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于天:禹赐玄圭与传国玉玺同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受命于天:禹赐玄圭与传国玉玺同行

从“受命于天”的信仰而言,斧钺是玄圭的前世,传国玉玺可谓玄圭的后世。玉圭是龙山文化晚期至夏商周秦的核心礼器,然而自秦始皇创制“传国玉玺”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象征天赋皇权以来,在现实政治中,玉玺就取代了玄圭成为历代皇帝的权柄和符信,得者即象征着天命所归和皇权的正当性,《汉书·元后传》曾记载了秦汉易代之际玉玺之用:

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以孺子未立,玺臧长乐宫。及莽即位,请玺,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阳侯舜谕指。舜素谨敕,太后雅爱信之。舜既见,太后知其为莽求玺,怒骂之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恩义。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余,天下岂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亦当自更作玺,传之万世,何用此亡国不详玺为,而欲求之?我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侧长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邪!”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知)如而兄弟,今族灭也!”舜既得传国玺,奏之,莽大说,乃为太后置酒未央宫渐台,大纵众乐。(31)

在传世典籍追述的以器喻德、以器显天命转移的政治神话中,夏禹九鼎和禹赐玄圭可谓规格最高、影响至深的两种,其中九鼎是天下一统、鼎定国祚的象征,玄圭是禹功告成,水泉流通四海会同的象征,二者皆能自现自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谓内德与外功的显圣物(符瑞),谁拥有谁当然就是天命王者,故而成为三代天命转移和君权神授的瑞信。兴于西垂而定鼎中原的秦,在传世典籍中素以“暴秦短祚”著称,故而鼎隐泗水而玄圭不现,秦始皇遂以不世之宝和氏璧自制“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玺,并以鸟虫书的形式,昭示天命所在。秦虽二世而亡,然汉高祖刘邦御服秦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且延汉国祚四百年,成为新一代天命转移的瑞信。王莽夺玺是汉祚四百年中曾短暂易主的小插曲,然而,王莽却以复礼的姿态,重开玄圭重现—授玺禅位的权位交接、开国更元的德者上位的政治传统。

自汉末动乱以来,传国玉玺辗转易主,时现时隐,传用了将近十二个世纪,经历了几次更名:隋开皇二年(528年)更名为“受命玺”,武则天延载元年(694)年改为“受命宝”,唐玄宗天宝十年(751年)再更名“承天大宝”,无论是受命玺、受命宝还是承天大宝,显然都是以更名的形式强化突显秦玺“受命于天”的意义。等到五代十国的战乱中后唐末帝李从珂携玺自焚,代后唐而起的后晋高祖石敬瑭,因找不到真的传国宝,便自制传国玺,自此开启了开国皇帝自制“受天命之宝”的传统,两宋诸帝皆“自为一宝”,或文“大宋受命之宝”“承天受命之宝”“皇帝恭膺天命之宝”或“大宋受命中兴之宝”,再次开启“一代受命自可谓一代之玺,更其文为一代之文”(郝经《传国玺论》)和“日新厥德,居安虑诡,凝受皇天大宝命,则德重宝,而宝以愈重”(乾隆《御制传宝记》)的传统,故明有御玺二十四,清有御玺二十五。真假“秦玺”则逐渐变成“不祥之物”。(32)

与“秦玺”命运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夏禹玄圭,不管是御用始于秦始皇的“传国玺”,还是自制“受命宝玺”,易代更元之际,往往隐现着另一条获得天命的线索:玄圭再现,或者通过重述“禹赐玄圭”神话,获得王权神授的正当性。历史上一次又一次上演的“禹赐玄圭”剧目,都旨在为当下革命的目标——德功兼备者登基为帝的合法性、正当性造势,只有“天命所选”“众望所归”,才能名正言顺荣膺大宝。尧舜禹汤文武早已为此立下楷模,不是吗?如前所述,这里还可以举出两个案例来窥其一二。

