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财政局交接英租界税契商讨程序节略1940年9月13日

451.伪天津特别市财政局交接英租界税契商讨程序节略1940年9月13日

查英工部局前发土地转移临时执照征收保证金悬案,承荷贵总领事、董事长对于停发临时执照业已令属实行,其移交保证金之原则为中国市政当局方面补办契证,英国租界当局方面移交保证金,彼此均表赞同,数年悬案得以解决,不胜欣感之至。惟关于交换细目,经中国市政当局派员与英工部局当局先作非正式之商榷意见,未能一致。兹中国市政当局为早日履行起见,尽量容纳工部当局方面之意见,并切实声明作为再度之商讨,拟具交接程序如次:

一、凡英工部局已发临时执照各户至四百九十一号止,无论已未收过保证金,均由市财政局照英工部局原制蓝图绘制登记图,并照英工部局执照所列地价核算过户费,免除会丈及核价手续,不越英工部局已定之范围。

二、已收保证金各户由英工部局于一个月内向业户收集原发临时执照,连同根契送由英总领事转送市财政局,财政局接到后办成契证,送由英总领事交于工部局转发业户,原收保证金由英工部局送由英总领事转送市财政局核收。(此条交契手续系容纳工部局当局之意见,至款项向系领方交财政局不必转市政府,故略为变更。)

三、前条之临时执照散在各业户手中,为各方便利计,英工部局可随收随送市财政局,随接随办。财政局将办成契证送交英总领事,英总领事即将已送各户之原收保证金随时拨付,不拘于户数之多寡,更毋须待全部契证办竣,然后拨付全部保证金。

四、保证金之拨付应以通用之中国国币为限,且票面数目与应交保证金数目须相等。(https://www.daowen.com)

五、未收保证金各户,此时英工部局若收而又交,似属多费手续,徒延时日,只须先由英工部局详开业户住址,送由英总领事转送市财政局,由财政局直接通知各业户,自向财政局投呈原发临时执照及根契并完纳税银领取新契,但财政局保证免除会丈核价及速发契照,并不使英工部局已核定之地价及过户费有所变更。

六、关于补办中国人契证、填发外国人三联契、批销上手契一切手续,由财政局照章办理,并无其他任何费用。

以上各节希望贵总领事、董事长协力赞助,转行所属查照办理,以期悬案早结,共敦睦谊。

(J0055-1-00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