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宁开发区组织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或工委)成立于1995年5月30日,为中共江宁县委派出机构,负责在开发区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县委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决定开发区有关政治、经济和行政重大问题,负责区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区内干部培养、教育和科以下干部任免。1996年12月13日,成立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纪工委),为中共江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
【组织设置与领导更替】
1992至2007年,江宁开发区党组织设置可分三个阶段。1992年10月至1997年2月为第一阶段。1992年10月8日,经中共江宁县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成立江宁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周家俊、杨友林组成,周家俊担任书记。1992年11月25日,江宁县政府决定将“江宁县经济开发总公司”更名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1995年5月30日,中共江宁县委决定建立“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由蔡敬东、周家俊、周正富、杨友林组成,蔡敬东任书记,周家俊、周正富任副书记。1995年10月25日,开发区工委决定成立开发区机关支部和开发区企业联合支部,周家俊、周正富分别兼任支部书记。1996年12月13日,经中共江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开发区工委批准,成立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作为县纪委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县纪委和开发区工委双重领导。纪工委和以后成立的开发区监察室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人。
1997年2月至2003年6月为第二阶段。2000年5月29日,江宁政复[2000]38号文决定设立“江宁开发区百家湖街道办事处”,下设胜利、池田、湖滨居民委员会;设立“江宁开发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下设太平、石马、学府居民委员会。两办事处均设立相应的党工委组织机构。2002年,开发区工委调整园区内的党组织管理职能,明确百家湖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对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村党组织和街道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开发区党工委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所和进区企业党组织建设与管理。2000年12月21日,江宁撤县设区,调整后的江宁开发区党组织建制和职能基本不变。
2003年6月至2007年12月为第三阶段。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审批权限和行政级别的通知》(宁委[2003]121号)文件精神,江宁开发区行政级别调整为市正局级,“继续由江宁区管理”。江宁开发区工委、江宁开发区管委会为江宁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开发区工作。2007年8月,中共江宁区委任命柏鹏、毛卫华为江宁开发区工委副书记。2007年10月29日,中共江宁区委江宁发[2007]组83号文通知,任命杨友林、吴举峰、祁明红、周大鹏等为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杨友林、吴举峰、鲁跃东仍为副书记。工委领导更替情况如下:
中共江宁经济开发总公司支部书记:周家俊(1992.10—1995.10)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蔡敬东(兼)(1995.5—1997.2)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周家俊(1995.5—1997.9)
周正富(1995.5—1999.3)
杨友林(1998.3—1999.2);(2003.2—)
何承洪(1999.3—2000.12)
林禄春(2000.1—2002.12)
夏新华(2001.11—2002.12)
成玉祥(兼)(2001.11—2006.9)
单景南(兼)(2002.11—2006.9)
蒋晓平(2002.12—2005.10)
吴举峰(2003.6—)
鲁跃东(2003.11—)
李向阳(2004.5—2007.5)
孔繁斌(2003.6—2005.12)
王道保(2003.12—2006.3)
柏 鹏(兼)(2007.8—)
毛卫华(兼)(2007.8—)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周正富(1996.12—1999.3)
何承洪(2000.8—2000.12)
鲁跃东(2007.10—)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高建华(1998—2000.12)
陶定亮(2000.8—2002.6)
王兆建(2007.6—)
叶明何(2007.6—)
【下属组织与党员队伍】
1992年以来,随着开发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党员人数及分布等情况的变化,工委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适时对所属基层组织进行调整,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新的基层组织。至1996年,开发区党组织设置比较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得到加强。
1996年12月开发区下属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表 表03-01
(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1996年以后,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入园企业越来越多,开发区工委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增设基层党组织,因而下属党组织的数量不断增添,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和强化。据对当年上半年统计,开发区60家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分别或联合成立党组织的有15家,已100%组建党的组织,实现党(工会)组织在规模以上外资企业的全覆盖。与此同时,开发区党工委对入园区企业实行党建管理,帮助入区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务活动机制,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开发区党工委下属基层党组织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党组织,三是规模企业、外资企业党组织。
2007年,江宁开发区工委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积极有效地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区域管理范围内具备建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基本都在开发区工委的指导、协助下,组建了党组织。据2007年度党建统计,江宁开发区基层党支部共有120个,按类别划分:机关、事业单位12个党支部;私有经济企业,如大陆中电、金智科技、海尔曼斯、科远、科创中心、江宇集团、中电集团等72个党支部;港澳台经济企业,如英华达、旺旺、海欣丽宇服饰、统宝、华宝、金鹏等15个党支部;外商经济企业,如蓝帜工具、长安福特、菲尼克斯、德朔、摩托罗拉、科倍隆科亚机械、美丽华、西铁城、西门子、伟创力、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等21个党支部。
随着开发、建设的进展,开发区党员队伍逐年壮大,并在年龄、文化等方面逐步改善、变化。具体情况见以下年度统计表。

