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英国经济社会的形成
在英国的早期历史中,涵盖了延伸至今的诸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元素。在7世纪的英国,有大量的自由土地拥有者,许多村庄在当时和后来主要由自由土地拥有者及其奴隶居住。(25)英国的面貌在不断发生变化,全国各地修建起数百座修道院,建立了鹿园和兔场,大片土地归诺曼人发明的“森林法”管辖,三分之一的国土成为了君主的领地。英国的乡村也在不断变化,法官的一项职能是支配和处置财产,管理者和村民之间的合同是国家重要社会文明的一部分,是国家历史和功能的基础。同时,法律的澄清和标准化意味着社会本身呈现出更加明确的形态,在已经存在的角色和功能的复杂层级中,自由人与不自由的人之间的对比已经成为这个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分工,据说“伯爵、男爵和自由佃户可以合法——像卖牛一样卖掉农奴”。骑士们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地位也发生了转变,财产所有权,而不是军事技能或服役的可能性,是能否成为骑士的关键。
7世纪到11世纪,是英国中世纪乡村聚落和城镇的诞生期。7世纪和8世纪,在英格兰沿海地区和主要水道沿线建立了被称为贸易小镇(wic,拉丁语)的中心。这些wic通常被认为是王室的基础,在英国新兴王国的手工艺生产管理和贸易管制中充当商业中心,在9世纪和10世纪,wic衰落,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城镇(burhs)组成的更偏僻的区域中心组成的扩张性网络,意味着选址和占领性质上的定居模式的明显突破和城镇的建立。随着城镇的迅速扩散,到11世纪末,中世纪英国城市体系的基本要素已经确立。(26)克里斯托弗·戴尔(C.Dyer)已经确定了中世纪英格兰大约700个城市居民点的存在,其中包括数百个小城镇。(27)英国在1300年左右实现了相当高的城市化程度,在1350年到1520年间创造了一个以经济自足为基础的新的世界。(28)(https://www.daowen.com)
公元11世纪是英国社会组织全面革命的开始。英国东西部之间以及西部各地区之间通过更多和更活跃的集市和市场以及海上和陆上商业机构在更广泛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联系;船只和商队开始更加自由和频繁地移动;银行和协会成立,完善了支付方式。社会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商人与勇士并肩而立,市民与贵族并肩而立。人类思想重新觉醒,古代遗产、查士丁尼学说的汇编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重建,由此开启规范和法律规定的汇集,大学的诞生和发展及文学的繁荣。古希腊、罗马和基督教的思想连同中世纪的戒律,内容涉及经济和社会等诸多问题,已形成知识体系。(29)维京人作为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催化剂,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构成了英国本土共同的敌人,使英国人更加意识到一种超越更深层次区别的民族认同。(30)从11世纪开始,城堡一直是军事活动的中心,控制着周围的土地。控制土地的模式,而不是政府的统治方式,确定了各地区和各郡的自然和政策。(31)在10世纪和11世纪的英语写作中,流行语“eorl and ceorl”(意为“地主和农民”或“贵族和平民”)的使用清楚地表明了社会的根本分裂。(32)11世纪的伯爵们获得了更多的财产,如戈德温、威塞克斯伯爵和他的家人收集了价值超过5 000英镑的土地。(33)而对农民来说,城市的发展对其带来的沉重服务负担可以追溯到9世纪和10世纪,甚至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