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父亲是男孩成长的必修课
一、剧情回眸
比利是一个11岁的小男孩,生活在英格兰东北部的一个小镇,他的母亲早年去世,父亲杰奇和哥哥东尼都是矿工,而且都是工会组织的大罢工队伍中的活跃分子,家里还有一个患阿尔茨海默病的祖母。
尽管家里经济紧张,比利的父亲依然会凑钱在每周末送他去学拳击。有一次,比利在拳击练习场上意外摔倒时,被旁边的音乐声和女孩们的舞姿深深吸引,并为之沉醉,从此,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芭蕾舞。
比利在街头遇见了芭蕾舞班的一个同学,她也是教芭蕾舞课老师的女儿,她邀请比利去学习芭蕾,而比利却担心会被人说成娘娘腔,该同学表示有很多男孩子也是跳芭蕾的,他们很强壮,并不是娘娘腔。
几经犹豫之后,比利依旧带着拳击套出门,却跑到隔壁班的芭蕾舞课学习芭蕾。老师给了他一双芭蕾舞鞋,并在下课后问他下周还来不来,比利说学习芭蕾后觉得自己是个娘娘腔,可是在老师问其要鞋子时却不愿归还,表示下次他还会来。
比利回到家后,担心被父亲发现,遂把芭蕾舞鞋藏在床垫下。接下来的几个月,比利每周都假装去学拳击而偷偷地去学芭蕾舞,他在家中也会偷偷练习。直到有一天,比利的父亲遇到拳击老师,老师问他生活中是否遇到了困难,为什么比利不来上课。比利的父亲很疑惑,于是,他跟踪比利,发现比利在学芭蕾舞后,大发雷霆,将比利带回了家,并表示女生可以学跳舞,男生不行,男生应该去学拳击或踢足球,要求比利不能再去了。而比利并不觉得学跳舞不对,两人开始激烈地争吵。
为了参加皇家芭蕾学院在纽加塞尔甄选学生的考试,比利跟着老师偷偷练习。促使比利做这个决定的则是去世的母亲留给他的一封信,母亲让他到18岁再拆开信,但比利提前拆开了。信的内容如下:亲爱的比利,我知道对你来说,我像是褪了色的记忆,这或许是件好事,因为你不再伤心。虽然我不能陪你长大,陪你哭,陪你笑,看你叫喊,更不能骂你,但我一直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度过一切,我以你为荣。永远忠于自己!
很遗憾,由于哥哥参与罢工,并与警察有冲突而被抓走了,比利和爸爸一起出庭去接哥哥而错过了考试的时间。老师来到比利的家里,向比利的父亲说明情况,并表示他错过了皇家芭蕾学院的面试。除了奶奶,其他家人都无法理解,当比利表示只想跳舞时,哥哥和爸爸严厉地责骂了他,还赶走了老师。
圣诞节时,比利在街上偶遇好友迈克(一个异装癖和同性恋者),迈克询问比利跳舞的事,比利把迈克带到了拳击馆,拿了芭蕾舞裙给他穿上,开始教他跳舞。比利的爸爸与同伴刚好经过,看见了比利,比利看着父亲,即兴跳了一段舞。
比利的父亲看着他的舞蹈,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误的事。他来到老师的家,询问考试的事,在得知需要交2000英镑的费用时,在感谢了老师的帮助和婉拒了老师提出的这笔钱可以由她支付后,他回到了家里。在一番纠结之后,比利的父亲停止了罢工,回到了矿场。比利的哥哥发现父亲回去后,追着父亲问为什么,父亲抱着东尼崩溃大哭:“我是为了比利,他可能真的是个天才。他才11岁,他还是个孩子。我们完蛋了,我们哪有什么办法,我们给他一个机会吧。”之后,比利的父亲典当了妻子的遗物,带着比利前往伦敦参加皇家舞蹈学院的考试。
他们来到伦敦后,面对宏伟高大的校门,比利胆怯了,想打退堂鼓,他的父亲将其推进了面试的教室,结果面试通过了。在送比利去伦敦上学后,比利哥哥也停止了罢工,回到了矿场继续工作。过了一段时间以后,父亲和哥哥都接到比利学校的邀请,他们一起来到伦敦,坐在家属席上,观看比利在皇家剧院舞台上的第一场演出。
二、剧情解读
这是电影《跳出我天地》里的故事。
影片中的小男孩比利正处于童年期向青少年期发展的过渡阶段。他所生活的小镇有一个不可改变的传统,那就是:所有的男孩都要被送去学习拳击,所有的女孩都被送去学习芭蕾。用我们的俗语说就是,“男有男相,女有女样”,力量是男性的象征,柔软是女性的象征。因此,尽管比利不是很喜欢拳击,在练习时显得心不在焉,但或许是没有发现自己的所长和真正的爱好,或者是出于对传统习俗的尊重,他依然会准时参加。
