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为送拟订营业税征收处组织章程草案开办经费概算书事呈市长温世珍文1939...

400.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为送拟订营业税征收处组织章程草案开办经费概算书事呈市长温世珍文1939年12月11日

呈为呈请事。案查本局前以本市普通营业税业已编列岁入预算,拟于二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恢复征收。经呈奉钧署建字第六七八五号指令略开,饬即参照参事室核议意见,妥慎办理。等因。遵经拟具恢复营业税程序,呈报在案。惟现距恢复期间为日无几,亟应积极筹备,以利进行。查稽征营业税事务殷繁,需人甚伙,故二十六年事变前营业税征收处虽归财政局管辖,但系另行组设。本处处长以下,计设两股四组一收款室。此外,尚有收款分处、租界劝导处、营业税评议委员会各附属机关,每月经临各费预算额达九千元以上。本局编列二十八年度预算之际,极力节缩,每月尚拟订需俸给费三千三百三十三元,办公费一千二百一十二元,设备费四十元,共计四千五百八十五元。又营业税评议委员会经费四百元,统计五千三百八十五元。惟现在既拟分别步骤,逐渐推进,自当再事紧缩,以节公帑。兹拟就本局附设营业税征收处,置主任一人,酌设总务、稽征、调查三股,至收款分处、租界办事处、营业税评议委员会均暂缓设,税警巡役皆由局内随时抽调应用,不另添募,租赋设备等费概予删除,其办公费用亦切实核减,计每月将俸给费减为一千七百五十五元,办公费减为五百零二元,共计二千二百五十七元,比较二十八年度原拟预算减少三千一百二十八元。在开办之始,事务较简,拟派少数人员先行试办,月支人事费九百三十元,办公费就必需情形在预算范围内核实动支。俟日后工作繁忙,再行察酌情形,陆续添派人员。按照核定预算开支,以期事无偏废,款不虚糜。是否有当,理合检同拟订营业税征收处组织章程草案,开办费及每月经费概算书,暨拟暂时试办经费清单,一并具文呈请鉴核示遵。谨呈天津特别市市长温。

计呈送:营业税征收处组织章程草案一份、开办费概算书一份、每月经费概算书一份、暂时试办经费清单一纸。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局长李鹏图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营业税征收处组织章程草案

第一条 本局为稽征本市营业税征收事务附设营业税征收处,依本章程之规定组织之。

第二条 营业税征收处对外一切事宜悉以本局名义行之。

第三条 营业税征收处设主任一人,承局长及主管长官之命综理全处事务。

第四条 营业税征收处设总务、稽征、调查三股,分掌左列事务:

甲、总务股

(一)关于收发文件及编管档案事项;

(二)关于撰拟文稿章则及缮校事项;

(三)关于职员考核进退记录事项;

(四)关于票照公物之承领管发稽核事项;

(五)关于申请书调查表之审核事项;

(六)其他不属于各股事项。

乙、稽征股

(一)关于营业种类税额税率之核拟事项;

(二)关于营业调查证及纳税通知之填发事项;(https://www.daowen.com)

(三)关于税款之征收管解事项;

(四)关于税款之登记及商铺业类纳额之报表簿册编造事项;

(五)关于漏欠税款之稽核催收及处理违章事项;

(六)其他属于稽征事项。

丙、调查股

(一)关于商铺营业额、资本额及公积金、护本金,并其他供营业用各项金额之调查事项;

(二)关于商铺漏税及歇业之调查事项;

(三)关于商务状况之调查事项;

(四)关于整理调查报告表及编制事项;

(五)关于举行年度总调查事项;

(六)其他属于调查事项。

第五条 每股置股长一人,酌设股员、办事员、调查员各若干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项事务。

第六条 营业税征收处因缮写文件得酌用雇员。

第七条 营业税征收处办事细则另定之。

第八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之。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施行。

(J0001-3-00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