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

(一)学前 教育

关于学前教育的概念,有多种界定,按国际通行概念界定,学前教育是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总称。考虑到本项研究客体年龄阶段的确定性,笔者从年龄的维度和保育、教育的角度对学前教育的概念进行梳理。有的观点认为自出生至入学前的保育、教育综合即为学前教育。比如《新华字典》指出“学前教育是对学龄前儿童有组织、有计划实施的教育”[4];日本学者森上史郎认为学前教育的对象是“从出生到入学前所有的幼儿”[5];顾明远提出“学前教育是对出生至入学前的儿童的教育”[6];美国学者伊娃·伊萨认为“学前教育是指各类面向0~8岁的儿童发展适宜性教育项目,或者指对学前儿童施以有效性早期教育”[7]。上述是一种宽泛的学前教育概念界定,我国对学前教育的年龄段界定为0~6岁,美国为0~8岁,其他国家还有0~7岁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对较为宽泛的学前教育概念的界定,日本学者森上史郎认为0~1岁婴儿的保育不能算在学前教育内,1岁之后至入学以前才算学前教育。[8]此外,尚有狭义上的学前教育概念界定,即学前教育是指3岁以后至入学前的儿童教育。比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将学前教育定义为“对入小学前的幼儿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中国对学前教育的年龄阶段界定为3~6岁”[9];冯永刚等认为“学前教育是指在托儿所、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机构及其他各种公立或私立的学前教育机构内进行的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10]

人的一生按年龄可分为若干阶段,如婴儿期、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一般而言,0~3岁为婴儿期、3~6岁为幼儿期、6~12岁为儿童期、13~15岁为少年期。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教育贯穿人的一生。对应于终身教育体系而言,广义上的学前教育涵盖婴幼儿阶段的保育和教育,狭义上的学前教育则仅指3~6岁幼儿期的保育和教育,学者们也有对“学前教育”是否等同于“幼儿教育”的争论。

王忠民认为“学前教育似乎更注重从学制的角度进行考察,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杜成宪则认为“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都是不可取代的独立个体,并且指出幼儿教育更多的是从人的自然发展过程对儿童特定发展阶段的教育作出界定,其主要依据是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而学前教育更多是从学校教育的立场出发对儿童的教育阶段作出界定”。[11]

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国,学前教育几乎等同于学前保育和教育,有时也简称为早期教育或保育,因此美国对于学前教育并没有完全统一的称谓。此外,在美国,0~6岁儿童的教育场所也有不同的称呼。刘炎指出,Kindergarten一般指附设在公立小学的学前班,为5~6岁儿童提供学前一年的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学前班~12年级)的组成部分;Preschool一般指为3~5岁儿童提供早期教育的幼儿园。[12]我国于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是为3~7岁幼儿提供的施教场所。

综上所述,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尚未被严格分开,并且鉴于本研究是基于美、英、日等国家的学前教育政策研究,所以将学前教育概念界定为“从出生到入小学前对儿童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