人所共有的对美味的追求。然后孟子一个反问:“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假如人的口舌对于味道,嗜好人人不同,就像狗、马与人那样不同,那么天下人为什么都追随易牙烹饪的味道呢?于是孟子得出结论:所以,人与人的口味是一样的。“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人的味觉同嗜、人的听觉同听、人的视觉同美,凡人莫不如此。
“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既然万物中的同类都相似,那么人与人也应该同类相似,人性相同。如果从生物学意义上来看,没问题。孟子举的例子,口、耳、目,也确实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或人的生物学本体和功能。
这是孟子证明的第一步。
但问题是:孟子所举例的麰麦与麰麦,它们是生物性相似甚至相同。如人与人的生物性也相同相似,这本不须证明。如果孟子只是在告子对人性的定义上来证明:凡同类,其生物属性必相似相同,所以,人类也一样,这没有问题。但孟子显然是超越了生物性来谈人性,这就有了不确定性。
第二步,孟子要证明人性之相同在善。“圣人与我同类者”,圣人是善的,故我们也该是善的。圣人能做到的,我们也一样能做到。这个不确定性更大了:如果从社会性和伦理性角度来谈人性,为什么圣人不可以是人中的异类呢?孟子自己还引有若曰:
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泰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
有没有注意到有若的类比和孟子所举的麰麦是不一样的?麒麟是兽之一种,但不是所有的兽都是麒麟;凤凰是鸟之一种,但不是所有的鸟都是凤凰。而此麰麦与彼麰麦,却是一种,如同麒麟之于麒麟,凤凰之于凤凰。所以,有若说“圣人之于民,类也”,与孟子讲的“圣人与我同类者”,还真不是一回事。何况圣人就算是人之同类,他也早已“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了,他“出类”而成“另类”了,哪里就能证明我们可以和他一样呢?小麻雀能和凤凰一样吗?丘垤能和泰山一样吗?行潦能和河海一样吗?
所以,在证明人性其同在善的第二步上,孟子存在逻辑上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草鞋的“类”,可以推导出“圣人与我同类者”的结论吗?假如我们把“圣人”换成“坏人”,变成“坏人与我同类者”,不也可以吗?
那么,从口、耳、目,可以推导出“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的结论吗?为什么口、耳、目有共同的爱好,心就一定有共同的爱好呢?这是一个不完全证明:可能有共同的爱好,但也可能真的就没有。
如果回到个体,这个证明就更麻烦了:每个人的口味、审美趣味,真的相差很大。人都喜欢香甜的味道固然大致不错,“兰茝荪蕙之芳,众人之好好”,但也不能否定“海畔有逐臭之夫”(曹植《与杨德祖书》);人都喜欢美味也大致不错,但也有人有“嗜痂之癖”(《南史·刘穆之传》)。
另外,孟子说:“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人心里共同追求的东西是什么呢?他答曰:是理、义。假如我们再把“理”或者“义”,换成“利”,变成“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利也”,是不是也可以呢?证明人心对利有共同的追求,是不是比证明人心共同的追求是理、是义,更容易一点,也更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
我们在读《孟子》时,要记住两点:
第一,孟子坚持人性本善,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这个价值就在于他从人性出发,给中国人的伦理道德奠定了前提和基础。这与西方从神性出发解决“前道德问题”的路径,是完全不同的,但却殊途同归。这一点很了不起。(参见本书导言和11.6开讲)
第二,孟子的证明在逻辑上又有不少问题。但我们读《孟子》,接受他,是为了增长心智;质疑他,也是为了增长心智。不论接受还是质疑,都是读《孟子》的好处。
孟子有没有证明人性善?孟子最终证明了。这个最终的证明,不是逻辑证明,不是事实证明,而是心证,是夜晚的扪心自问:我有没有良心?我这一辈子,有没有做过这样一件事:不考虑对自己有没有利,仅仅因为这么做是对的?
再换一个思路问:我这一辈子,有没有做过这样一件坏事:对我没有利,但是我去做了,只是因为它是一件坏事?
两者比较,能得出什么结论?不为利益去做一件好事,人在一般情况下常有;但是不为利益去做一件坏事,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除非有心理上的问题。换言之,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人们是愿意做好事,还是愿意做坏事呢?一座天平,一边是恶,一边是善。人有时候为什么选择恶呢?是因为在恶的这边,加了一个利的砝码,恶的这边变重了,作恶可以获利。如果拿掉利的砝码,两边都没有利,相信人更多的是向善,人心向善,这就是心证。
纯粹的善,常有;纯粹的恶,少有。有,一定是心理变态,而不是人性常态。
孟子证明的逻辑错误需要指出来。但同时,也要指出,逻辑学也有边界,也有它止步的地方。伦理学很多问题无法逻辑证明,人性善恶,人为什么要做好人,就是非理性证明。因为无法逻辑证明,西方把问题推给了“上帝”,中国把问题推给了“人性善”。
孟子最后一句,“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让人十分感动。为什么?这就是纯粹的善。纯粹的善之所以有,就是善可以激起人内心的某种崇高感和幸福感,使人愉悦。在心中充满浩然之气时,他很快乐。这是圣人的体会,圣人的心理体验。这种快乐本身,证明了孟子的境界,甚至在证明人类心灵可以达到的境界。人类是高贵的。但人类的高贵并不体现在所有个体身上,人类的很多个体,很多时候,甚至很下流、很卑鄙。人类的高贵在哪里?在孔子、孟子、摩西、耶稣、释迦牟尼、苏格拉底这些圣人身上,是他们的高贵挽救了我们,挽救了人类;我们也在他们的高贵里,看到自己该有的这份高贵,这才是孟子说“圣人与我同类者”时内心的真诚情感。
但很多时候,人类的这种内在的纯粹的善,是不被看见的,是被日常生活中对利的追逐压制和遮蔽的,是被滚滚红尘掩盖的。所以儒家特别讲心性之学。“告子”卷结束后,接下来就是讨论心性之学的“尽心”卷。心性之学,成为后来宋明理学的出发点。逻辑学无法证明的伦理学问题,最终回到了心性之学。
链接——3.6;11.1;11.2;11.3;11.4;11.5;11.6;11.8;11.11;11.20
11.8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①,以其郊于大国也②,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③,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④。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
“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⑤,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⑥,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⑦。梏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
“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⑧。’惟心之谓与?”