其实,比利的家庭是具有音乐和舞蹈基因的,不仅祖母和母亲喜欢,父亲和哥哥也会在家里无意识地跟着音乐节拍舞动,他们家还有一架钢琴,但要说去专业机构学习舞蹈,不仅比利的父亲和哥哥难以接受,比利自己也犹豫,毕竟学舞蹈在当时的小镇代表着女性行为,与“男子气”格格不入。
幸运的是,比利在内心另一种声音的召唤下,以及已故母亲的支持下,在老师母女俩的鼓励和帮助下,开始与家庭、与传统、与自我做了很艰难的抗争。在一次又一次和家庭的针锋相对和据理力争之后,父亲妥协了,哥哥也妥协了。当一直是强硬形象的父亲哭着说“他可能真的是一个天才”“我们应给他一个机会”的时候,当年迈的父亲坐在观众席中泪光盈盈的时候,当暴力、急躁的兄长站在长途车外说“我会想你”的时候,当哥哥缓缓地跟在车后面不愿离去的时候……比利踏上了自我追寻之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阐释“男子气”,他是这样回答面试官关于“为什么喜欢芭蕾”的提问的: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芭蕾,但就是喜欢。不知道跳舞的感觉是怎样,但就是觉得很好,有一点僵硬,但是只要一跳舞,就会忘记全部的事情。然后,好像不存在一样,感觉一切都消失了。我感觉到身体在改变,好像里面有一把火,剩下我在那里,像小鸟一样,在飞翔。像电流一样,对,就像电流一样……
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比利所描述的跳舞状态是一种“高峰体验”或者“心流”的状态;用禅学的术语说,这是一种“禅悟”的状态;用通俗的话说,这是一种“忘我”的状态。
三、延伸与思考
(一)如何“对抗”父亲是男孩成长的必修课
维也纳心理分析学家埃尔斯·弗伦科尔-布伦斯维克在分析了几千位显赫有名的人物,其中包括作家、艺术家、企业家和政治家的传记之后,指出“我想要”支配着青春期,而“我应该”控制了成熟期。青春期的“我想要”包括了社会福利和对个人愿望的追求——利他主义事业及个人愿望。不论是哪一种,“我”字是中心。在人的后半生,对家庭、团体及社会的责任和奉献处于主导地位。弗伦科尔-布伦斯维克进一步补充道:“精神障碍者”则恰恰相反——患病的青年着眼于“我应该”而不是“我想要”,而年老的患者则追求“我想要”而远远不是“我应该”。
青少年男孩的一门必修课是如何“对抗”父亲。在深度心理学以及神话学中,“弑父”(当然是心理层面的而不是现实层面的)是青少年男孩心灵成长的必经环节。如果青少年男孩不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很世故,不去发展“个体我”,不会表达“我想要”,处处表现为“好孩子”或者像个“小大人”,那么他就会永远停滞于心理发展的“青春前期”。即使到了中老年,他们也不是“返璞归真”,而是活在“我想要”的“神经症”状态之中,依然像个“巨婴”或者说“老小孩”。
心理治疗的经验告诉我们,对青少年男孩来说,只要你开始真正的追求,“父亲们”往往会妥协的。影片中的比利父子即是如此,在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之后,比利开始在底下偷偷地做自己喜欢的事,然后公开地在父亲的面前展现,最后得到认同。与影片中比利与父亲和哥哥的关系一样,下面这位来访者的经历更是说明了适当“对抗”不仅不会让父子关系破裂,还可能会增进两者的“链接”。当然,这里所说的“对抗”绝不是任性、不是什么都与父母违抗,而是建立在对自身负责的基础上的自我独立的过程。
在我16岁时,有一次,我的父亲想揍我。这个行为在当时非常普遍,而我的父亲其实并不暴力,与同龄孩子相比,我算是比较少被打的。但那时当他生气的时候,并不是真的要打我,而且我确实是做了惹他生气的事情(我已记不起是什么事,但我相信应该是我当时与母亲发生了很大声的争论,而这至少对他而言是不能忍受的,因为连他自己都从来不曾大声地对我的母亲说过一句话)。反正,他对我非常不友好。那时我挺直了身体,挥动着手臂对他说:“如果你打我,我就还手!”当时我是认真的。我们站着面对面地直视了很久,然后他转身走了,没有说一句话。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谈起过这件事。我的母亲终于松了口气,当时,她害怕我们会杀死对方或令对方严重受伤。他本来可以毫不费力地痛打我一顿的,而我当时也丝毫没有可能反抗他的机会。
