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模式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托育服务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家庭儿童托育服务、团体托育服务、托育中心等多种模式并存的托育服务体系。2018年,托育中心、家庭儿童托育服务、团体托育服务和儿童照护模式占比分别为73%、14%、6%和2%[4]。
(一)家庭儿童托育服务
家庭儿童托育服务是指一到两位托育服务提供者在本人家庭或私人住宅内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通常婴幼儿数量较少、收费较低。各州政府均有对活动空间大小、人数比例、托育服务提供者上岗培训、犯罪背景调查和免疫调查等进行具体规定的职责。管理制度包括许可制和注册制两种,许可制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各州规定各有不同,大致均向托育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一系列基础健康安全要求,并且对婴幼儿数量有一定的限制,政府工作人员将定期对托育服务提供者进行探访和检查;注册制则鼓励和要求服务提供者自行向州政府部门提供相关能力和场地的证明材料[5]。
(二)儿童托育中心
儿童托育中心是指儿童到非家庭环境的专业机构接受托育服务,多设置在非居民商业建筑中,规模较大,能容纳更多儿童,主要根据年龄段将婴幼儿进行分班照护,由多名专业托育人员组成团队提供服务。儿童托育中心可由企业、个人、教堂、公立学校或政府机构所有,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不同州对儿童托育中心的管理有所不同,大多需要执照注册,但学校内的托育中心、暑期夏令营、信仰类项目等可以不进行注册。(https://www.daowen.com)
(三)团体托育服务
团体托育服务是指在私人住宅内为父母或监护人无法陪伴的6~12个儿童提供小于24小时的照护。各州政府在住宅和设施要求、托育服务人员培训、人数比例、消防安全、儿童营养、交通、特殊要求儿童、保险、儿童健康和安全、与父母的沟通、紧急预案等多方面对团体托育服务进行了规定,团体托育服务机构需向各州政府进行注册备案,同时政府部门也将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端计划
开端计划始于1965年,由美国联邦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下属的儿童和家庭管理局内的开端计划办公室负责管理,是美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该项目旨在为低收入家庭或患有身体残疾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营养与健康服务及其他社会服务,提高处于弱势环境中的儿童的社会性和认知发展,帮助其做好入学准备,实现教育公平。1995年,联邦政府启动了早期开端计划,将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3岁以下婴幼儿及孕产妇,由联邦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以社区为基础,为孕妇及婴幼儿提供产前、产后护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等方面的帮助,以提升低收入家庭和婴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社会的早期保育和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及州政府为该计划提供财政支持,由受过培训的教师对家庭条件不佳的儿童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6]。
1975年,为了提高开端计划的服务质量,联邦政府开端计划办公室颁布了《开端计划运行标准》,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开端计划运行标准》明确了开端计划和早期开端计划全程服务的定义和最低要求,从定义与使用范围、服务规划、社会服务标准、健康和发展服务标准、个人教育项目服务标准、营养服务标准、家长参与服务标准和合作服务项目标准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且提供了具体的实操指导和实施建议[7]。2007年12月,时任总统布什签署了《公共法110-134∶2007年为入学准备改善开端计划法案》的学龄前教育法案[8],该法案通过若干项规定来提高开端计划的服务质量,包括将开端计划入学准备标准与州立入学准备标准进行统一,提高开端计划教师队伍的资格标准,明确了每个州的早期护理和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儿童服务效果和年度财务状况的监督审查,并且通过国家中心和州立系统对开端计划培训和技术援助系统进行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