2006年6月22日,江宇建设集团成立开发区首家民党企业党委
江宁开发区中共党员年龄民族结构表 表03-02

江宁开发区中共党员文化结构情况表 表03-03

江宁开发区中共党员工作性质分类情况表 表03-04

【工委内设机构】
开发区工委成立时,中共江宁县委研究决定,工委下设办公室、农村工作部。1998年4月9日成立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办公室(简称党群办)。
办公室。受区委委托,领导开发区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以及统战、群团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党的关系在开发区工委的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党建科、文秘科、接待科等工作机构。
办公室在开发区成立至2001年5月实行党政与企分开期间,是开发区工委、管理委员会、开发总公司“三合一”领导机构的下设工作机构,因此也行使管委会、总公司的工作职能。
农村工作部。1997年12月后也称农村工作局,负责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行政规划区域内的各村委员会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建设的年度目标与任务,指导行政村因地制宜地发展村级经济;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行政村的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村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农村实施向城市化的转变。农村工作局下设党建科,1997年12月设立开发区农业综合服务站。2000年1月25日,经宁编字[2000]11号文通知,设立百家湖街道办事处和翠屏街道办事处,撤销农村工作局。
党群办。1998年4月9日,经宁经工委发[1998]10号文决定,撤销工委办公室党建科,撤销农村工作局党建科,成立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办公室。党群办隶属工委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党的思想、组织、纪检、监察、统战、信访、群团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党务工作】
1994年,中共江宁开发区党支部按照县委要求,开始探索新区基层党建的新路子。2000年8月14日,成立“开发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党工组织组建工作力度。党的十六大以后,开发区工委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像抓经济工作和招商引资一样抓党建工作”。一是由工委一班人分别联系15个外资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联系点,通过领导成员“引”;二是建立健全由开发区内工商、税务、招商、经发等部门组成的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整合部门力量“推”;三是组织10个机关支部与50家外资企业结对挂钩,进行支持帮助“促”,从而形成党工组织建设与开放开发事业同步跃升、交融互动新格局。截至2006年上半年,开发区60家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已全部组建党工组织。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发区建区以来,每年坚持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以党章制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准则,认真检查和评议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坚持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确立科学发展观贯穿评议全过程,突出党员先进性教育;坚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添党的新鲜血液和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确定议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整顿作风;认真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经常性考核,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决策驾驭、组织协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实效、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按照工委2002年11月30日提出并实施评议开发区机关部门和工委、管委会、总公司领导干部的方案,从德、能、勤、绩、廉5个层面开展评议;对涉及开发区的江宁区管干部自2005年1月起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区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自2001年6月起实行报告申报制度等。

