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消灭了地主阶级,没收了官僚资产阶级的财产,接着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消灭了剥削阶级。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阶级阶层结构通常被学界表述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另外也有学者用三个阶层或四个阶层来表述这一时期的阶层结构,之所以有三个阶层和四个阶层的差异,是由于这一时期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三个阶层通常也被表述为三个身份群体,即干部、工人和农民,在这种表述中,知识分子被列入干部这一阶层当中。而四个阶层的提法则是考虑到了知识分子社会地位的变动性,将其单列出来。除知识分子外,其他各阶层的社会地位在这一时期相对固定,并表现出一定的等级序列。干部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最高,工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应低于干部但高于农民。另外,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看,干部、工人、农民这三种身份群体,或曰阶层之间有着较高的封闭性,彼此之间的流动率比较低,一系列制度设置,如户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单位制等强化了这种封闭性和低流动性。概括起来说,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主要有着以下特点。
第一,户籍制度导致城乡分割。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一直到1979年,甚至到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一直有着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最主要的方面就是将人们分为两类: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严格的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城市与农村相互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使得城乡差异成为最基本的社会分层。从总体上说,持有城市户口的人在收入、消费、社会福利、就业等各个方面所享有的条件和待遇都是持有农村户口的人所不能比的。并且这种制度还严格地限制着农民的流动,农民要想改变其生活模式而进入城市社会,在当时是相当困难的。另外,由于农民占到人口的绝大多数,这种城乡高低差异很大的体制自然就造成了我国社会底层大、上层小的金字塔型社会分层结构的特点。
第二,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身份群体,即干部和工人。我国城镇中的正式就业者都有一份由他所在的组织(单位)保存的档案。档案记载着这个人一生的经历、家庭背景、亲属状况等。档案编制的身份基本上是两类,即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这两种身份的区分不仅仅是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式,而是体现着重大的物质利益差别,两种身份在工资级别、工作待遇、出差补助、住房条件、医疗、退休等福利待遇上均有很大差异。一般说来,干部编制的待遇要大大优于工人。另外,从社会流动的角度来看,从工人到干部的身份转变也是相当困难的。这种身份的转变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从国家正式的全日制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获得相应的文凭;二是根据国家人事部门分配的干部指标而被聘用到干部岗位上,这种干部指标往往是很有限的。(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在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身份制分层体系中,干部的分层是一个核心内容,人们通常把它称为官本位制,也就是说,以干部或官员级别垂直分层作为全社会分层的基础与主线,并由此派生出全社会的分层体系。1956年,在颁布干部级别和工资分层标准时,国务院就以这些标准为模本对其他机构、团体和社会体系做了等级分层。与干部的工资级别相配套的有一系列的福利、待遇、服务等制度。
第四,单位制在城市社会生活中有着突出的作用。单位不仅是一种职业活动场所,而且由于政党与政治体系在单位内部的建立,单位具有了教育功能、思想政治功能、工作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等多种功能。由于功能的齐全性,单位具有了小社会的特征,单位之间的差异导致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单位制的特点是,不同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而同一单位成员之间的差异较小。另外,单位内成员大体上是终身制,成员在各单位之间的流动很少。
除了上述特点外,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社会分层也还有其他一些特点,例如,社会运动造成的地位骤升和地位骤降、财产分层不明显、集体主义盛行、个人财产所有制的弱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