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认识的多重视角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农民认识的多重视角

关于传统农民和农民社会的研究异常丰富,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理论、范式或分析视角。让我们首先概述几种主要的理论。[1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要从社会阶级的角度论述农民的特性,分析农民在革命中的角色和地位。与小农经济被视为封建经济的基础相应,农民是受到地主和国家双重压榨与剥削的耕作者,但没有形成自己的政治组织——犹如口袋中的马铃薯——彼此没有多种多样的联系,不能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此外,农民还具有保守、狭隘的特性,必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产生分化——多数成为工业或农业无产阶级,少数成为农业资本家,因而是没有前途的阶级。这种判断在列宁的论述中有所变化:农民既可以成为革命或工人阶级的同盟者,也是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而毛泽东则在不同时期分别强调中国农民的革命性和落后性:在土地革命时期认为他们是革命的主力军,在建国前夕提醒“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又要求“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种看似矛盾的论述实际上受到现实政治需要的影响。

与革命-阶级话语中的农民认识不同,学术话语中的农民形象有“理性的小农”和“道义的小农”之说。在农业经济学家舒尔茨看来,作为经济主体的农民并非通常认为的那样保守,而是与资本主义企业家一样具有进取精神,能够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对资源做出最适度的运用,一旦有经济利益的刺激,这样的“经济人”便会为追求利润而创新,从而改造传统农业。在吸收了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波普金在关于越南农村社会的研究中强调,小农的农场最适合用资本主义的公司来比拟和描述,作为政治行动者的小农则如政治市场上的投资者,是在权衡长期和短期利益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做出合理选择的人,因此命名为“理性的小农”。(https://www.daowen.com)

与之相对,农学家蔡亚诺夫认为,农民经济有其独特的目的动机和行为逻辑,他们依靠家庭劳动为满足家庭的生计组织生产,而不是追求最大利润,其生产劳动过程具有“自我剥削”的特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可持续。经济史学家波拉尼主张,小农经济是在人与环境的互动中满足家庭的物质需求的过程,经济行为植根于丰富的社会关系(比如互惠)之中,而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最高利润;将资本主义经济学应用于尚无此类市场的经济体系,等于把所有人都看作追求经济合理化的“功利的原子”。人类学家斯科特进而提炼出“道义的小农”范式:认同小共同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权利,社区习惯法常常通过重新分配富人的财产来维护集体生存。这种在慢性饥馑中形成的社会制度包括三条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惠性规范;二是强调生存的权利或生存伦理,地主对农民表现出“有限剥削”,农民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三是安全第一、回避风险,追求最低限的生存保障而不是利益最大化。[13]

针对上述不同的观点,黄宗智主张以综合视角看待革命前的中国农民:他们既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追求利润的经济人,也是受剥削的耕作者。作为主要满足自家消费的生产者,其生产选择主要取决于家庭而非市场的需求;他们也像追求利润的企业,具备资本主义农场主的某些特征,一定程度上为市场而生产,根据价格、供求和成本收益做出选择;他们同时也是阶级社会和政权体系下的一员,其社会性剩余被汲取供应于统治阶级和非农业部门。这些特性的混合成分和侧重点在不同阶层的小农身上有所区别:一个经济地位处于上升阶段、雇用长工而且生产有较多剩余的富农更符合“理性选择”的农民形象;在饥饿边缘挣扎、付出高额地租的佃农或领取底线报酬的雇农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模式;主要为自家消费而生产的自耕农,则接近于波拉尼主张的“实体经济学”描绘的小农。

在农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行为之外,其文化价值观和精神气质也广受关注。费孝通曾以中国上层社会和近代西洋社会为参照,将基层(乡土)社会中农民的特征归纳为知足常乐、乡土性、低流动性、差序格局,其中的乡土性表现为忠守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世代定居、“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根”。不过,这类特征似乎并非为中国农民所独有,许多国家的传统农民实际上都具有消极悲观、安分守己和宿命论的性格,生活态度则是传统取向、重视习惯、服从权威、顺应体制。[14]在雷德菲尔德看来,不管人类学家如何看待差异性,全世界的农民都是差不多的。根据他的旁征博引,无论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鲍沃夏地区的农民、19世纪英格兰萨雷地区的农民,还是20世纪前期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农民,以及波兰农民、中国农民、从世界各地移民北美务农的人们,其文化价值观和社会性格都具有共性:都苦恋着自己的土地;打心底离不开自己似乎样样俱全的村庄;家是他的宇宙的中心;喜欢多子多孙。他还强调,在价值观方面,住在地球两端的农民之间的差异,要远远低于同一个国家内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差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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