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托育服务作为家庭照护的补充性服务具有积极的意义,它能解决家庭与事业的矛盾问题,进一步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发展。同时,托育服务在照看的基础上加入了教育功能,使婴幼儿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得到全面的照顾,促进婴幼儿自理能力、大脑发育、社交能力等全面发展。托育服务的发展不仅能够助力城市人力资源,推动全面三胎政策的实施,促进生育率的提升,为城市的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还进一步展现了教育公平及社会公平。
目前,托育服务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托育机构较少,供求关系失衡等,政府当前的任务是尽快出台托育服务相关的政策,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发展托育服务,实现托育服务供求关系的平衡。
【注释】
[1]胡西蒙.多源流理论视角下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变迁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20.
[2]栾俪云,饶涛.我国城市儿童看护服务缺失的社会学思考[J].广东社会科学,2012(6):200.
[3]冯燕.托育政策与托育服务网络的建立[J].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学刊,1998(2):28.
[4]冯燕.托育政策与托育服务网络的建立[J].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学刊,1998(2):26.
[5]陈良瑾.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504.
[6]杨雪燕.0~3岁托育服务模式评估与发展建议[N].中国妇女报,2018-06-05(005).
[7]姚建平,朱卫东.美国儿童福利制度简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05):57-58.(https://www.daowen.com)
[8]林秀锦.美国的早期保育与教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02-103.
[9]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超过4700万如何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EB/OL].(2020-03-26)[2021-10-08].https://henan.china.com/edu/info/2021/0326/2530162098.html.
[10]任榕娜.宝宝的七年“性成长”[J].家庭医学(下半月),2014(06):8.
[11]苏盟盟.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影响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7.
[12]娇佳凝.城市家庭婴儿托育服务模式与品质的需求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9.
[13]石智雷.大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式及机构照护需求研究[J].人口学刊,2020(05):21.
[14]杨雪燕.中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实践模式评估[J].人口学刊,2019(01):6.
[15]贺修炎.托育服务机构设置与供给需求研究[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21:228-230.
[16]庞丽娟,王红蕾.有效构建我国0~3岁婴幼儿教保服务体系的政策思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6):38.
[17]陈敏睿,洪秀敏.城市地区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经验及建议—以南京市与上海市为例[J].幼儿教育,2019(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