今译——
孟子说:“牛山的树木曾经很丰美,因为在大城临淄的郊外,老被斧头砍伐,还能丰美吗?树木自己日日夜夜在生长,雨露加以滋润,不是没有新芽生发枝头,但是又有人赶着牛羊来放牧啃食它,于是就变得那样光秃秃的了。人们看见那山光秃秃的,以为那里不曾有过成材的树木,这哪里是牛山的本来面貌呢?
“那么保存在人性中的,难道没有仁义之心吗?之所以丧失了人的良心,就像斧头对于树木,天天去砍伐它,它还能丰美吗?他日夜所滋生的善,清晨时的清明之气,所产生的好恶这时与贤人相近的也有那么一点点,可是白天他的所作所为,又禁锢、丧失了善。反复地禁锢,他夜来滋生的善就不足以存在了。夜来滋生的善不存,那他离禽兽就不远了。
“人们看见那禽兽一样的人,以为他身上不曾有过天赋之善,这哪里是人类的真实情形呢?所以如果能得到养护,没有什么东西不能生长;如果失去养护,没有什么东西不会消亡。孔子说:‘保持就存在,舍弃就消亡;进进出出无定时,不知哪里是方向。’说的就是人心吧?”
注释——
① 牛山:山名,位于齐国首都临淄城东南。
② 大国:大都市,指齐国首都临淄城。先秦时期,“国”一般指诸侯国之都城,有时也用都城指代这个国家。
③ 萌蘖(niè):植物的萌芽。
④ 濯濯(zhuó):山上秃秃的、没有草木的样子。
⑤ 日夜之所息:日夜,偏义复词,偏指夜。平旦之气:朱熹:“谓未与物接之时,清明之气也。”
⑥ 人:此指与一般人相对而言的贤人。几希:朱熹:“不多也。”不多、很少。《孟子》中“几希”出现四次,都作“少”讲。
⑦ 有:同“又”。梏(gù):禁锢、束缚。
⑧ 乡(xiàng):通“向”,方向。
开讲——
此章孟子还是在证明人类的善性自有。可是为什么我们看到人类社会,其实际道德状况并不美好呢?孟子的回答是:我们把善心弄丢了。
“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放,放失、丢失、丧失——人丧失良心,就像斧头对于树木,天天去砍伐它,树木能丰美吗?人性那一点仁心善念本来是有的,可是人如果每天被利引诱,做坏事,哪里还能葆有呢?
“其日夜之所息”,息,这里是指生长。“息”字的本义是人鼻子里呼出的气息。有气息的东西都是能够生长的东西。钱放在银行里生息,叫利息;生儿育女,叫子息;又因为呼吸有间隔,所以,累了,叫休息,死了叫安息……有生命的东西叫息;没有生命的东西是生命的间隔和止息,所以也叫息。“息”字可以作截然相反的两种解释,一指有生命的、生长的;一指没有生命的、停止的。这两种意义都是从“息”的本义逻辑引申出来的。
“平旦之气”,黎明时分人的身体、心灵里的善良之气。人的善心“日夜之所息”,此“日夜”偏指夜。为什么善念在“夜气”中生长?因为人入睡后,卸下了利益的算计,没有了白天的勾心斗角。中国人喜欢说“半夜摸一摸良心”,也跟孟子讲的“夜气”一个意思。经过一夜的孳息,黎明来临,人的气质最纯、最清明,而这才是人的本来面貌。
孔子说“操则存,舍则亡”,如果一直秉持它,它就在;如果一次放弃它,它就丢了,正如《诗经·大雅·荡》的这八个字:“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放弃容易,善始善终难。放弃一次就有两次,有两次就有三次,三次过后就不在乎放弃多少了。如果“出入无时”,自然“莫知其乡”,哪里还会有方向呢?
孟子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本性中的善弄丢了,是因为生活中的斧斤在砍伐,生活中的牛羊在啃食。这斧斤,就是人间的争斗;这啃食,就是利害的计较。
生活,就是一把利斧,在砍伐我们的生命,砍伐我们生命中的良善和纯真。能否抵御这种砍伐,考验我们内在的坚韧。
成语——旦旦而伐 出入无时
链接——3.6;11.1;11.2;11.3;11.4;11.5;11.6;11.8;11.11;11.20
11.9
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①。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②,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弈之为数③,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④,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⑤,思援弓缴而射之⑥,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今译——
孟子说:“不要疑惑王的不聪明。即使有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物,晒它一天,冻它十天,没有能生长的。我见王的次数太少了,我离开了,那些给王冰冻的人就来了,即使我滋养了他一些善心萌芽又能怎样呢?比如下围棋这技艺,不过是小技艺。不能专心致志,也学不到手。弈秋,是举国上下公认的围棋高手。假如让弈秋教两人下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只听弈秋讲。另外一个人虽然也在听,但一心以为天鹅马上就要飞来了,想着拉弓发箭去射它,虽与那人一起在跟弈秋学棋,跟人家比不上啊。是因为他的智商比不上吗?答:不是这样啊。”
注释——
① 或:通“惑”,迷惑。
② 暴(pù):同“曝”,晒。
③ 数:技巧,技艺。
④ 弈秋:名秋,因为擅长下围棋,被称为弈秋。
⑤ 鸿鹄:天鹅。
⑥ 缴(zhuó):系在箭上的生丝绳。
开讲——
王,这里指的可能是齐宣王。孟子跟梁惠王之间基本没什么话好说。严厉批评齐宣王,恰恰说明孟子对他有点恨铁不成钢,对他还有一点期望,他至少还是铁。你会恨烂泥不成钢吗?你只会恨烂泥扶不上墙。孟子这段话,肯定是对某个人说的,说得很感慨,很无奈。但这个谈话对象现在不知道是谁了。
孟子认为自己是能给予齐宣王阳光和能量的人,但一曝十寒,哪里抵得上别人给他带来的阴冷萧杀呢?孟子感叹道:即使齐宣王内心里有善的萌芽,我又能帮他萌生一些,但哪里经得住更多人寒冷的摧折呢?这些言不及义的人,在齐宣王身边,也就是那些斧斤和牛羊啊。孟子的这个比喻,很像6.6章讲到的“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薛居州教不好宋王,孟子教不好齐王,不是老师不好,也不是学生智力不够,而是身边的斧斤太多,砍伐太甚;是身边的牛羊太多,啃食太繁。
