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转移癌体外照射分类

二、脊柱转移癌体外照射分类

(一)按治疗技术分类

体外放射治疗(EBRT)是脊柱转移癌传统的治疗方法。其治疗技术包括以下几种:

1.普通放疗:普通放疗是在适形放疗之前主要的治疗方式,它是二维放疗,定位简单,费用低,但是射野难以跟肿瘤形状一致,周围正常组织受照量大,反应重。普通放疗不能准确评价各个部位的受照剂量,可能会出现靶区欠量的情况,影响治疗效果,现在多用于锁骨上区、皮肤、骨转移等简单射野的治疗。

2.三维适形放疗(3DCRT):3DCRT是不同照射方向的射野通过多叶光栅形成与肿瘤或照射部位(靶区)形状一致的射线束,正常组织和器官被遮挡住免受不必要的照射,因此损伤就小,适用于各种恶性肿瘤的治疗,有利于提高放疗剂量,且在部分肿瘤中能够改善生存。但是对于鼻咽癌、下咽癌、乳腺癌、胸部放疗需同时照射锁骨上区等这些照射野极不规则的肿瘤,三维适形放疗也难以实现射野与靶区形状一致,这时候可能需选择调强放射治疗(图5-1)。

图示

图5-1 三维适形放疗(3DCRT)

3.调强适形放射治疗(IMRT):IMRT放射野与靶区形状一致,同时使靶区内剂量均匀,肿瘤区产生更高的剂量,肿瘤周边可能就不需要与肿瘤区一样的剂量,对正常组织照射量更小。IMRT尤其适用于靶区形状不规则并且周围有重要的组织器官。调强调适形放疗还能实现肿瘤的同步加量。但是调强适形放射治疗较适形放疗治疗单次照射治疗时间长,花费高。

4.图像引导放射治疗(IGRT):IGRT是一种四维的放射治疗技术,它在三维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加入了时间因数的概念,充分考虑了解剖组织在治疗过程中的运动和分次治疗间的位移误差,如呼吸和蠕动运动、日常摆位误差、靶区收缩等引起放疗剂量分布的变化和对治疗计划的影响等方面的情况,在患者进行治疗前、治疗中利用各种先进的影像设备对肿瘤及正常器官进行实时的监控,并能根据器官位置的变化调整治疗条件使照射野紧紧“追随”靶区,使之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确治疗(图5-2)。

5.立体定向体部放疗(SBRT):SBRT是一种无创伤性的实时影像引导放疗技术,通过采用三级准直器系统和多弧非共面旋转聚焦技术产生高度聚焦的剂量分布区,可以提高局部控制率、降低局部复发及远地转移率。其主要优点有:①精度高,定位精确,靶区剂量分布集中;②治疗期缩短,一般只需1~5天完成,远低于常规放疗的6周左右;③无创;④靶周边的正常组织受照剂量很小,能有效减少对肿瘤周围正常组织的照射,降低并发症的发病率。(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5-2 图像引导放射治疗(IGRT)

图示

图5-3 立体定向体部放疗(SBRT)

(二)按治疗目的分类

1.根治性治疗是旨在治愈肿瘤的放疗。包括两种情况,①放疗为主,通常用于对放射线敏感同时有希望获得长期生存的病人(如霍奇金病1期),特点是照射范围大(照射野内包括部分正常组织做预防照射),剂量高,要有一个良好、全面的放疗计划,以达到治愈肿瘤、提高生存质量的目的。②放疗为辅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同时旨在治愈肿瘤的放射治疗,如上颌窦癌的术前放疗,脑瘤、直肠癌的术后放疗等。这类放疗的特点是剂量通常较根治性放疗略低,患者获长期生存希望较大,制定治疗计划时亦应全面考虑。

2.姑息性治疗是旨在减轻患者痛苦,尽量延长病人生存时间的放疗,主要用于晚期病人的止血、止痛、接触梗阻、抑制肿瘤生长,放疗技术相对简单,但因目前的医学水平难以准确判断此类病人的生存期,姑息性放疗也应同样认真对待,防止放疗并发症。

应当指出,治疗目的的区分是相对的,应随着疗程中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改。如原定姑息性放疗的食管癌经一定剂量照射后,患者的全身情况和病变局部都有较大改善,应及时改为根治性放疗;相反,如原定根治性放疗的肺癌,治疗中出现骨转移等远处转移,应及时改为姑息性放疗或化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