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高于一切

二、安全高于一切

上述学者提出“安全第一”公理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就是“以人为本”,把关爱生命,珍惜人生,保护人类从事一切活动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放在超脱一切的位置。确立“安全第一”公理,应用“安全第一”公理,宣传和实践“安全第一”公理,当代人层次需要论的理论基础,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尊重人权、安全为大、安全为天、安全第一、安全优先”,要做好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条件,做到“生命大于生产,安全大于发展”[1]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回应了国人对安全第一的需要,适时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理论,使得“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安全文化”“大安全观”等新理念得到彰显和发展,安全第一的公理更加深入人心[1]。十八大报告更将安全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