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公共社会学
什么是公共社会学?与诸如环境社会学、家庭社会学、宗教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以研究对象、领域、范围命名的各社会学分支不同,公共社会学因其公共性而得名,且是社会学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社会学各分支共同的公共性延展。何谓公共性?在西方语境中,公共(public)一直带有“人民”的意味。在近代欧洲,国家之外,“公”又与社会发生紧密结合。[1]顺而推之,从广义上讲,所谓公共社会学,即带着公共关怀走入社会,与公众展开互动对话。公共社会学提倡社会学学者对社会的参与性。公共社会学旨在将社会学带入学术界之外的公众,促进有关影响社会命运议题的对话。[2]
毋庸置疑,公共社会学得以推广,在全球社会学界获得关注,与布洛维的倡议和努力密不可分。作为美国社会学会2003—2004年度的主席,布洛维于2004年在其主席演讲上以“保卫公共社会学”(For Public Sociology)为主题进行演讲[3],此后又一直致力于推动公共社会学的发展。但回溯公共社会学的起源,其不缺乏经验和历史。在布氏之前,社会学界就涌现出了不具“公共社会学”之名的公共社会学实践,如波伊斯[4]的《黑人的灵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里斯曼的《孤独的人群》(The Lonely Crowd)、甘斯的《都市村民》(The Urban Villagers)、罗伯特·贝拉等的《心灵的习性》(Habits of the Hea rt)、缪达尔的《美国的困境》(An American Dilemma)等。就“公共社会学”这一术语的使用和阐释而言,甘斯、塞德曼、布莱克和阿格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过各自主张。一般认为,“公共社会学”因甘斯而得名,甘斯在其1988年的美国社会学协会年会主席演讲中第一次使用了“公共社会学”。[5]在这次演讲中,甘斯提出与公众保持联系是社会学的责任,要通过“通俗社会学”(lay sociology)、向更广泛的大众普及学科的“公共社会学家们”(public sociologists)、恢复社会批判的“公共社会学”(public sociology)传统等来提升社会学对大众(lay public)的影响。塞德曼为“公共社会学”这一术语注入了规范性目标。[6]同样,阿格对“公共社会学”抱有宏大“企图”,认为其孕育着社会学从注重社会事实(social facts)到文学行为(literary acts)重新定向的可能,从而达致米尔斯的社会学承诺,将私人困境转化为公共问题。[7]
不过以上学者对公共社会学的阐释和倡议并未引起学界波澜,直至布洛维以公共社会学为主题的主席演讲。在吸收塞德曼和阿格等观点的基础上[8],布洛维以11个议题重新阐释了公共社会学,并配以重塑整个学科的目标。作为公共社会学运动“号角”的《保卫公共社会学》,最为清楚地交代了布洛维关于公共社会学的整体构想。[9]简而言之,布洛维借用社会学家李的“社会学为了谁”(sociology for whom)[10]和林德的“社会学是为了什么”(sociology for what)[11],将社会学听众分为学术和非学术,社会学知识可分为工具性和反思性。在此基础上交叉组合,布洛维把社会学分成为四个象限,它们分别是专业社会学、政策社会学、批判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https://www.daowen.com)
其中,专业社会学是一切社会学的根本,政策社会学根据政府或客户的要求生产工具性知识,批判社会学反思专业社会学的前提预设和价值立场,而公共社会学则强调社会学要回到社会之中,与公众展开沟通性的对话。[12]在布洛维看来,四类社会学之间存在的潜在的对立既是一种基础性的相互依存,也是它们“劳动分工”相互依存的基础。[13]比如公共社会学的发展离不开专业社会学所提供的合法性和专业基础,失去专业社会学的支持,公共社会学即使得以发展,也会面临后继无力之困境;另外,公共社会学也要依靠批判社会学提供价值激励才能稳定前行。同时,在实践中,任何社会学的片段都可以横跨这些理想类型或者随着时间推移在它们之间穿越[14],相互之间可以转化。每个类型的知识都存在各自的病理学,一个繁荣的社会学需要这四种类型的知识[15],但是目前社会学劳动的制度化分工以及相应的权力场域都制约着公共社会学的壮大,所以我们要捍卫公共社会学[16]。
可见,布洛维的公共社会学既是一种学科定向,试图让社会学重塑公共导向特质,又是一种名为公共社会学的实践社会学(doing sociology)[17],同时布洛维公共社会学的道德立场和政治立场也是明显的。此后,围绕“第三波社会学和纯科学的终结”(Third-Wave Sociology and the End of Pure Science)、“公共社会学的批判转向”(The Critical Turn to Public Sociology)、“全球公共社会学”(Global Public Sociology)等主题,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讲座、研讨会、期刊、论坛、报纸等方式[18],布洛维长期致力于推广和发展公共社会学,其所在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系也成为研究和推广公共社会学的重镇。
可以认为,布洛维彻底激活了“公共社会学”,或曰“公共社会学之战”[19],多个知名杂志组织专题讨论和发表一系列文章,几部相关著作问世[20],多位著名学者(如Aronowitz[21]、Etzioni[22]、Turner[23]和Beck[24])对公共社会学展开争辩。有关学界对布洛维公共社会学主张的纷争,Gábor Scheiring的分析较有概括性。[25]根据辩论参与者们的立场,他划分了三个类型:以纯科学名义发起的批判(Criticism in the Name of Pure Science)、为批判社会学辩护的批评(Criticism in Defense of Critical Sociology),以及支持者。其中,第一类以Tittle[26]、Deflem[27]、Turner[28]、Brint[29]以及Boyns和Fletcher[30]等为代表,他们坚持科学的社会学,批评公共社会学会破坏社会学的合法性。对此,布洛维以“第三波社会学和纯科学的终结”进行回应,并批判专业社会学的强纲领(Strong Programme in Professional Sociology)。[31]第三类支持者是大多数学者的态度,包括Beck、Etzioni、Lengyel[32]、McLaughlin[33]以及Némedi[34]等,他们在认同的基础上做部分批判,并做进一步阐释。对于公共社会学的这些讨论,其实有助于公共社会学这个概念更加清晰,毕竟布洛维的阐释确实存在不少模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