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育机构分类
(一)按照收托环境的不同划分
总体上来讲,托育服务根据收托环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机构式托育服务,另一类是家庭式托育服务。[12]
机构式托育服务是一种最常见的托育服务类型,通常大规模收托0~3岁婴幼儿,收托时间固定,以提供集中化托育服务的日托中心、托儿所、看护点等为主,也有一些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托婴中心或照顾新生儿的月子中心。家庭式托育服务通常收托人数不超过4人,婴幼儿年龄相对较小,收托时间灵活,分布地点主要集中在婴幼儿居住的小区内,也有家庭托儿所或育儿嫂。
第一,机构式托育服务的形式。
托育机构分为托儿所、日托中心(早教机构)和看护点三种类型[13],托儿所是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半日制托育服务的机构,日托中心(早教机构)是为0~3岁婴幼儿提供计时制托育服务的机构,看护点是为0~3岁婴幼儿提供看护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托儿所(含幼儿园托班)主要收托0~3岁的婴幼儿,是专门照顾和培养0~3岁婴幼儿生活和能力的地方,也指由受过训练的服务人员临时照顾和看护0~3岁婴幼儿的机构或地方。托儿所一般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务,有的兼有寄宿制托育服务,是目前我国城市公共托育服务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日渐增多,专门收托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数量明显减少。在“托幼一体化”的背景下,一些幼儿园在原有的小、中、大班之外,增设小小班或婴儿班、托班,肩负起了托儿所的服务职责。
日托中心(早教机构)与托儿所性质类似,日托中心以非营利性机构居多,将重点放在照顾和看护婴幼儿上。一般来说,日托中心在教育方面的内容比较少,大部分教师未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服务对象以0~3岁婴幼儿中的大龄者为主,一周5天,大部分婴幼儿接受全日制的托育照顾。早教机构则多以盈利性为主,大部分接受半日制的托育照顾,需要家长陪同,以发展婴幼儿的某种技能为主要目的。
看护点形式比较灵活,一般招收附近社区的婴幼儿,通常以生活看护为主,辅以一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形式有全日制、半日制、临时制等。婴幼儿在所时间一般为6~8小时,为方便家长,一些看护点会延长婴幼儿在所的时间,允许婴幼儿临时在所留宿。看护点周末对家长开放,并且大多数的看护点采取随时收生的制度,方便婴幼儿入托。看护点的收费相对较低,生源以来自中低收入家庭的婴幼儿为主。
第二,家庭式托育服务的形式。
家庭托儿所也叫家庭幼儿园,有的家庭不满传统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希望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怀与自由,让婴幼儿在宽松的环境下快乐成长,这便产生了家庭式托育服务,家庭式托育服务最大化地满足了小区周围家庭托管孩子的需求。家庭托儿所有简单的设施及玩具,照看特定数量的幼儿,负责托育的人员可以根据家长的期望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培养,这样的托育模式不仅满足了家长的教育理念,还节省了托育费用,为儿童成长提供定制化服务,满足了不同家庭的需要。
育儿嫂也叫育婴嫂,同样是常见的现代家庭托育方式,育儿嫂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育婴员证书的人员,对婴幼儿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属于个性化定制的服务,通常上班的地点是在客户的家中,也有少数是在培训机构上班。育儿嫂的日常工作是对婴幼儿的照料,给婴幼儿进行抚触、洗澡,训练婴幼儿的大动作及精细动作,促进婴幼儿触觉、嗅觉、视觉、听觉等方面的培养。育儿嫂对0~3岁婴幼儿的发育情况较为了解,能在不同的阶段给予其相应的训练,具备照顾婴幼儿的专业的知识,因此育儿嫂的收费较高。(https://www.daowen.com)
(二)按照托育机构的性质划分
根据举办机构和经费来源的不同,我国的托育机构可以分为三大类[14]。
第一类为政府主导的托育服务机构,包括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直接提供的托育服务,这种形式是指通过设立公办幼儿园托班向社会招收婴幼儿,提供相应的托育服务。另一种形式是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其性质是“公建民营”,即由政府提供场地,通过购买服务来进行托育服务,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社区幼儿托管点就是采取的这种形式。
政府主导的公办幼儿园,其各项资质齐全,硬件设施也是经过部门层层验收的,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园舍的建设、相关的安全、消防等都符合标准。所配备的教师具有专业性,是公开招聘录用的,老师的整体水平较高。
第二类为私人或企业主办的符合政府办学标准、经费独立、自己管理的盈利性的私立性质机构,主要形式是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分为普惠性幼儿园与非普惠性幼儿园,私立的普惠性的幼儿园在硬件和软件上都符合国家的标准,设施设置规范,但是普惠性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没有公办性的托儿所强。有些非普惠性的私立幼儿园较为高端,通常以国际化标准来提供托育服务,其设施配备精良,拥有国外的托育理念,其教师团队也较强,多数幼儿园配备有外教,有的幼儿园还设有高尔夫球、马术等教育项目,费用较高。
第三类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托育服务,也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企事业单位直接提供场地、资金等自建的托育服务,如上海市总工会建立的“职工亲子工作室”。第二种形式为企事业购买专业服务,如开办亲子工作室。第三种形式为公益性的托育服务。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实行的是以机关或企事业为主体的福利供给制度,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免费或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公益性的托育服务。比如,厂矿企事业单位以部门福利方式举办的托儿所、城市街道及乡村集体兴办的面向周边社区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办托育机构和托育服务的发展明显遇阻,甚至出现了倒退的现象。与此相反,我国的幼儿托育服务开始了一个明显的市场化过程,国家和企业从幼儿领域逐渐退出,市场化的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比例快速上升。
(三)按照托育机构的管理模式划分
托育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5]。
第一种模式是根据年龄将托育分为两个阶段,3岁以前的托育由健康、社会或福利部门负责,3岁之后则归教育部或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有日本、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等。
第二种模式是婴幼儿从出生至入学前的托育服务均由同一部门负责,这个部门通常是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有荷兰、瑞典、德国、挪威等。
第三种模式是婴幼儿从出生至入学前的照顾和教育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平行体系,一个体系强调照顾的功能,另一个体系强调教育的功能。强调照顾功能的机构归健康、社会或福利部门管辖,强调教育功能的机构归教育部门管辖,实行这种模式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和我国的台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