既然讲到了教与被教,下面,孟子就通过“弈秋诲二人弈”的隐喻,表示对齐宣王的失望,因为他心思不在,就是《大学》里感叹的“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为是其智弗若与”,是他智力不够吗?不是,是他定力不够,老是被别人带沟里去;是他不专心致志;是他“放心”了,“有放心而不知求”(参见11.11开讲)。
成语——一曝十寒 专心致志
链接——6.6;11.6;11.11
11.10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①。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②,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③,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④。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⑤?乡为身死而不受⑥,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今译——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兼得,就舍弃鱼选择熊掌。
“生也是我想要的,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兼得,就牺牲生命葆全道义。
“活着当然是我想要的,但是还有比活着更重要的,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当然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可厌恶的,所以灾祸也有不能躲避的。
“如果人想要的莫过于活着,那么只要能活着,有什么手段是不用的呢?如果人厌恶的莫过于死亡,那么凡是能避开死亡的,有什么事情是不做的呢?由此则可以活下去却不去用这手段,可以避开死亡却不去做那些事,所以可见有比活着更让人想要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并不是只有圣贤才有这样的心,世上人人都有,只是圣贤能不失去此心罢了。
“一箪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死去。如果呼喝着给人,就是过路的人都不会接受;如果踢着给人,乞丐都不屑接受。
“万钟俸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华丽、有妻妾侍奉、有穷朋友因得我好处而感激我吗?从前宁可身死也不接受的,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从前宁可身死也不接受的,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从前宁可身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穷朋友的感激而接受,这我看就可以算了吧?这便是我说的丢了本心。”
注释——
① 辟:同“避”,躲避。
② 豆:盛放食物的用具。③ 蹴(cù):踏,踢。
④ 辩:同“辨”,辨别。
⑤ 得:焦循认为,通“德”,感激。⑥ 乡:同“向”,从前。
开讲——
我在《中国古代文学通论》里,说到这一章:
孟子证明客观真理,总显得勉强而力不从心,他逻辑不严密,证据也不充分。但他一涉足伦理学领域,便雄辩滔滔。因为道德伦理往往是一种信仰的建立,而不是客观科学的证立。建立一种道德信仰,需要的是一种价值估定,而价值往往是人为的;证立客观科学,需要的是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事实支持。如“鱼我所欲也”这一节:
孟子是要建立一种“舍生取义”的文化信仰,他只需要说明为什么必须这样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他不需要证明“舍生取义”为“真”,他只要证明“舍生取义”为“善”。而在这一点上他做得非常成功:他反问我们,假如没有什么东西比生更重要,那么,不就凡是可以得生的手段都可以使用么?同样,假如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那么,凡是可以避死的事,不都可以做么?这两个“凡是”,必使人类堕落而无止境。所以,为了人类的崇高和自尊,人类必须建立一个道德底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择手段,都不能无恶不作。那么,自然就必须有一种东西比生更重要,更值得我们珍视,那就是“义”;必须有一种东西比死更可怕,更要我们避开,那就是“不义”。
孟子用两个假设,两个反问,就证明了这么伟大的伦理学命题,显示出的,不仅是他做文章手段的高超,更是他思维缜密,直达事物核心的大本领。对人、物有透澈的认识,对世界有是非判断力,这才是做文章的最高秘诀。
鱼与熊掌,是日常取舍。人生大部分的选择是庸常的,无关生死。
生与义,是非常取舍,是非常态下的极端选择:要么活着,违背道义;要么坚持道义,牺牲生命。比如:一个人身处险境,你不救他,他死;你救他,你死。你怎么选?如果这样假设还有疑义,还有不救的选项,或不救也有合理性,那我们这样假设:如果你身处险境,你出卖他人,他死;你不出卖他人,你死。你怎么选?这时候,需要有一个“舍生而取义”的选项。因为,有没有这个选项,人类的面貌不一样,德性不一样,未来不一样。
如何证明义比生命更重要?从事实角度很难做到。“人性善”是事实吗?孟子说:“是。”真是吗?不好说了。为什么?因为“善”本身是价值概念而非事实概念。把价值问题证明为事实,几乎不可能,所以,在对“人性善”的证明上,孟子很吃力,甚至力不从心而显得勉强。但这一章孟子对“舍生而取义”作价值证明,非常成功。这段文字可以进入古今中外人类所有文字的核心。
孟子首先通过鱼与熊掌取舍的比喻,给出“舍生而取义”的观点。然后,由“生亦我所欲”“死亦我所恶”开始证明,上一个台阶至“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再上至“故不为苟得也”“故患有所不辟也”,继而,在两个设问句处结穴:“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果人想要的莫过于活着,那么凡是能求得活着的办法,什么不可用呢?如果人厌恶的莫过于死亡,那么凡是能避开死亡的事,什么不可做呢?
