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伪天津特别市市长温世珍为采纳接收电话局协定草案修改意见事致英国驻津总领事白维德函1940年9月21日
关于前送之接收电话局协定草案第二条第二次“但关于该合同因合理的经营所须要之修正及现有债务之偿还办法等细目事项得与银行团另行协商之”一段,兹为促进协定早日签订起见,并为尊重英国总领事意见起见,决定采纳其建议,将该段撤销之。惟与此须郑重声明者,则于接收电话局后,天津市公署与有关之中国银行团另行协商,该段所开之必要修正时,英国总领事及各租界当局当本友谊之旨,尽力斡旋,劝银行团尽量容纳天津市公署方面之意见,是为至要。
天津特别市市长署名(https://www.daowen.com)
廿九年九月廿一日
(J0001-2-00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