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共和思想的发展进程
在英国近代社会由封建君主制转变为立宪君主制的几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自托马斯·莫尔以来,对共和制度的设想与构建一直是英国众多思想家和革命者孜孜以求的目标。“民主”“均势”“分权”“法治”等政治概念逐渐成为英国共和思想中的核心原则。其中,以莫尔、弥尔顿、哈林顿、洛克、休谟为代表,英国共和思想在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些鲜明的特质。
16世纪早期的英国正处于亨利八世盛世统治之下,托马斯·莫尔在一种乐观精神的鼓舞下发表了《乌托邦》一书,提出了超越当时时代的早期民主共和设想。他笔下乌托邦所实行的种种理想化的民主制度,为英国近代共和主义思想的形成开启了先河。
与当时的都铎王朝专制君主政体相比较,莫尔在乌托邦中所设想的平等、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大胆摈弃了现实中英国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表达了一种朴素的共和主义思想。作为联邦制国家,乌托邦中由元老院和民众大会共同主持国家事务,自下而上的公民选举和监督制度确保了政权来自人民。统治者个人专制权力形成的可能性受到有效的压制,如果执政者不以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为己任,那么,“当选举人要废除政权时,统治者就不再成为统治者了”。在莫尔看来,来源于民众的集体政权无疑优于由国王个人把持的可能导致暴政的专制权力。当然,莫尔的《乌托邦》是近代英国共和思想的早期萌芽,还带有一定的朦胧性和空想性,表达了对民主共和政体的向往与追求,理想化色彩浓郁,是进行英国政治制度史探索的产物。尽管后世将莫尔推为“空想社会主义”鼻祖,但他提出的“主权在民、君权受限”理论毫无疑问使其笔下的乌托邦具有了近代民主共和的色彩。
17世纪英国革命如火如荼之际,最早扬起共和主义大旗的当属弥尔顿。作为一名富有激情的思想家、诗人和社会活动家,弥尔顿的共和思想同样引人注目。他的《偶像破坏者》《建设共和国的简易办法》等一系列著作阐明了自己以推翻暴政、倡导“人民主权”为核心的共和主义思想,被后来的学者归为“古典共和主义”,“其最重要的政治活动还是以理论武器为共和国辩护,其最重要、最持久的政治主张还是共和主义”。(28)
作为一名具有战斗精神的独立派政治家,弥尔顿的共和思想与当时的英国革命背景紧密相连,带有强烈的革命性色彩,首要目标是推翻君主暴政,建立人民主权。作为独立派的政治家,弥尔顿曾在克伦威尔政府中担任外交秘书职务,以自己充满激情的文字,多次著书写册与国内外反动势力展开激烈论战,为推翻封建君主专制而摇旗呐喊,为新建立的共和国而积极奔走。审判并处决查理一世在他看来正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不仅有着历史根据,而且是保护共和国的必要措施,合理而合法,他的“人民主权”论集中反映了独立共和主义者的呼声。同时,作为古典共和主义者,弥尔顿深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他认为最好的共和体制应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混合体,即所谓的“混合均衡政体”。在这种制度下建立的共和国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自由和人民主权,以此来反抗君主暴政。
然而,弥尔顿的共和思想也带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这种矛盾性体现了英国共和思想所独有的渐进改良的特质。例如,弥尔顿在对民众直接参与选举和政权管理的问题上抱有怀疑和担忧的态度。事实上,他更倾向于以“上等公民”为支撑来建立共和体制,人民是指那些“在土地方面占有永久利益”的人,(29)将国家权力交予少数有理智、有能力的人手中,由这些人来承担共和国的管理责任。这显示了弥尔顿理想中的共和国实质上是一种“贵族共和国”,以中产阶层,即当时的资产阶级新贵族为主体,延续的是亚里士多德“混合政体”的共和国设想,体现的是自己的精英情怀。此外,弥尔顿在君主立宪、个人独裁和民主共和之间曾经出现过的摇摆也显示了他并非一位彻底的共和主义者。这些局限性都源于时代以及弥尔顿个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必过分苛责,更不能就此否定弥尔顿英国近代共和主义急先锋的历史地位。综观弥尔顿的共和思想,有观点认为:“弥尔顿的共和主义思想在当时是比较激进的,但与同时代同为共和主义者的哈林顿相比则显得温和一些,独创性与重要性也不及哈林顿。”(30)由此引出英国共和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另外一位重要人物——詹姆斯·哈林顿。
同样身处英国17世纪革命动荡时期的哈林顿对于英国共和国的设想和构建显得更为成熟、具体。1656年哈林顿发表《大洋国》一书,以小说的形式描绘了一个虚构的国度,乍看之下与一个多世纪前莫尔的《乌托邦》异曲同工,以至于后来每每提及《大洋国》,人们往往首先联想到的是《乌托邦》《太阳城》这类空想著作。因此,有学者将哈林顿归到乌托邦思想家之中,认为其继承了莫尔政治思想的空想成分。然而,也有学者将哈林顿界定为“古典共和主义”,理由是:《大洋国》虽然带有形式上的乌托邦色彩,但在内容上却是“当时讨论社会问题的最富有现实意义的作品”,英国社会的影子在哈林顿笔下处处闪现,《大洋国》是一部“建国宪法”。(31)他的共和主义思想集中体现在此书之中,“均势”“平等”“法治”等都是在《大洋国》中提出的具体的政治概念以及相关的施政原则。如果说同时期霍布斯的《利维坦》是为君主集权制辩护的话,哈林顿的《大洋国》无疑是针锋相对地展开批驳,两者是机械论与共和主义遭遇的顶点,(32)为英国早期共和主义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以《大洋国》为蓝本,哈林顿为英国早期共和思想创立了诸多施政理念,设计了具体的治国方案。例如“均势”原则、“法治”观念等。其中,“均势”具体又通过经济上的土地财产均分、政治上的轮流执政、自由投票选举以及混合均衡宪政等方面来加以实现。(https://www.daowen.com)