今天,我从我自己儿子们的经验中知道,当时在父亲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个男人,并且他给予了这个男人尊重。我仍然是他的儿子,但从那一刻起我便不再是一个孩子了。每一个孩子都必须走向这一步,如果他想长大成人的话,就必须作为成年人来跨过父母这一关。我与父亲的关系并未受到那件事的伤害,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反而好了许多。我总能感觉到被他尊重,同样地,我也给予他尊重。或许那时,我才第一次恍然大悟:原来他是真的爱我。
台湾影片制作人李安也有过与比利类似的经历。李安是在父亲殷切期望下长大的男孩,作为外省望族的第二代,父亲在为他取名时,就投射了自身国仇家恨及离乡背井的感伤。例如“安”这个字,既是江西老家德安,也是父亲避难来台湾搭乘的永安号。相比于声名显赫的父亲(校长、救国主委),童年时的李安长得瘦小,个性羞涩而低调,自小身体不好的他经常请假看病。有趣的是,据李安的夫人说,李安到美国之后还长高了两厘米。台湾心理咨询师王明智根据这个有趣的发现不禁联想到:李安长期活在父亲的压力之下,有志难伸,直到外放到美国,脱离了父亲的羁绊,才得以活出自我。
据李安自己回忆,在考上台南一中的那个暑假,他的父亲拿了一份大学志愿表回家,而李安当时就清楚自己不是念热门学科的料,于是对父亲说:“那些热门专业,我都不喜欢,我想当导演!”家人听后对这句话一笑了之,一直不当回事。在两次大学联考中,李安都因紧张得头痛、腹痛导致考试失败。显然,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说,这些功能性躯体症状是李安的潜意识在表达“父权”的期望所带来的压力,以及内心无言的抗议。
在李安转考“国立”艺专之后,他的生命才出现戏剧性的转折。与比利的感受相似,李安回忆起他第一次站上舞台时的感觉:
我一上舞台就清楚地感觉到,这辈子就是舞台。清楚了,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它擦亮我的双眼,呼唤、吸纳着我的精魄,我逐渐了解,所谓的升学主义、考大学,除了培训基础知识与纪律,对我毫无意义。遵循常规,我的一生可能庸庸碌碌;但学戏剧,走的可能就是一条很不平常的路……
到了艺专后,我才真正地面对另一种人生的开始。原来人生不是千篇一律的读书和升学,我从小到大所信守的方式并不是唯一的,其实每天可以不一样,我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很过瘾。
有心理分析经验的人都知道,为了在内心上成为成年人,与父母的分离(或如老师、领导一样的其他权威人物)是必要的。如果谁放弃了迈出这一步,他过的就不是自己的人生。我们精神卫生科不时遇到的案例是:一个男人殴打他的妻子,儿子卷入其中并捍卫母亲。有些人获得了帮助,如求助警察,有些人打了父亲,即使他没有能力可以跟他对抗,而当他长大了且足够强壮时,甚至会真的痛揍父亲一顿。这与儿子的年龄无关:在他反抗父亲的那一瞬间,便不再是孩子了,在那一刻,他成为男人了。
当然,我们也遇到过许多相反的案例,下面这位来访者即是如此,他被我们传统的“孝”文化所困,没有成功地“对抗”父亲,结果“赌掉了他的人生”:
朱先生,32岁,未婚,是一名医生。他的父亲好喝酒、讲义气,喝多了后可能会打母亲,起因于20年前母亲意外怀孕后,不想要孩子而私自把孩子打掉了。5年前,父亲有一次在酒后把母亲打得住院,母亲出现了精神障碍,服用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治疗。朱先生那时坚决让母亲与父亲离婚,还准备到法院告父亲,让他坐牢,最后在周围邻居、亲戚的阻挠和劝说下,此事作罢。周围的人骂他“要被天打死的”“不孝子”。自此朱先生与母亲生活,拒绝找对象。