两句设问,解决人类大问题:有一种东西比生命更珍贵;有一种东西比死亡更可怕。
假如活着是最高价值,则为了活着,人自然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人人不择手段,人类走向堕落与灭亡。因此,人类的伦理体系,绝不可以将这个假设变成现实。我们说人的生命最重要,是相对生命价值而言比较轻的东西,比如富贵,比如穷厄。为求富贵不惜死,当然是愚昧;因为穷厄而捐生,当然不够坚强。但生命之重不是与世上所有的东西作类比。黄金和羽毛谁重?孟子说,黄金重,但一个衣带钩上的黄金和一车羽毛谁重呢?(参见12.1)所以,不是任何时候生命都最重要。
仍然举那个非常态下的极端状况为例。假设两个人当中,只能一个人活下来,你怎么选?假设两个人还是父子,你怎么选?假设人类信奉“任何时候活着最重要”,那么,出现的结果只能是:父亲让儿子死,儿子让父亲死,“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不是这样吗?
再假设,没有这样的极端状况,回归日常生活里,父子对饮其乐融融,突然父亲、儿子的脑海里闪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的念头,父子之情还存在吗?所以,确立人类“舍生而取义”的信念,当然是为了给极端时刻一个选项,亦更是保护日常之时彼此的信任和托付。有了这种信任和托付,人才有当下的安详和最后的依靠,当下的温馨和最后的付托。人心所有的高贵,都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之上。那些在关键时刻舍身救人的人,他们不仅救出了特定的人,他们是救出了我们对人生、人类的信心,救下了人类的高贵和尊严。
“舍生而取义”的信念,让人类成为人类,成为万物之灵长。人类“灵”在哪里?“灵”在有心灵,有善,有信念。“长”在哪里?“长”在有尊严,有崇高,有体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所以,有时我们舍生忘死,有时我们宁死不屈。唯其如此,我们才是人,才获得人之本质。
人类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在,人类应该有舍生取义的原则在。
价值论证与事实论证的区别就是:事实论证必须证明其“实有”,而价值论证是证明其“该有”;事实论证是证明其“必然”,往往论证是证明其“必须”。
孟子这段价值证明的思路和逻辑是:以人“必须”高贵地活着,“必须”合乎伦理地活着,证明人“必须”秉持“舍生而取义”的信念。
接下来,孟子将“舍生而取义”推论至“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而“非独贤者有是心”。这是他“人性善”的必然逻辑。
穷困潦倒,得一箪食、一豆羹就能活下来,你接不接受?“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你接不接受?一定有人会接受,但问题在于,孟子不是问有没有人接受,他要问乃至于证明的是:有没有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接受?接受,是人性之常,无讨论之价值;不接受,才有值得思考的意义。因为,只要有人在这种情形下不接受,那就证明了人性有高贵在。
所以,孟子不是在“说明”事实中的人性,孟子是在“证明”人“应该”高贵、“必须”高贵并可以高贵——是“可以”低贱,“可以”高贵,而不是“生来”低贱,“生来”高贵。正因为人可以高贵、可以低贱,所以人才要努力走向高贵,否则就是自贼贼君,自暴自弃。这就是11.6章他讲的“可以为善矣”。孟子非常喜欢讲“可”和“可以”——可以王,可以保民,可以为尧舜,可以为民父母,可以为善国,可以有为……什么叫“可以”?就是孟子对人性有信心,因而满含期待。他期望人皆可以为尧舜,所以他生怕我人自暴自弃,他要我人努力。他不是在描述我们“实有的生活”,他是在召唤我们努力去过“可能的生活”,符合人类本质的生活。他坚持“人性善”,也是让我们获得一个“可以”。“可以”就是“可以之”,因为人性善,我人可以以此为跳板,够着人生的天花板——圣贤之境。
所以,他一定会说出这样的话:“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他一直在问:为什么圣贤能做到呢,因为圣贤一直在“可以”的跳板上努力起跳。人性本善,但人心若丢掉了善,也可以向恶。所以孟子讲人性本善,就是在讲人性可以善。人性可以善,才需要人努力向善。为什么上天不把“人类”直接生成“善类”,生成一种善的完成状态?为什么上天只是把“人类”生成“可以”成为“善类”?因为,人的善,必须由人自己完成。自己完成的善,才是善。自己去完成善,是善的题中应有之义,善的本质里,包含的不可或缺的元素,就是人自身的努力向善。上天只是给你一个前提,一个条件,一个“可以”。然后,人必须“以之”为人生的前提,自己跳起来,够那个境界。
一件真实的事: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个人饿得实在受不了,马上就要饿死了,他又迷信,认为饿死的人会成为“饿死鬼”,堕入“饿鬼道”,于是他撬开生产队仓库门,偷了粮食种子,煮熟吃饱。吃饱后,自杀了。偷,是求生欲望,是“生亦我所欲也”;死,是内心不放过,是“义亦我所欲也”,是当“二者不可得兼”时,“舍生而取义者”。你别看这是个“窃贼”,其实,他的行为,恰恰证明了人性中高贵的一面。这与王阳明在一帮盗贼那里证明“良知”的存在是一样的。
孟子讨论的是伦理学问题:人类应该高贵地活着,人类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但是,这关系到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怎样用制度保护人的道德,而不是用人的道德去填补制度的缺陷?好的制度、社会,会让“二者不可得兼”的极限选择少;坏的制度、社会,会不时让人在“二者不可得兼”的选择中生活。《道德经》说:“国家昏乱有忠臣。”忠臣出现的必要条件,就是国家昏乱;而舍生取义的忠臣出现并引人注目,恰恰是因为昏君在逼着人们在二者不可得兼中选择,结果就是:一两个英雄豪杰的慷慨就义,一大群普通人的苟且偷生,人类一天天堕落下流。所以好的社会好的政治怎么样?就是让我们无须面对这种极限选择,无须对自己做这种极限道德证明。
韩非说,怎么让鸟听人的话?他的回答是:剪掉鸟的翅膀,“恃人而食,焉得不驯乎”(《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用商鞅的话叫“利出一孔”(《商君书·弱民》)。这样的权力社会,凭借权力控制所有的社会资源,人民的基本生存被调配控制,人还能保有善吗?人还能不堕落吗?“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人除了接受,还有别的选择吗?