2004年7月1日,开发区纪念建党83周年暨总结表彰大会
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开发区工委认真组织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1999年4月,工委制定《全区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开展“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党性党风教育。2000年度开展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党的十六大以后,认真学习把握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措施,同时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宁”在更高层次上深入实施“城市化、信息化、生态化、产业化”战略,努力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2007年下半年,工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6·25”重要讲话,认真组织安排学习宣讲、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在学习中注意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头和模范作用。1999年6月25日,工委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意见》;2003年8月4日,工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与此同时,开展多形式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培训形式有“冬训”“春训”班,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参训人员主要为各村全体党员,自然村长以上干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支委参加听课。还经常举办青年干部学习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选派人员赴国外学习培训等。自2001年9月起,每年选送两批、每批4—6位优秀工作人员,赴国外著名大学进行脱产学习,研修英语和选修科技园区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贸、国际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
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外出纪律。2001年10月制定《关于重申请示报告制度和严肃外出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局办、各村委会、各分公司、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特别要求全体开发区区管以上干部,尤其是各位领导干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慎微、慎思、慎行,防微杜渐,管住小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做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纪律性的模范。在江宁区组织的党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开发总公司连续在2003、2004等年度被评为机关作风建设优胜单位,江宁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被评为2005年度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
开展多项“创建”活动。1996年3月起,开发区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统一佩戴“共产党员标志”,发展新党员要举行授佩党员标志仪式,并以此为契机开展“闪光的标志”“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名干部一个楷模”“一个组织一个坚强核心”等活动,促进争先创优。1998年5月以后,扎实进行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1999年开发区工委的“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县范围考评中名列第一,并成为县先进党建工作红旗单位和市委免检单位。至2006年,开发区连续12年被评为“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先进开发区。2007年9月,江宁开发区被评为全国十家最具竞争力开发区之一。
开展“万名党员带万户”活动。从1997年4月开始,开发区工委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党员联万户”活动,组织党员与池田、太平、陈墟、石马、前进、胜利等6个村134户困难户,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迅速提高了被帮扶困难户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同时使参加帮扶的党员干部受到一次生动的为人民服务教育。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批教育活动于2006年上半年进行,参加活动的有开发区机关5个党支部及基层、企业3个党支部165名党员。第二批教育活动于2006年7月19日动员部署,至12月底结束,参加教育活动的共有26个基层党支部297名党员。这两批教育活动都被南京市委和江宁区委作为联系点,市、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前来指导督促,帮助总结教育活动经验,把教育活动落实和体现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程中。开发区工委在开发理念上、在承载责任上、在开发实践上、在发展成效上保持先进性的体会和经验,都在全市全区面上得到交流和推广。
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委和管委会每年都精心组织各类宣传活动。仅2000年就组织宣传报道活动200多次。其中结合区内各项重大活动,特别是在北京举办江宁开发区发展模式新闻发布会,中央和省市媒体有份量报道达40余次。开发区党工委2003年度被评为江宁区“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吴举峰、高建华等工委成员分别荣获1997年度全县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和1998年度全县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的称号。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工委及党政领导把纪检工作,特别是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党工委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三树立”,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三关”,即过金钱关、权利关、美色关;“三反对”,即反对自由主义,整顿工作纪律;反对奢侈浪费,坚持一切从俭;反对骄傲自满,倡导自强不息。2004年年初组织学习中纪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两个条例”),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2007年6月21日和8月13日,开发区工委、纪工委相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邀请市、区检察系统来开发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
开展专项治理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999年7月成立开发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2002年3月、2004年3月相继成立和调整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区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禁贿防腐专项检查,务使预防犯罪关口前移,警钟长鸣,力保每一位干部不掉队。2002年,开发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部门与166家工程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建设禁贿防腐协议书。开发区还聘请区检察院作为履行协议的监督部门,涉嫌行贿受贿的双方都逃不脱依法严格处理,乙方在以后也不得在开发区继续承接其他工程项目。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工委、纪工委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改革办案机制,扎实担负办案责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经过江宁区各单位自查、江宁区纪委考核小组审核评定和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荣获2002年度江宁区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一等奖、2005年度江宁区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二等奖。
构筑防腐保廉体系。中共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简称《纲要》)以及中共江宁区委《实施意见》以后,开发区工委、纪工委都认真贯彻执行,并每年制定《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办法,实行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重点,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逐步完善目标管理,把反腐败各项具体工作分解并分工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江宁开发区从实际情况出发,陆续制定《关于总公司招待标准的有关规定》《关于严禁直系亲属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从事经济承包活动的通知》《转发县纪委〈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八个不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廉政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不正之风的公开信》等等。
统战工作。工委统战工作体现在广交海内外朋友,积极宣传党的方针和统战政策,参加招商引资中的有关服务活动等。在工作中,开发区经常接待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以及海外人士来区参观访问,活动中加深了解、互相学习、加强合作、联谊共进。
信访工作。开发区工委信访工作中坚持把切实维护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呼声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群众疾苦和为群众服务作为第一职责,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努力学会用民主方法、法制方法处理信访问题。开发区于2003年4月成立信访办公室。2004年,共接待处理766起信访事件2845人次,其中95%的信访问题在信访办得到有效消化和妥善处理。2005年以来努力做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标准创新,重点信访个案交办、一般信访个案自办、集访案三级会办,坚持信访联席会、会办协调会、信访听证会、周三领导接待制,搞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