哈林顿所设想的共和国的性质是:“这种国家不论有什么东西落在身上,都必然是平均分配的,纵使是整个地球落在你的天平上,也是两边平均分配的。”(33)这种均势要求财产的平等,在当时是以地产均分为标志的,因此,实施平等的土地法成为了保证共和国内部平等的基石。“大洋国境内的土地按照土地法规定每年收入不得超过两千镑,这样就是土地财产保持一种均势,使权力不致脱离多数人的掌握”,(34)贵族和少数人就不可能因为拥有大量土地而将国家权力掌控在自己手中。通过财产的平等,进而实现力量的平等,最后达到权力的平等,从而避免专制集权的产生,为共和制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
经济上的均势进而促进了政治上的均权。在产权均势的前提下,人民通过参与平等的选举,“选票便从树根上将液汁平均地运送到官职或主权的枝叶上去”,从而在政权上形成一种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混合均衡宪政。他心中理想的共和国包括“提议案的元老院、批准议案的人民议会和执行议案的行政机构”,“共和国既通过元老院而具有贵族政体的性质,通过人民大会而具有民主政体的性质,通过行政机构而具有君主政体的性质,所以便是完美无缺的”。在哈林顿看来,共和国的贵族是自然贵族而非传统的世袭贵族,(35)他们与多数民众在组成共和民主政府的时候是可以共存的,并非不可调和。而受人民大会监督并获得人民自觉服从的新贵族是共和国一种“必不可缺的成分”。(36)他提出的著名的“分饼”比喻也揭示了国家权力在均分与选择两方面的奥秘,不同利益集团分掌不同权限,这种分权状态并不意味着共和国受到更多的限制,而只是使掌权的各利益集团受到法律的制约,使其最终达到一种混合均衡状态。哈林顿这种在共和国的背景之下提出的政权均势思想被视为洛克分权思想产生之前的一种过渡。
此外,在哈林顿共和主义思想中,“法治”也是核心理念之一。法律的绝对统治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共和国的标志。这种观点无疑是受到了亚里士多德、李维和西塞罗的影响,是对古希腊罗马共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哈林顿进一步指出,共和国“所依赖的不是人们的忠信,而是一步就跨进了法律的王国”(37),“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38)哈林顿这种法治共和国的思想建立在历史经验的基础之上,其本质是针对君主独裁的个人统治而言,理性的法治取代非理性的人治在哈林顿看来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也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应该采取的最好的统治方式。由此,哈林顿的“共和主义思想”又进一步向近代理性主义靠拢,体现出过渡性。总体而言,论及英国17世纪共和主义思想发展史,哈林顿是一位不可跳过的重要人物。
哈林顿共和思想中反复提及的“法治”“分权”等核心理念又被其后的洛克所吸收。作为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的开创者,洛克在政治学领域以其系统的民主宪政自由主义而著称于世,但他的政治思想中亦不时流露出一些与民主共和思想相谐的音符,洛克晚年的政治学思考更是成为具有共和主义思想特色的“剑桥学派”的研究对象。(39)
众所周知,洛克所倡导的是君主立宪制,这是介于君主制和共和制之间的政体形式。虽然洛克从没有被归为共和主义一派,但却不可否认他在英国共和主义思想发展历程中起到了过渡作用,其思想中隐含了不少共和主义的元素。例如,关于政治权力问题的思考。在洛克看来,对人类社会、世界和平造成最大祸害可能性的,不是权力的存在或来源问题,而是“谁应当具有权力的问题”。因此,洛克认为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政治权力,必须来自于民,受限于民,人民拥有政府不可侵犯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通过签订契约,人民将这些自然权利委托给政府,“洛克以这种方式来定义财产以反对政府”,(40)如果政府不按立法行事,人民可通过暴力推翻,这是合理而合法的行为,与共和主义反对君主专制的目标不谋而合。此外,人民通过明确的法律来对政府实行监督,随时享有罢免和更换立法机关的最高权力,防止公共权力在政府手中被滥用,这就使洛克的政治理论带有了与共和思想相一致的法治色彩。而洛克提出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的分立在理论上也可看作是哈林顿所设想的政治均势原则进一步的明确化和具体化。由此可见,尽管洛克从来不被认为是共和思想家,但他的民主宪政思想同样在某些方面与英国共和主义思想产生了应和,“民主”“法治”“分权”这些共和思想的核心理念都蕴含在洛克的学说理论之中。
其后,休谟更是对共和思想进行了深入思考与探究,追溯英国共和思想的历史根源和伟大传统,通过建立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批判性地把莫尔、哈林顿时期较为虚幻的共和理想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的共和思想。他的共和思想为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他所倡导的“分权均衡”“法律至上”等政治原则都成为了近代英国共和思想的重要因素,影响了英国政治的历史进程,凸显了英国共和思想渐进改良的特质。
进入19、20世纪,英国的共和主义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得到发展。随着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制的普遍成熟,共和制与代议制、分权制共同成为了西方政治制度文化的主流。现代英国社会在君主立宪制度下已经平稳地发展了三个多世纪,共和主义思想在与多个现代思想流派并存的同时始终处于不断的前进之中。英国各流派的思想家们(例如倡导功利主义的密尔、和平主义思想家罗素)或多或少都对共和主义给予过肯定的评价。英国共和思想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依旧没有停止的趋势,并且逐渐与欧洲,乃至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共和思想潮流融合,显现出新时代国际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