人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是正当诉求。什么叫公义?公义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人包括自己的私利。义的内核,恰恰是利,是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利,是百姓的利,是天下的利。孟子大谈仁义时,他在谈什么?他在谈人民的利——在谈“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在谈“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在谈“数口之家可以无饥”(1.3)。所以,制度的道德在哪里?不是倡导大公无私,不是倡导舍小家为大家,恰恰相反,制度的道德,是倡导大公即护私,大家保小家。
所以,我们既要讲人的道德,也要思考制度的道德,要特别关注制度伦理。如果制度损害了人的正当利益,那么,不道德的就是制度。不可以以个人的牺牲精神来掩饰制度的不道德。制度的不道德,比个人的不道德行为产生的后果更严重。我们习惯关注和计较个人的不道德,而常常忘记检讨制度的不道德。孔孟讲个人道德修养,那是在讲统治者的道德修养,讲的是精英的道德修养,这种道德修养是建立在有国有家者顾惜百姓利益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谈的,其实是制度的道德,是国家的道德,而不是人民的道德。是制度的伦理,而不是社会的伦理。
后来到宋明理学,张载、程颢、程颐、朱熹讲心性之学,讨论的往往是个人的义利之辩,逐渐偏离孔孟的立场,以个人义利之辩代替对国家、制度的道德审查,与明清以后君权的进一步强化,专制的进一步加深实现了理论上的同步。
面对国家权力时,一定要强调个人的权利;只有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相遇时,我们才需要谈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在人与国之间争权利,在人与人之间讲仁义,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明清之际黄宗羲写的《原君》,直面制度道德问题,直面君主的私利与天下百姓私利的矛盾,从而从损害百姓私利的角度,论证了君主是“天下之大害”。这个问题是中国历史结束帝制走向共和、走进现代政治必须面对的。所以,思考人的义与不义,固然要落实到个人的道德修身,但更要思考、强调制度层面的建设与完善。
人类两大问题,一个是伦理问题,一个是制度问题。制度问题是核心,伦理问题是导向。邓小平同志说得好:“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
成语——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取义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链接——1.3;7.14;11.6;12.1;12.4
11.11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今译——
孟子说:“仁,是人的本心;义,是人的道路。舍弃正路不知走,放失仁心不知求,悲哀啊!人有鸡狗丢了,还知道去找;人有仁心丢了却不知道去找。学问之道没有别的,寻找丢失了的仁心罢了。”
开讲——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这句话,我们可以看作是孟子与告子前面有关仁义内外之辨的一个补充(参见11.1~11.4开讲)。告子认为,仁内义外,仁是内在的,而义是外在的。孟子认为,仁义都是内在的,看起来义是人的行为要遵循的外在规则,但最终,它还是出于人的内在良知。但孟子这里“义,人路也”的比喻,还是让人有义在人外的疑惑。只是若我们去问孟子:义既然是“路”,则路难道不在人外吗?孟子必答曰:路是人内心的原则,是人的内在理路。人走什么路,表面看是外面的路,其实是心中掂量过的路。
类似的话,孟子在另一处也讲过:“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7.10)这段话后来被提炼为四个字:“居仁由义。”(13.33)这四个字,是一个成语,也是中国人一种安身立命的态度。
而所谓“大丈夫”者,应该是“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这样的人(6.2),居心于仁,便是“居天下之广居”,便能“立天下之正位”;由义而行,便是“行天下之大道”,义是天下最宽广的大道。
“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讲得特别有味道。什么叫学问?人为什么要学习?不为学知识,不为学技术,“求其放心而已”,把自己丢失的本心找回来。
成语——求其放心
链接——6.2;7.10;11.1;11.2;11.3;11.4;11.12;11.13;11.14;11.15;13.33
11.12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①,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今译——
孟子说:“假设无名之指弯曲不能伸直,虽然不痛也不碍事,如果有人能让它伸直,即使跑去秦国、楚国也不觉得路远,为的是手指不如别人。手指不如别人,知道羞耻;心性不如别人,竟不知道羞耻,这就是不知轻重。”
注释——
① 信(shēn):通“伸”。
开讲——
孟子在此讲“不知类”,有墨子的口气。墨子对不通逻辑的人总是很生气,骂他们“不知类”。
“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孟子也常常是生气愤怒的,但我们总以为他是为我们的不德无德愤怒,不知他其实是为我们的不智无智愤怒——你有这么好的天资,为啥就不知上进?!自贼贼君,自暴自弃,都不属于道德范畴,属于智力范畴。用一句当下人们常说的话: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智商。孟子就是在羞辱我们的智商。
下一章(11.13),他还接着羞辱我们的智商。
链接——11.11;11.13;11.14;11.15
11.13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①,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今译——
孟子说:“一两把粗细的桐树和梓树,人如果想让它们生长,都知道怎么养护。至于自己的身心,却不知道怎么养护,难道是对自己身心的爱不如对桐树和梓树的爱吗?是太不懂得反思啊。”
注释——
① 拱:两只手合握。把:一只手握住。
开讲——
这里的“身”,不是健身的“身”,而是修身养性的“身”,指的是人自身的本体,即道德本体,“心性”。
人为什么知道养护一棵树,却不知道养护自己的心性?难道人对自己身心的爱护不如对一棵树吗?显然不是。是什么呢?是“弗思甚”,从来不想自己的心性养得怎么样。很多人养花养草养得很好,养猫养狗养得很好,但从来不反思,不养自心,“放其心而不知求”(11.11),浑浑噩噩、糊里糊涂一辈子。
“思”,反思,站到自己的对立面去看自己,跳出自己此刻的处境去看自己,在更广大的空间里去看自己,思考人之为人的本质。孟子非常重视“思”,《孟子》全书27个思字,并一再感叹我人“弗思耳”(11.6、11.17),“不思”(11.15),“弗思甚”(本章)。他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11.15)不思则不得,不得什么?不得善性,不得人之本质也。
成语——拱把桐梓
链接——11.6;11.11;11.12;11.14;11.15;11.17
11.14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①。体有贵贱,有小大②。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③,舍其梧槚,养其樲棘④,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⑤。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今译——
孟子说:“人对自己的身体,每个部位都爱惜。每个部位都爱惜,就会去保养每个部位。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不爱惜,就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不保养。因此看他保养得好不好,难道有别的办法吗?看他对于自己身体如何取舍而已。人的身体有贵贱,有大小。不要以小害大,不要以贱害贵。保养小体的是小人,保养大体的才是君子。现在有个园艺师,丢下桐树和梓树,去养护酸枣和荆棘,那他就是个低劣的园艺师。只保养一根手指头失去了肩背,却不知道,那是个昏聩的人。只满足口腹之欲的人,人人看不起他,就因为他养护小体而丢失了大体。如果饮食之人没有丧失心性,那么人吃喝只为了那尺寸肌肤吗?”
