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第五次中英联席会议纪录1947年1月13日

61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 委员会第五次中英联席会议纪录1947年1月13日

时间:三十六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二时半。

地点:本会会议室。

出席委员:杜建时(张子奇代)、张子奇、庄乐峰、徐端甫、陈道源、李汉元、陈锡三。

列席:顾问张务滋、侯文魁,专员陈恩绂、吉浩然,英顾问甘悌、安德铸、哈尔通。

主席:张代主任委员子奇。

纪录:吴寿岑。

报告事项:

宣读第四次联席会议纪录,通过无异议。

前项第三次纪录因修正重行油印时缮写疏忽,在“中国职员之要求”一节下遗漏下列一段:“但自英国人撤退后仍在敌伪管理下任事者,不能享受此利益。”业经照原文补入。

有人询及英人何时撤退,英顾问答系一九四三年三月。

关于此事复有人表示意见,叙述当时情形非常危险,中国职员实处于困难地位,虽有志离职,非为当时情势所许,故此条限制似宜略加修正。

此案留作委员会会议时再行讨论。

关于中国职员年积金事项,前英工部局董事长及会计主任所签字之证明单据详列职员名下。所存此款之数目交会阅看,堪以证明工部局确有偿付此款之决意。

财政上义务事项(https://www.daowen.com)

英顾问称,前工部局于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六日所欠英文学堂保管团之款项如下:

(一)保管团控诉工部局,法院判决之数目九七,七二六.一八元。

(二)工部局存款余额,即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六日资产负债表所列之数七八,七六三.五一元,共计一七六,四八九.六九元,均按六便士折合一元之兑换价。关于判决之款并未列入英工部局资产负债表内,且在判决后时逾一年,工部局迄未照付此款,此种事实众已承认。

英顾问称,系当时由保管团、工部局、中国纳税人推举代表合组一委员会协议决定公平解决办法。

英顾问且指出:此案因候英大使之批准,暨英法律准许保管契约变更之手续而延搁此项欠款,已载列该校一九四一年结算单内,前英工部局一九四〇年结算单并注明有此债务。

本委员会之意见:前工部局既无照付此款之意,本会实不能承认此项义务。

英文学堂协款

关于此问题付讨论之前,主席声明,凡含有不平等条约时代遗痕性质者,如使之永久存在,实有违新中英条约之新精神,本会均不能承认。

经讨论后,本委员会与英顾问同意议定分债务、义务事项为三期:

第一期,英日未宣战前之债务;第二期,战事时期之债务;第三期,将来义务。

本委员会表示:准备承认战前之债务,至战事期内之债务可以讨论,但将来义务事项本会不能加以考量。

英顾问答称:如一九四〇年调整委员会之协定可以接受,则协款应照保管契约条款继续拨付至保管团契约终止日止,但前项协定如不接受,则商讨战事期内义务时应不防碍其保管契约之权利。

下次联席会议定于一月十五日(星期三)下午三时举行。

散会:上午十二时。

(J0012-1-0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