第一个案例就是千古一帝的唐太宗李世民,文武全才、智谋德功兼备,然却因非嫡长子而不能顺承大统,以玄武门之变弑兄夺位的他,由此成为有瑕疵的“白圭”。怎么才能消除此“白圭之玷”呢?除了将被革命者“黑化”之外,其中一个最好用的办法当然就是借助“玄圭之赐”了。据《唐会要》载:“贞观十六年,太宗遣刻受命元圭玉玺,白玉为螭首,其文云: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贞观十七年十月甲寅下诏,因感恩于此“贞石来祥,莹翠色而流光,发素质而成字”的浩荡天恩,要举行一次南郊祭天大典。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十一月己卯,侍中捧着元圭玉玺,太宗升坛、皇太子从奠祭告祝谢之时,原本“累日阴雪,是旦犹云雾晦冥”的天气,此时“烟氛四散,风景清朗,文物昭映”。祭天礼毕,祝官读谢天祝文曰:“嗣天子臣世民,敢昭告于昊天上帝:世民纂成鸿基,君临宇县,夙兴旰食,无忘于政道,导德齐礼,良媿于前圣。爰有成命,表瑞贞石,文字昭然。历数惟永,既旌高庙之业,又锡眇身之祚。……敢因大礼,重荐玉帛,上谢明灵之贶,以申祗栗之诚。”(33)

这里的“元圭玉玺”,因文字简略有歧义,字面意思可作两种理解:并列结构即玄圭和玉玺,或偏正结构即以玄圭刻制的玉玺,然而从下文的描述来看,应该可以排除第二种理解,首先玉玺是白玉螭首,其次天赐贞石是翠色流光,显然并非白玉。因此,元圭玉玺当为二物,元圭即玄圭,与后文中的“贞石来祥,莹翠色而流光”“爰有成命,表瑞贞石”相匹配,逻辑上可以理解为先有“贞石来祥”之“成命”,故遣刻“皇天景命,有德者昌”白玉螭首玉玺,并举行祭天大典以祝谢天恩,并顺带表达忠诚。而祭天大礼之时,阴霾变清朗,更是直观的“天垂象”以示其有德了。

第二个案例,则是另一个本无可能登基为帝,却因缘巧合地成了九五之尊,又不幸亡了国的文艺皇帝宋徽宗赵佶。赵佶的人生很精彩,然其精彩似乎与一个帝王应有的德与功无关,某种意义上还是有违帝德的。但是奇怪的是,赵佶在位期间,不仅有三次“河清”瑞象,而且还有“玄圭重现”,与哲宗“元符受玺”引发的朝野之争迥异,政和二年“获玄圭”一事,不仅反复在正史、野史中重述,而且舆论一边倒向了“缵禹之绪,行尧之道”:

政和二年十月壬寅,太师楚国公蔡京、左仆射何执中、知枢密院事吴居厚、门下侍郎余深、中书侍郎刘正夫、尚书左丞侯蒙、尚书右丞邓洵仁等议:臣等伏蒙宣示古元圭,其制两旁列十二山,长一尺二寸,上锐下方,上有云雨纹,下无缘饰,外黑内赤,中有小好,温润光泽,制作奇古,大异常宝。臣等按:“圭之制尚矣,自舜辑五瑞,修五玉以班岳牧,说者为圭在焉,无见于经,唯禹平水土,告厥成功,帝赐以元圭,而圭之名于是始著……其制其数悉同,则为禹圭明矣。又曰:皇帝陛下缵禹之绪,行尧之道……聪明文思,格于上下,与天同功,天所复命,授以至宝……不胜大庆!谨稽首再拜,上议以闻。”己酉,太师蔡京等奏言:“元圭至宝,历世无传。道之将兴,时若有待。宜命攸司,以时展采,拂龟蠲吉,诏受大宝。以笃邦家之庆,以慰神民之心。”诏不允,自是三上表,从之。

