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金动员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四、国内资金动员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经济增长需要追加资金投入,产业结构调整也需要追加资金投入。在国内资金供给有限的条件下,一定量的追加资金投入,用于经济增长的比例大了,可以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比例就小一些,这种追加资金分配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当然,如果能够在资金供给不足的同时尽可能发掘国内资金潜力,资金供给紧张的问题可以有所缓和,但被动员出来的资金同样会遇到如何在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分配的问题。这样,仍然会面临这一方面的追加资金投入偏多,则另一方面的追加资金投入偏少的选择。

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是不能偏废的。我们不可能只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这是因为,如果只有经济增长,而没有产业结构调整,那么在现有产业结构之下的经济增长将会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经济增长过程中就会发生生产要素供给不足和需求不足并存的问题,从而经济增长率将下降,结构性失衡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反之,如果只顾调整产业结构,而忽视经济增长,那么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可能是顺利的,而造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经济增长率下降将导致一部分生产要素的闲置,导致企业收入、居民收入、财政收入的减少,这样就会阻碍产业结构按照政府的预定目标进行调整。

因此,可供选择的做法将是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兼顾,力争做到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用产业结构的调整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具体地说,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是指:基本上维持与过去相近的经济增长率,增加新产业部门的产出,减少传统产业部门的产出在总产出中的比例(传统产业部门的产出的绝对值可能不变,也可能有所增加或有所下降);用产业结构的调整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是指:在传统产业部门的产出在总产出中的比例逐渐降低的同时,经济增长率将主要依靠新产业部门的产出绝对值的增加及其在总产出中的比例的上升来支持。由此可见,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的兼顾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新组合,涉及一定资金在部门间的再分配,以及涉及社会的消费、储蓄和投资的引导等问题。

这里需要着重探讨的,是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与动员国内资金之间的关系。假定政府采用的是自愿储蓄方式来动员国内资金,比如说,政府用利息率的调整和投资税收的优惠等方式来促使人们把收入的较多部分转为储蓄和投资,那么被发掘出来的国内资金究竟如何在新产业部门和传统产业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差别利息率和差别投资税收优惠来实现。在制定这些差别的利息率和投资税收优惠时,政府可以根据产业结构的现状和目标模式,以及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和过去已经达到的水平来统筹安排。总之,以自愿储蓄的方式来动员国内资金,并妥善地在部门之间进行分配,阻力是比较小的。如果说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着阻力的话,那么阻力既来自传统的消费观念和储蓄观念(即人们是否受利息率和投资税收优惠的吸引,改变消费习惯和储蓄习惯,提高储蓄率,增强投资意愿),也来自金融部门的融资能力(即金融部门有没有足够的力量,能够有效地、合理地把社会闲置资金发掘出来,并把它们主要用于支持新产业部门的发展上)。(https://www.daowen.com)

假定政府采取的是强迫储蓄方式来动员国内资金,比如说,政府用类似摊派性质的政府债券推销方式,提高直接税和间接税税率的方式,提高某些消费品价格的方式,或降低企业的现金持有定额的方式等等来发掘国内资金潜力,以便把筹集到的追加资金用于发展新产业部门,那么将会发生这样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政府可以较快地集中一定数额的货币于手中,然后按照自己预定的目标,分配这些资金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部门;另一方面,由于这种资金集中方式是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强制性的变更,以及对企业经济活动和企业收入分配方式的强制性的干预,因此它可能挫伤居民和企业的积极性,影响经济增长率;它也可能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干扰,对经济增长也有消极的影响。因此,在动员国内资金的过程中,政府不是绝对不可以采取强迫储蓄以集中资金的做法,而是说这种做法必须适度,否则就难以兼顾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调整这两个方面。

但应当认识到,无论是自愿储蓄还是强迫储蓄,只要有利于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那么它们都是可行的。作为经济调节者,政府有必要根据每个时期的特定条件,使自愿储蓄与强迫储蓄两种方式配合使用,自愿储蓄在进一步调动居民和企业的积极性方面是有较大作用的,而强迫储蓄只要运用得当,比例适度,就能够较快地使政府集中一笔既可以用于促进经济增长,又可以用于调整产业结构的资金。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配合使用自愿储蓄和强迫储蓄以兼顾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正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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