注释——
① 于己取之而已矣:在于自己的取舍。朱熹:“人于一身,固当兼养,然欲考其所养之善否者,惟在反之于身,以审其轻重而已矣。”
② 贵贱、小大:朱熹:“贱而小者,口腹也;贵而大者,心志也。”今译从。
③ 场师:管理园圃的人。
④ 梧槚(jiǎ):梧桐树和楸树,均为古代良木。樲(èr)棘:酸枣树和荆棘。
⑤ 狼疾:今人一般理解为连绵词,可理解为狼藉、错乱、糊涂。然朱熹:“狼善顾,疾则不能。”此解别有味道,喻人汲汲则不能反思与回望,与上章及下章之“弗思”“不思”呼应。
开讲——
“人之于身也,兼所爱”,这里的“身”,与上一章“至于身”(11.13)不同,这里是肉身的“身”。注意辨别:当“身”和“心”同时出现时,“身”指肉体。讲修身时,“身”指心灵。
有人善于养心,有人善于养体。养体,是纵耳目之欲,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养心,是提升心志境界。孟子说,相对于肉身,心志才是贵的、大的。善养心者,是君子;善养体者,为小人。只知养小而贱、不知养大而贵,就是“狼疾人”,一个糊涂鬼。人人都是“饮食之人”,但如果一辈子只知满足口腹之欲,丢了心性的善,又与禽兽有何区别?
最后,“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孟子在反问我们: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吃饭仅仅是为了活着吗?而活着又哪里是为了吃饭?
链接——11.11;11.12;11.13;11.15
11.15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①,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②。”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今译——
公都子问:“都是人,有人是君子,有人是小人,为什么呢?”
孟子说:“发展心志的是君子,放纵肉欲的是小人。”
(公都子)问:“都是人,有人发展自己的心志,有人放纵自己的肉欲,为什么呢?”
(孟子)说:“耳朵眼睛这样的器官不会思考,会被外物遮蔽。耳目与外物接触,就会被引了走。心这样的器官则会思考,思考就会有所得,不思考就无所得。这是上天赋予我们人的。首先确立心志的大体,那么口腹耳目小体就无法侵夺人的善性了。这样就成了君子。”
注释——
① 钧:通“均”,都。
② 大体,小体:即上章孟子所谓“体有贵贱,有小大”,见11.14注释②。
开讲——
既然都是人,既然人性本善,为什么人还有君子、小人的区别?因为取舍不同,“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从”,可以读如本字“从”,依从、服从,自我所有的目标、所有的努力都依从、服从某种需求;也可读为“纵”,发展、放纵自我的某种需求。区别在于,顺从、发展自我大体心志需求的,是君子;服从、放纵自己小体口腹之欲的,是小人。
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都是人,为什么有人能从其大体,有人只从其小体?孟子的回答,一个字:思。
这几章孟子都在讲“思”。苏格拉底说,不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一过。这是柏拉图在《申辩篇》里记录的苏格拉底的话:
不可一日不谈论善和其他各种主题,你们听到我和其他人谈论和考察这些事情,这确实是一个人能做的最好的事,不经受这种考察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
思考善,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孟子说“不思则不得也”,不思考善,就不会获得人之本质,就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生。
因为有思,有人从其大体;因为无思,有人从其小体。从其小体,就是动物性的生活。因为,无思,便“蔽于物”,眼睛被美色吸引,耳朵被美声吸引,口舌被美食吸引,不能用“心”。为天地立心,天地在被圣人立心之前,便是物理的天地,动物的天地;天地被圣人立心之后,便成伦理的天地,人类的天地。为生民立命,人无心之前,只是动物的“生命”;人有心之后,便成人类的“性命”。生命性命,只差一个心字。何为“性”?性为有心之生。“心之官则思”,却也是思之方得心,思之方是心,思之方能唤醒这颗心。所以,心与思,互为因果。心即思,思即心,体用一体而不二。
现代医学解剖学诞生以前,中国古人认为,人是用心思考的,“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思考终止,即导致认知终止。不思则惑。胡适说,受教育的目的就是“不受人惑”:
一个大学里,哲学系应该是最不时髦的一系,人数应该最少。但北大的哲学系向来有不少的学生,这是我常常诧异的事。我常常想,这许多学生,毕业之后,应该做些什么事?能够做些什么事?
现在你们都快毕业了。你们自然也在想:“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我们能够做些什么?”
依我的愚见,一个哲学系的目的应该不是教你们死读哲学书,也不是教你们接受某派某人的哲学。禅宗有个和尚曾说:“达摩东来,只是要寻求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我想借用这句话来说:“哲学教授的目的也只是要造就出几个不受人惑的人。”
你们应该做些什么?你们应该努力做个不受人惑的人。
你们能做个不受人惑的人吗?这个全凭自己的努力。如果你们不敢十分自信,我这里有一件小小的法宝,送给你们带去做一件防身的工具。这件小法宝只有四个字:“拿证据来!”