三年庚戌,手诏曰:“朕荷天顾諟,锡以元圭,内赤外黑,尺有二寸,旁列十有二山,盖周之镇圭,有法乎是。祗天之休,于以昭事上帝,而体其道,过周远矣。将来冬祀,可搢大圭,执镇圭(一曰元圭),庶格上帝之心,敷佑于下民,永为定制。”(34)

与前述唐太宗的“贞石来祥”的模糊不同,宋徽宗获得的“元圭”形色俱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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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2 山东嘉祥武梁祠东汉画像石玄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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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汉皇后之玺,1968年发现于陕西省咸阳市韩家湾狼家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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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故宫博物院藏“大清受命之宝”

内赤外黑,尺有二寸,旁列十有二山。正是传说中的“禹赐玄圭”的样子。已贵为皇帝的赵佶,在政和二年十月自民间得此祯祥之宝,当然是立刻下令让手下的能臣贤达辨识真假,而当时的能臣们也不负众望,考证出此元圭就是当年大禹的“玄圭”,并且一再上书请求皇帝举行受宝大礼。而群臣劝行受宝之礼,犹如“革命成功”尚差临门一脚的那些准皇帝们一样,三劝三让之后,终于在元日(新年第一天)受八宝及定命宝(玉玺),在冬至日(岁且更始的标准日)受元圭,皆举行盛大的告天地、宗庙、社稷和朝贺礼,即向整个世界宣告帝位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这两个案例中,无论是唐太宗的“遣刻受命元圭玉玺”,还是宋徽宗的受八宝、定命宝与受元圭,都鲜明地体现了玉玺标志皇权时代,玄圭与玉玺是如何相伴而行共同完成“天命所归”使命的。


(1) (唐)《柳宗元集》,中国书店2000年版,第295—296页。

(2) 辑五瑞,见于《尚书·尧典》舜承尧位之际,遍祭群神之后,辑五瑞,觐四岳群牧,颁瑞于群后。辑即集合,集合五瑞是为了重新颁赐,五瑞即五种玉礼器,一说为圭、璧、琮、璜、璋(据《白虎通·瑞贽》),一说是桓圭、信圭、躬圭、榖璧、蒲璧(据《周礼·春官·典瑞》),一说为五种等级的玉圭。详参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10、126—127页;唐启翠:《出土玉器再证〈周礼〉成书于汉初》,《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3) 缪哲:《浪井和西王母——与王莽有关的四种画像石主题》,《民族艺术》2007年第1期。

(4) (东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060页。

(5) (东汉)王符:《潜夫论笺校正》,汪继培笺,彭铎校正,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3页。

(6)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59—763页。

(7) 孙英刚:《神文时代:谶纬、术数与中古政治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28页。

(8) (西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6页。

(9)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3页。(https://www.daowen.com)

(10) (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11) (唐)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5—26页。

(12) 同上书,第129—130页。

(13) (唐)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49—150页。

(14) (唐)魏徵等撰:《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329页。

(15) (清)如莲居士编次:《说唐》,华夏出版社2017年版,第103—104页。

(16) (五代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236页。

(17) (唐)李翱:《卓异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18) (元)脱脱等撰:《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90、2499、2749页。

(19)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72—2373页。

(20) 陈晔:《玉玺呈瑞:宋哲宗朝传国玺事件剖析》,《史学月刊》2008年第12期。

(21) (清)孙诒让:《墨子间诂》,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94—95页。

(22)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84页。

(23) (西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15页。

(24)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78页。

(25) 邓淑苹:《再论神祖面纹玉器》,载邓聪主编:《东亚玉器》,第56、58—59页。

(26)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5、62、78页。

(27) (宋)李昉等编:《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397页。

(28) 刘春明、庄春波:《星象与天命——〈河图〉、〈洛书〉之谜的心态史追溯》,《山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

(29)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59页。

(30)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60—766页。

(31) (东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032页。

(32) 关于传国玺的传用兴替史,详参萧高洪:《传国玺与君权神授的观念》,《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33) (宋)王溥撰、牛继清校证:《唐会要校证》,三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1—122页。

(34) (宋)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第4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52—2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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