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公署为请各国领事署赞助征收华商营业税事令财政局(建字秘贰第1899号)1940年...

416.伪天津特别市公署为请各国领事署赞助征收华商营业税事令财政局(建字秘贰第1899号)1940年3月

呈一件。为华界营业税进展极为顺利,请分函驻津日、义、英、法各国领事署,对于征收租界内华商营业税事宜,予以赞助,便早开征由。

呈件均悉。仰候检同章则等件,分函各国领事署查照办理。此令。

公函(建字秘贰第74号)

1940年3月(https://www.daowen.com)

径启者:查本市营业税一项,自事变后,因工商凋敝,暂行停征,嗣以地方渐臻安谧,市面日趋繁荣,兼以各项建设需款浩繁,市库收入不敷开支,经令饬财政局于本年一月起恢复开征,并为使华租各界商号负担平衡起见,饬令设法一并推行在案。兹据该局呈报,自奉令后,经督饬营业税征收处职员积极推行,进展极为顺利。因华界商民对于此税已有深刻之认识,陆续来局申报纳税者,日见踊跃。华界既已开征,各租界华商营业税亦应遵照钧署意旨,一律施行,俾资贯澈,是以呈奉核准,函聘邓中莹、程家驹为交际专员,负责进行交涉,并由局酌聘联络人员,以期与各租界取得相当联络,除饬交际联络各专员,在打破历来隔阂,便利纳税商民之原则下,切实交涉联络,以便早日开征外,检呈章则等件请鉴核,分函驻津各国领事署,予以赞助,实为公便。等情。据此,除分函外,相应检同原件,函请贵总领事、领事查照。对于财政局征收租界内华商营业税事宜,赐予充分协助,俾利进行,至纫睦谊。此致大日本驻津总领事馆、大义国驻津领事署、大英国驻津总领事署、大法国驻津领事署。

附送营业税征收章程及税率表一本、营业税申请书一份。

(J0001-3-00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