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地界地券
1.地界
地界刻石是用以标识土地界域的,最早的地界刻石是新莽时的《莱子侯刻石》。绍兴亦有凿于崖壁的地界刻石,如《龙瑞宫记》虽为摩崖,亦有地界标志,中有“管山界至:东秦皇、酒瓮、射的山、西石篑山、南望海、玉笥、香炉峰、北禹陵内射的潭、五云溪、水府、白鹤山、淘砂径、茗坞、宫山、鹿迹潭、葑田茭池”。有称为“界记”者,如《放生池界记》,文曰:“放生池以官河石桥为界。万历癸卯岁陶允嘉舍。”
这类内容有的镌刻在碑刻之上。寺院界碑有《福圣院结界记》《云门寺界碑》等,县界碑《天台新昌县界》《山会两县界碑》等,地界碑《永作屏藩碑》等。绍兴的民居也有界碑,如斜桥弄《鲍家界碑》、百草园《梁界碑》、八字桥《良思堂陈》等,还有山界碑、田界碑等。如《徐文彪墓田碑记》《福圣院结界记》《嵊县学田记》等。
亡者故去需置地安措,亦有冢地碑,标记坟地界域。如清代的《君宜氏寿域界记》,文曰:
光绪十二年(1886)岁次丙申七月,以钱百四十缗,买得戴廷乾阴字号山五亩正,土名老样,计直横弓。四面立石种树为界。于十一月初二辛卯日辛卯时,造此寿域,并禁界内伐木凿石。山阴君宜氏志。
民国时《沈氏坟界记》亦为此类,文曰:“按照浙江绍兴地方法院十八年初字六另五号判决,确定沈姓坟界山为坟前十五呎,后七十七呎,左九十呎,右五十七呎。民国二十年十月□氏志。”
2.地券(https://www.daowen.com)
“阳券”是现实社会中用以记录土地买卖的契约,是交易双方的真实凭证。如东汉建初元年(76)的《大吉买山摩崖》,在浙江省会稽乌石村。有学者把真实标记土地界标的石刻,称为“买地券”。较早以“买地券”自名者为东汉的《建宁五风里买地券》,出土于诸暨市白湖镇琴弦岗村,现藏诸暨博物馆。砖为长方形,砖长15厘米,宽10厘米,厚3厘米,阳刻50字,文曰:
兄弟九人,从山公买山一丘于五风里,葬父马卫将。直钱六十万,几日交毕,分置券台,合莂大吉。立右。建宁元年二月朔。有私约者当律令。
与“阳券”相对的是“阴券”,是一种模仿现实地券的象征性地券,代表亡者向阴间鬼神购买墓地所有权的凭证。较早者如东汉《建宁元年买地券》。此砖为长方形,长15厘米,宽10厘米,厚3厘米,线刻兰花。文曰:“建宁元年正月合□□□,即日交毕,五风里葬马□□。建宁元年山阴五风里庄寿基节。”[29]出土于上虞的西晋《黄仕买地券》是较为典型的亡者买地券,具备了阴券文体的基本特征。文曰:
太康三年十月十八日,天帝告墓伯、告墓长、告墓丞、土下诸神,男子扬州会稽始宁黄仕,年□八,字文理。生以天作父,地作母,生见日月,薄命蚤亡,及今岁月良便,至此止格,造冢一增,已诣五土,赍钱募
,买此土地,当在土下。以例析篙作庐,当在土下居;饭下米,当追土下礼。无责妻子妇孙息。若能责生人,当须焦豆生华,殷卵飞鸣,适能责之,下能使天下作地,上为天日从西出。有得责下,亡人安乐,生人富贵,千万岁后无复有。如天帝令。解□□□□之。
东父莂天地可作。
六朝阴券的还有《太康五年杨绍买地莂》,明万历元年(1573)出土。还有宋代的《李八郎买地券》《李十四娘买地券》,明代的《郎斗金为父郎兆玉买地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