这里还有一只小小锦囊,装着这件小法宝的用法:“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可以算作定论。”
必须自己能够不受人惑,方才可以希望指引别人不受人惑。
这是胡适给北京大学哲学系1931届毕业生的临别赠言。
人生在世,总需要花时间去养活自己,所谓的“养其小体”,但若不是无限放纵欲望和追随难填之欲壑,也总有剩下的时间。怎么用这剩下的时间,决定了人不同的人生高度和成色。“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说的就是颜回只用最低限度的时间来养“小体”,用更多时间来养“大体”。孔子也如此,“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这就是孟子这里讲的“先立乎其大”,将人生有限的时间优先给到“心”,使“小者不能夺”。生活也可以很讲究,像孔子那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但前提是,先养大,再养小。追求大境界的人,定然已超脱小事;追求耳目口腹之欲的人,往往最后摆脱不了人生困境,因为他已然失去了超越的能力。
链接——11.11;11.12;11.13;11.14
11.16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①。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今译——
孟子说:“有获得天爵的人,有获得人爵的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这就是天爵;公卿大夫,这就是人爵。古人修养天爵,人爵随之而来。现在的人修养天爵,用来求取人爵。求取到了人爵,而后便丢弃天爵,这是特别糊涂的人啊,最终也一定会失去人爵。”
注释——
① 要:求取。
开讲——
上一章我讲到保持思考的习惯和思考的能力,好处就是“不受人惑”,这一章孟子就讲到了这个世界上“惑之甚者也”。不受人惑的“惑”,是诱惑;惑之甚者的“惑”是迷惑。一被动一主动,但,被人惑的根源还是自家的迷惑。
天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是上天赋予人的高贵心性;
人爵,三公九卿诸侯大夫的爵位,是人间社会的地位与权势。
古人是不是真“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不一定。是孟子讲错了吗?也不是。孟子是在描述理想的状态是什么样的,而非事实是什么样的。在孔子、孟子那里,凡讲到“古代”“古人”,我们不妨都直接看成是“理想”的代名词。他们并非在美化历史,而是将之作为“理想”,对照他们所处的时代——“今之人”的质疑和提出的批判。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得到地位和权势后,卸下面具,不再做仁义道德的事。“古之人”把追求仁义道德当成目标,“今之人”把仁义道德看成是追求地位与权势的手段,一块敲门砖,门敲开了,仁义道德丢了。得鱼忘筌,鱼抓到了,为什么还要捕鱼篓呢?得兔忘蹄,兔子抓到了,为什么还要捕兔夹呢?
“终亦必亡而已矣”,仁义道德不存,终将失去地位与权势——这也不是对“今之人”结局的事实描述,而是孟子对他们发出的警告。
成语——乐善不倦
链接——11.17
11.17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①,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②。’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③。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④。”
今译——
孟子说:“想要尊贵,人人都有此心。人人身上都有让自己高贵起来的东西,只是不去思考罢了。他人给予的尊贵,不是真正的尊贵。赵孟能让你尊贵,赵孟也能让你下贱。《诗经》中说:‘既醉以酒,既饱以德。’(酒陶醉我的身,德充盈我的心)这是说仁义之心充盈了,便不会羡慕他人的山珍海味。身负美好的赞誉和人们普遍的认可,便不会羡慕他人的朝服锦绣。”
注释——
① 赵孟:春秋时期晋国正卿赵盾,字孟。这里借指十分有权势的人。
② 语出《诗经·大雅·既醉》。
③ 愿:羡慕。朱熹:“膏,肥肉。粱,美谷。”古人严重缺乏肉食,所以将肥肉看作美味。1.7中“为肥甘不足于口与”,也是这个道理。
④ 文绣:有爵位者才能穿的绣有彩色图案的朝服。
开讲——
我们总觉得获得某种职称、级别,才能显得自己高贵;我们总觉得尊贵是外在给予的、由外在评判的。孟子说,其实我们人人有自在的高贵、自有的高贵,那就是我们本性中的善、本性中的高贵,只是因为“弗思”而丢掉了。(参见11.6、11.13开讲)
“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权势既然能给你高贵,权势也就能夺走给你的高贵。他人给的,他人当然可以拿走。随时会被别人拿走的,是真正的高贵吗?不是,“非良贵也”。
真正的高贵是什么呢?“饱乎仁义”。用仁义充实、充盈、丰满自己的内心。内心充盈之人,往往不在乎外在的评价,也不会羡慕外在的荣华富贵。内心充盈仁义,便是“有贵于己者”,是让自己真正高贵的东西。他人可以剥夺你的社会地位,但是剥夺不了你一颗高贵的心。“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当你有足够的美誉,获得了社会共同的认可,就不会渴求锦绣衣裳。
庄子说:
古之所谓得志者,非轩冕之谓也。轩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傥来,寄者也。寄之,其来不可圉,其去不可止。故不为轩冕肆志,不为穷约趋俗,其乐彼与此同,故无忧而已矣。今寄去则不乐,由是观之,虽乐,未尝不荒也。故曰,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缮性》)
庄子与孟子,常常互为注脚。
成语——人同此心 膏粱文绣 令闻广誉
链接——11.6;11.13;11.16;11.18
11.18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①,亦终必亡而已矣。”
今译——
孟子说:“仁能战胜不仁,就像水能灭火。如今行仁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救一车柴禾的火,没有熄灭,就说水不能灭火。这种论调是对不仁之人(事)的最大鼓励,他们也最终会丧失心中那一点仁。”
注释——
① 与于:同于。焦循:“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即此又同于不仁之甚者也。”按:与,党与,帮助,赞同之意。于不仁。做不仁之事。故此句的意为:这是对不仁最大的鼓励。
开讲——
一车柴火着火,一杯水的确救不了。但一杯水救不了一车火,就证明水不能救火吗?不能证明。这里有量的问题。就像一个人对社会问题的批评,有人会说:“你说了有什么用?说了也白说。”说,就相当于一杯水;说了白说,就相当于对一车火你浇上去的一杯水。但问题在于:这一杯水果真没用吗?一定有用。不能浇灭一车火,是因为水太少了。如果你一杯我一杯,浇水的人多了呢?所以,最可怕的恰恰是那些认为并宣扬一杯水没用的人,他们打击了士气,打击了信心,而鼓励了邪恶。到最后,你也不浇水,他也不浇水,半杯水也没了,火越来越旺。他们自己也许并不是不仁之人,但他们“亦终必亡而已矣”,一定会因为自家灰心而丧失那一点仁,并因此导致社会溃败。
仁战胜不仁,胜算在于人对仁的信心。没有信心,人人退缩,何来战胜。当一个人认为一杯水的仁,救不了一车燃烧着的不仁,于是宣扬放弃甚至以智者的腔调与姿态去嘲笑别人知其不可而为之,他实际上已经认定仁战胜不了不仁,已经在灭仁者的志气,长不仁者的威风,已经与邪恶站在了一起——“与于不仁之甚”:“与”,帮助;“于”,做;“与于不仁”,助纣为虐。
当我们不能改变世界,我们就改变自己——这种论调,就是孟子说的“与于不仁之甚者”吧。孔子最痛恨的,是乡愿。乡愿的问题是绥靖邪恶。孟子最痛恨的,大概就是这种“改变自己”的论调。这种论调的问题,是顺遂邪恶。孟子最讨厌的是什么人?逢君之恶的人啊!“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12.7)。逢君之恶,是罪人中的罪人,“改变自己”的逢世之恶呢?是最下贱之罪人吧!
