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伤害性感受与慢性疼痛
2026年09月08日
1.3 伤害性感受与慢性疼痛

图1.4 门诊就诊患者各节段脊柱导致的慢性疼痛的发生率(经Krämer 1997许可)
运动系统产生疼痛的进程需要经历几个阶段:从疼痛感受器的兴奋,疼痛冲动的传导,到疼痛的感知和肌肉自主反应。而在骨骼肌肉系统的疼痛顺序是具有特异性的。骨骼肌肉系统的疼痛来自波及骨、肌肉、肌腱、关节囊等的机械、温度、化学刺激。大脑感知有害刺激引起的疼痛觉。在脊髓水平,疼痛刺激是分散的,例如:肌肉和自主神经系统(autonomic nervous system,ANS)。(https://www.daowen.com)
骨骼肌感受器的生理基于广泛并独立的周围神经系统,它们感知周围骨骼肌疼痛。当一个足够引发疼痛的刺激对并未受到损伤的伤害感受器(痛觉过敏或疼痛慢性化为损伤后的伤害感受器的特点)产生作用,将激活肌肉骨骼伤害感受系统(图1.5)。
伤害性刺激、伤害感受器和传入神经纤维,联合形成痛觉生成复合体。疼痛信号从脊髓传输到脑干再到相应的丘脑核团。连接丘脑和皮质之间的神经结构在神经感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期间,自主神经系统的中枢也会有作用。大脑皮质通过边缘系统(与情感有关)把传入信号传到脊髓前角,继而使得骨骼肌肉系统产生对疼痛的运动反射。在中枢神经中,大量的传递调节因子和其相应的感受器参与疼痛感受过程(Schmitd and Thews 1997)。
在肌肉骨骼疾病中,最开始损伤发生在周围组织,而这正是骨科疼痛治疗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