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实施者的修为

七、口述实施者的修为

第一,口述实施者应该向口述者说明做口述的目的,以及要采取的口述方式。

第二,在征得口述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影音记录设备进行记录。口述实施者应该告知口述者,在不愿意被录音录影的段落,提醒自己关闭影音记录设备。如果口述者不接受影音记录的方式,则放弃使用影音记录设备,改为用纸和笔进行记录。

第三,开始口述的记录之前,关闭自己的手机,或者把手机调至静音模式。

第四,如果手机作为录音设备的话,把手机调至飞行模式。

第五,如果使用影音记录设备记录的话,尽量不要再使用笔记本做记录,以做到专注倾听口述者的口述。

第六,不要频繁看手表,也不要东张西望。因为口述者可能以为记录者有事情要去处理,善意省略某些本该叙述的内容。

第七,专注倾听,做一个具有共情能力的倾听者。

第八,在专注倾听的基础上,寻找合适的时机提出新的问题。所以,记录者仅仅做个认真的倾听者是不够的。

第九,需要注意提问结束之后,口述者回答问题之前的一些微妙瞬间。因为这些微妙瞬间可能为下一次口述提供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