成语——杯水车薪
链接——11.17;11.19;11.20
11.19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①。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今译——
孟子说:“五谷,是种子里的好品类。假如不能成熟,还不如稗子。仁,也在于使它成熟罢了。”
注释——
① 荑稗(tí bài):荑同“稊”,都是混杂在谷田里的杂草,妨碍稻谷生长,结实很小,灾荒年勉强可食。
开讲——
上一章讲一杯水不能扑灭一车火,但水终究是能灭火的。这是给我人信心,并痛斥那些悲观的论调。盖悲观的论调在很多时候,是邪恶的帮凶。
这一章讲五谷是好的,但不成熟的话,也没用。这是鼓励我人发扬自我的善性,使之枝繁叶茂。
仁,也需要像五谷那样成熟才行。
没有成熟的五谷,虽然还不能当作粮食,但“种之美者也”,五谷的种子决定它就是五谷,而不是“荑稗”。仁是有力量的。一个好人是有力量的,即使在现实生活中他仁的行为受某种阻碍暂时起不到什么作用,但不能因此否认仁的行为是“种之美者也”,不能因此说仁没有力量。
但是,仁也得展示自己的力量,也得让自己的力量成长起来。朱熹说得好:“仁必贵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种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难熟,而甘为他道之有成也。尹氏曰:‘日新而不已则熟。’”“种之美者”,是天赐;而我人的责任,就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使之熟。
链接——11.17;11.18;11.20
11.20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①,学者亦必志于彀②。大匠诲人,必以规矩③,学者亦必以规矩。”
今译——
孟子说:“羿教人射箭,一定以射中靶心为目标,跟他学习的人也一定以射中靶心为目标。大匠教人,一定用圆规和曲尺,跟他学的人也一定照这规矩来做。”
注释——
① 彀(gòu):箭靶。朱熹说:“彀,弓满也。满而后发,射之法也。”也可通。
② 学者:有两种理解。赵岐认为是做学问的人:“学者志道,犹射者之张也。”“学者以仁义为法式,亦犹大匠以规矩者也。”朱熹认为是学生:“学,谓学射。”那么下文的“学者”就是指大匠的学生。两种解释都可通。译文从朱熹。
③ 大匠:有两种理解。赵岐:“大匠,攻木之工。”即普通的木匠。朱熹:“大匠,工师也。”工师见2.9章“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是官名,主管各种工匠。考虑到工师是官员,不需要亲自教学生,赵岐的解释似乎更可取一些。规矩:圆规、曲尺。
开讲——
彀有两个意思,一是把弓拉满。唐太宗在端门,见科举新进士缀行而出,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王定保《唐摭言·述进士》)彀中,即拉满弓把箭射出去的射程。还有一个意思:箭靶,也就是“的”。后羿教人射箭,要专注于箭靶;大匠教人木作,要专注于规矩。“彀”与“规矩”均为名词,两相对应。射箭,要盯着目标;木作,要遵循规矩。做人也如此。
首先要瞄准一个目标,不偏离方向。更重要的是,有了目标,就不会懈怠,就可以始终保持在一个状态上。人只要保持在这样有所作为的状态上,哪怕一件事中断了,换另一件事情,也照样可以很快入手。哪怕一个人花几年时间做了一件最终失败的事情,也比几年什么都不做要好。因为他在做事时保持住了自己做事的状态。成功的人总在失败。总在失败,说明他一直在做。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做,一直做,才是成功之母。有没有一个人一直不做事,有一天突然成功了?如果有,只能是你以为他没做,实际上他一直在做,一直在保持状态。“做错”是两个字,第一个字是“做”,然后才是第二个字“错”。彀,就是“做”的一个目标。哪能一下子就射中?必有无数次射不中,然后才能射中。此前的“射不中”,就是“做错”。一直做,一直错,一直做错,然后才能做对。这就是孟子说的:“人恒过,然后能改。”(12.15)
彀是什么?彀就是让你做的动机,就是无量的“错”中的一个“对”。这样理解,彀,就是让你通过无量的“错”,然后射中的“对”,就是无量纷纭的“错”的汪洋中,那个若隐若现、时隐时现的“对”。什么叫“志于彀”呢?就是专注于这个“对”,并努力抵达。
我们人生中无量的“做错”,就是为了一个“做对”。
紧盯这个彀的“做错”,才是有价值的“做错”,才是“做对”的必要过程。无此“彀”,则人生就是懵懵懂懂浑浑噩噩,就是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就是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就是毫无意义的空耗生命。
所以,人生“必志于彀”。彀是“的”,是目标。目标引领,才能成功。
链接——8.24;11.18;11.1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