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谈判取得的新成果
1927年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后,将收回外国租界和租借地作为对外交涉的重要任务。经过数年努力,又有一些租界被中国收回或正式收回。
在此期间,最早进行交收谈判的是天津比租界。天津比租界位置较为偏僻,自开辟以来一直较为冷落。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该租界工部局虽能勉强应付日常开支,但无力偿还为建筑道路、河岸等向银行所借的8万余两银子,以及越滚越多的借款利息。这一租界并不能给比利时带来实际利益,反而成了它的包袱。1927年1月17日,比利时政府与北洋政府举行修订双边条约的谈判时,比利时公使洛恩便宣布,比国愿将天津比租界交还中国,以示友好。北洋政府遂组织接收天津比租界委员会,准备予以接收。此时,北伐军已挺进到长江流域,比国使馆参赞于1月20日前往武汉,将上述情况通知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陈友仁。陈友仁指出,北洋政府为“非法机关”,坚决反对比利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改订任何条约。[25]同时,比方又有要求中国政府买回界内土地的条件,而财力极为拮据的北洋政府无力支付这笔款项。这一交涉遂被搁置。1929年1月,国民政府外交部重提这一旧案。此时,比租界工部局的处境并未改善,比利时政府因而表示,愿“自动”将该租界“无抵偿”地交还中国。随后,国民政府特派外交部条约委员会顾问凌冰等五人与比国使馆参议纪佑穆进行具体交涉。比方提出的要求有两项。其一,租界交还后,界内私产照旧维持。其二,租界工部局为修筑公共建筑而欠下的9万多两银子由中国偿还。[26]1929年8月31日,双方订立《比利时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及四项附件。这些文件规定,比利时政府将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移交中国政府,并将河岸、码头、道路、铁路及其所属地段等租界公产,工部局所有的机器、工具、家具、警装及银行存款,全部交与中国政府。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3万多两银子的债务,则由中国政府偿还给比利时政府。[27]该约签字后,国民政府指派凌冰等为接收委员,与比利时公使葛来姆继续会商有关交收事宜。此后,迟至1931年1月15日,双方才正式举行交接典礼。收回后的比租界被改为天津市特别第四区。
在此期间,中国政府还正式收回在事实上早被收回的镇江英租界。1927年3月下旬镇江英租界被中国接收后,中、英两国政府均未认为这是正式接收。5月20日,英国公使给英国驻镇江领事怀稚特下达的是“暂时撤退”的命令,怀稚特则向江苏交涉员表示,对这一租界英国政府“极愿交还,仅时间迟早问题”。[28]此后,英方曾多次就中国军队占用界内外国人房屋之事与镇江地方官府交涉,国民政府也以“租界驻兵,实为外交大障碍”,要求驻军悉数撤离。1929年3月,国民政府外交部命令镇江交涉员与当地英国领事试行正式收回镇江英租界的谈判。英国领事根卓之表示愿意归还这一租界,同时提出四项要求,即清理工部局所负债务,赔偿北伐军抵达镇江时英国人所受损失,给予界内英国人产业以永租权,英国公司继续享有码头停泊船只及运货经过江岸之权等。[29]因镇江商会出面承买租界工部局经营的电灯、自来水工厂,使工部局的债务得以清理,外交部又同意保留英方的两项既得权利,双方谈判的重点便是赔款的数额。经反复磋商,在将赔款从英方要求的7.6万元减为6.8万元后,交涉便告结束。由于镇江英租界在事实上已经收回,双方决定不用订立协定的办法,而是在10月31日由英国公使蓝普森与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正廷互换关于接收镇江英租界的照会。11月15日,国民政府正式举行交收该租界的典礼。[30](https://www.daowen.com)
半年后,为了保证英国人在事实上已被中国收回的厦门英租界的既得权益,即界内由英国人租赁的土地仍归他们永租,英方于1930年5月初向国民政府表示自愿交还该租界。经过几个月的谈判,双方决定仿照收回镇江英租界的成例,由蓝普森与王正廷于9月17日互换有关解决厦门英租界土地产权问题的照会。这些照会规定,在中国政府把取代原来租地契据的中国永租地契交给英国驻厦门领事以便转发当地外国商民之日起,厦门英租界“即行取消”。[31]同年12月30日,思明县政府办妥相关手续,厦门英租界遂被正式“取消”。
在收回租界的交涉取得上述进展,特别在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租借的威海卫租借地后,国民政府外交部于同年底照会日、法两国,提出了收回汉口日、法租界的要求,并准备逐步进行收回其他租界的谈判。然而,在1931年爆发了九一八事变,步步紧逼的日军铁蹄震撼了中国大地,致使收回西方国家在华租界已不是当时的急务。此后,中国民众强烈地要求收回各地的日租界,而有关收回英、法等西方国家在华租界的交涉实际上已经中止。
于是,从1929年初至1931年上半年,国民政府通过外交谈判的途径,收回了天津比租界,并正式收回了镇江、厦门两个英租界。对于这些租界,比、英两国本来已无意继续维持下去,而在交涉时中方又同意它们保留一些原有的权益,使得这些交涉进行得较为顺利。此后,在华拥有专管租界的国家只剩英、法、日、意等四国,辟有租界的通商口岸还有上海、天津、汉口等8个。连同2个公共租界,外国在华租界还剩下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