(二)对“孝”的强调不可过头(https://www.daowen.com)
“孝”是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字。从家庭角度看,“孝”体现为孩子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角度看,“孝”即下级对统治者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绝对服从。
俗语有云:“君子立身,孝字为本。”意思是说,如果你想在社会立身,就必须懂得“孝”。孔子曾经提出:“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意思是说,一个人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孝经》开宗明义地提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
就这样,中国历代社会都把“孝”当成选拔官吏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汉代的“举孝廉”这个制度,我们现在学校所搞的“感恩教育”都与此有关。《二十四孝》中的例子个个都比较极端,例如:
亲尝汤药: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四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埋儿奉母: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卧冰求鲤:晋王祥,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母。尝欲食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不可否认,从社会学的角度说,强调“孝”非常有利于封建专制社会的统治。试想一下,如果百姓对朝廷绝对地“孝”,大臣对皇帝绝对地“孝”,孩子对父母绝对地“孝”,那么这个社会不就很太平吗?当然,这种太平是以牺牲个体的创造力为代价的。
其实,孔子在强调“孝”的同时也强调过“忍无可忍,不再忍”。例如,据《孔子家语》记载:
有一次,曾点(孔子的弟子)支使儿子曾参(也是孔子的弟子)去给瓜苗培土,曾参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弄断了瓜苗的根,曾点很愤怒,像所有脾气暴躁的父亲一样,拿着一根大杖子劈头盖脸地揍了曾参一顿,把他打得躺在地上晕了过去。
曾参苏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跑到父亲面前,问候父亲道:“刚才儿子做了错事,惹您生气了,您费这么大力气揍了我一顿,我是罪有应得,您没事吧?”
问候完父亲,曾参忍着身上的剧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书房,操起一把琴就弹了起来,故意声音很大,让父亲远远地就能够听见。
有人把这件事报告给了孔子。孔子听了大怒,对弟子们说:“曾参如果来听课,不要放他进门!”曾参听说老师竟然怪罪自己,心里很不服气,就托人向老师要一个说法。
孔子对来人说:“回去转告曾参:难道你没有学习过舜和父亲的故事吗?当年舜的父亲生气的时候,如果用短木棍教训舜,舜就老老实实地挨打,可是如果用大杖子教训舜,舜立马就逃得远远的。你曾参可好,明明知道父亲暴怒之下没轻没重,你还不逃走,硬生生地挨父亲的大杖子,如果你被打死了,那不是陷你父亲于不义吗?还有比这更大的不孝吗?你父亲难道不是天子的子民吗?设想一下,如果你父亲杀了人,该是多大的重罪?你死了,两腿一蹬,可你父亲还得承担杀人的后果呢!”
