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与环境的联系
本地区的渔业环境基本上可分为海洋的与淡水的两种。不难预料,在大陆部分,有关国家的海岸线相对比较短,但拥有较大的河流和较多的湖泊,所以淡水捕鱼就比海洋捕鱼来得重要。但是,这些国家通过相对较少的港口开辟的海洋捕鱼,在数量上容易作出估计,而来自河流、沼泽和水稻田间的捕鱼量极为分散,很难作出估计,也无法在统计上适当地反映出来。只有柬埔寨的洞里萨湖大渔场是个例外。在东南亚的岛屿地区,海洋捕鱼占主导,但并非居压倒之势。特别象印度尼西亚,总捕鱼量中有44%来自淡水(马来西亚淡水捕鱼量占2%,处在大陆部分的泰国和越南北方,相应的比例数分别是8%和28%)。在爪哇,淡水鱼主要出自水稻田(主要产自西爪哇),另外爪哇岛北部沿海一带还有约80,000公顷的人工饲养的鱼塘(既有淡水的,也有稍带咸水的水域)。印尼其它主要的淡水鱼来源是东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岛上的一些大河流。
随着渔船吨位的增大,捕鱼活动受自然环境的限制越来越小,虽然确实如此,但就东南亚多数国家来说,环境因素对渔业的影响仍是不可忽视的。在低波能的海岸地带(参见第一章),实际上全年都可能用小船进行海洋捕鱼。在那些沿海潮间带有红树林分布的地方,红树林本身就是多种捕鱼方式(除捕蟹之外)的限制因素。渔港和渔村通常都建立在与市场来往方便,而又是具有牢固地基的河口湾岬部一带。有的渔村或者是建在桩基上,形成很有特色的聚落型式。在高波能沿海,由于海滩上没有植被,所以可采用各种各样的捕鱼方式。但这些地方缺少天然港口,即便这样的港口,也由于在通道上横着一些沙洲,使船只在多风暴的季节航行受到限制。那些从海滩下水出海的小渔船的捕鱼作业,在这种海岸地区同样受到限制。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马来半岛东海岸。这一带的多数海岸,在东北季风期间无法从海上行船靠近它。一些渔船在这期间都向南转移到比较平静的海域;所以,来自丁加奴州的渔民在南部的柔佛州的东海岸建起了永久性的村庄。类似情况的记载也见于别处。主要是印度尼西亚巴扬(Bajan)地区的“海上吉普赛”人,其中有的在岸上定居,他们的村落散布于群岛各处沿岸。(https://www.daowen.com)
在低波能海岸地区和风暴平静季节的高波能海岸,靠岸捕鱼的渔船交替地利用海陆风进行作业。在吹陆风时顺风出海(现在多有舱外侧动力装备),而在下午则乘海风返回。
低波能海岸地带也为养殖鱼虾提供有利的场所。这一点可能体现了对该地环境的最理想的经济上的利用。建造养殖池塘,要清除部分红树林植被和修筑防波堤,并在防波堤上安上“闸门”,控制水流,同时也可拦鱼。在爪哇北部沿海的若干地段和以前的新加坡沿海一带,这种海滩池塘养殖形成了非常有特色的渔业景观。此外,低波能海岸环境还被用作海水晒盐生产;海盐主要用于腌鱼。例如越南北方的北部湾沿海和马尼拉的南部沿海就注意发展海水晒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