曾参一听,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登门向老师谢罪。
在这个故事中,孔子明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孝道”:要求儿子在父亲暴怒的时候赶紧逃跑。
因此,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说,谈“尊重”、谈“孝”不能抛开人格尊严而单独谈。上述案例中的曾参已经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充其量是个奴隶或机器,根本算不上“存在”意义上的“人”。
我曾经在精神卫生科临床接诊过一家三口人。其中男孩12岁,平时比较“听话”,能掌厨烧菜,也能帮家里人洗衣服,甚至还能踩缝纫机,学习也不错,深得老师和家长的喜爱,常被长辈们当成同龄人的榜样。有一次,该男孩与母亲闹矛盾,母亲出手打了他,男孩还手了。这时,父亲从楼上冲下来,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他两巴掌,说道:“你居然敢向你妈妈还手,连我都舍不得动她一根汗毛。”一周之内,男孩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陆续来教育他。他们这样做了之后还是不放心,于是父母把该男孩带到了精神卫生科就诊,让医生看看这孩子有没有心理问题。我问孩子:“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他低头回答:“是我不好,不该向长辈还手,以后我再也不敢了。”我听后鼻子一酸,一下子语塞了。
这个男孩的遭遇是我们传统育儿文化的典型,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说,我们对“孝”的强调有些过头了,难怪我们的“男性”们缺乏“个体我”。我认为,如果把“孝”字换成“尊重”,可能更恰当,因为,“尊重”有两个前提条件:个体间人格独立;个体存在值得别人尊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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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介绍
年幼的大卫要参加钢琴比赛,赛前他一直默念“我会赢的,我会赢……”,他上台后却紧张得说不出话。当大卫开始弹琴时,评委们都很惊讶,小小年纪就能弹得这么好,大卫的父亲不禁自豪地向身边的人介绍这是他的儿子。然而,大卫正在弹的那架钢琴,因为年久而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大卫后面无法真正展示自己的实力而输掉了比赛。他们本该坐在那里等颁奖仪式,但大卫的父亲却提前拉着大卫气愤地离开了。
回到家中,大卫的妹妹们看出了父亲的神色不对,知道大卫输了比赛,“现在我们可惨了”,父亲好比火药,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屋里,天真的大卫在和父亲下棋,轮到父亲时,大卫提醒他,而父亲终于按捺不住了……
不一会儿,刚才参加钢琴比赛的评审之一班·罗森先生上门拜访,他希望自己能带一下大卫,但马上被父亲拒绝,“他是我教的,没人能教过我,他不需要音乐老师”。第二天,父亲还是带着大卫去找了罗森。
在罗森的教导下,大卫赢得了许多冠军。一天,大卫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信件,他满心欢喜地分享给家人,却被父亲夺过去丢到了火炉里。
在卡弗琳的鼓励下,大卫冲破了父亲的竭力阻止,决定去皇家音乐大学就读。在塞西尔教授的熏陶下,大卫打开了自己的内心,结识了朋友,他们一起抽烟,泡酒吧。他变得疯狂,想要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弹奏世界上最难弹的曲子,连教授都觉得不可思议。在比赛那天,大卫发挥得淋漓尽致,手指跳跃在琴键上,两者似乎融为一体。当落下最后一个音符时,大卫似乎精力耗尽般地晕倒在地……
在出现精神异常之后,大卫流落街头,叼着烟,弓着背,着装邋遢,但他那灵动的手指依然能弹奏出美妙的曲子。最后,大卫遇到一位女士,她不顾世俗的眼光,决定在大卫身边协助他“重生”。在该女士的陪伴下,大卫在中年时举办了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一场音乐会,从此,大卫的余生属于他自己了。
(二)精彩看点
在该影片中,大卫的父亲显得功利、自私,只在乎结果,哪怕他知道比赛中大卫的发挥受到了钢琴移动的影响,却还是说:“你本来可以赢,但你太紧张了。让我看看,让我看看……你输了,你输了……大卫,你一定要赢,一定要赢。当我跟你一样大的时候,买了一把小提琴,一把美丽的小提琴,花光了我的积蓄。你知道结果吗?没错,被砸烂了。大卫,你很幸运,我父亲从不让我学习音乐,你很幸运,说啊,非常幸运。”这时的大卫也跟着说了“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孩子”。
在父亲的心中,唯有“赢”才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当他听到大卫在弹曲子时(那是世上最难弹的曲子,大卫却通过听录音学了一些),他说道:“总有一天你会弹好的,我将会以你为荣,感到非常骄傲,大卫。那么,下次我们要怎么样?”大卫回答:“我们要赢,没错。”
当大卫想去美国时,父亲对孩子们说:“看什么看,他不会去美国,谁也不能毁掉这个家!”“大卫,我知道什么是最好的,因为我是你的父亲,而这是你的家!”看着大卫走出家门,父亲还是对家里其他人说道:“我知道什么对他最好,相信我。关门!”
总之,所有“中国式”的父母们都该看看影片《跳出我天地》和《闪亮的风采》。如果你们继续行使霸道的“父权”,不从孩子的角度去培养,那么你们在扼杀孩子的才能、扭曲孩子的人格之外,还可能会使孩子患上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