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法西斯战争的彻底荡涤

第四节 反法西斯战争的彻底荡涤

1937年7月7日侵华日军挑起卢沟桥事变,开始了对中国更疯狂的侵略。两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中国的抗日战争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场最终由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中,外国在华租界终于被全部清除。

在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中国军民对日本侵略者进行了坚决的抗击。在北平、天津沦陷前,中国军队发动了对天津日租界的攻击,但仓促之间未能得手。在日军不断扩大对中国的侵略之际,日本政府作出了撤退长江流域和苏、杭一带全部侨民的决定。从7月下旬、8月初起,日本侨民及领事馆人员陆续从重庆、汉口、杭州、苏州等地撤退,当地的日租界均交中国政府“代管”。中国警察遂先后接管重庆、杭州、苏州、汉口这四个日租界的警察权,并对这些已无日本人居留的日租界进行行政管理。1938年8月13日,即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一周年之际,湖北省政府又决定正式收回汉口日租界,将它改为汉口第四特别区,并将界内道路全部以中国人民反抗日本侵略或日本侵略者制造惨案的纪念日,以及抗日英烈的名字来命名。[32]不过,在此时苏州、杭州已经沦陷,不久,汉口也陷于敌手,这三地的日租界又被恢复。在这一时期中,真正被中国收回的仅有重庆日租界。

在当地时间1941年12月7日、中国时间12月8日清晨,日军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同日,日军占领天津、广州英租界,上海、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12月9日,国民政府正式向日、德、意三国宣战,并废除中日、中德、中意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合同。于是,中国即可收回日本、意大利在华的所有租界。此时,除重庆外,这些租界的所在地均已沦陷,中国政府尚无法在事实上收回其他城市的日、意租界。

在此期间,由日本政府扶持的汪精卫傀儡政权也劲头十足地开展着“收回”外国租界的运动。“归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一直是日本招降汪伪集团的诱饵,而汪伪集团也一直将“收回”租界当作掩盖其卖国嘴脸的遮羞布。1940年3月汪伪政府成立后,伪行政院外交部又秘密地确定“以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及法国租界为中心,以次推及其他各租界”的实施方案。然而,主子与奴才之间的利益不尽一致。日本政府就连名义上“交还”日租界这块骨头也不肯轻易地扔给自己的走狗。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1942年2月18日,日本政府才宣布要将已被日军占领的广州、天津两个英租界“移交”给汪伪政府,并于3月25日、29日先后进行“移交”。但是,日军不仅尽量霸占界内的仓库、房屋、贵重物资等,还规定,这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上之机构及行政之实施,应与当地日军最高指挥官密切联络”,“一切事项应经由特务机关长”,区内的治安警备应受日军“警备司令之处理,由中、日两国军警互相协力担任之”。[33]可见,日本政府的所谓“移交租界”,实在是场可笑的闹剧,连某些日本官员都认为,如此“移交”的结果,只会激起中国人民更大的愤慨。

1942年1月,国际反法西斯阵营正式建立。中国成为这一阵营中地位仅次于美国、英国、苏联的重要盟国。1942年下半年,美、英盟军与日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激战进入关键阶段。由于中国军民坚持抗战,在中国战场上牵制了上百万日军精锐,并在缅甸等地配合盟军迎击日军,因此,在整个太平洋战争中中国的进退对胜负天平的摆动已产生越来越重大的影响。然而在此时,中国仍是个被重重不平等条约束缚的国家。虽然英、美两国已表示在战后将与中国谈判废除治外法权,直至交还租界等事宜,但这些许诺不知何时才能兑现。日本侵略者也利用此种状况,大肆鼓吹日本进行的是驱逐英、美在亚洲侵略势力的“民族解放”战争,嘲讽中国政府并未被英、美“当做一个盟国,而是当做一个工具”。[34]1942年10月,出自加强盟国团结的需要,美、英两国正式向中国政府提议,从速签署中美和中英有关废除治外法权、交还在华租界的新条约。在谈判之际,中英对是否交还香港新界这一租借地等问题尚有分歧,影响了谈判进程。到风闻日伪方面也准备“交还”租界时,为了争取政治方面的主动,双方就求大同,存小异。1943年1月11日,中国政府与美、英政府分别订立《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和《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在这两个条约中,美、英两国政府认为应将上海、厦门两地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归还中国,英国政府还同意将天津、广州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归还中国,并终止上述租界给予它们的各种权利。接着,参加反法西斯阵营的比利时等国政府也相继与中国政府订立相同性质的条约,其中指出,应将上海、厦门两地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归还中国政府,并同意终止上述租界给予它们的权利。此时,上海、厦门、天津、广州均被日军占领,美、英等国尚无法在事实上交还这些租界。不过,这些条约已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告,上述外国在华租界的终结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在太平洋战场上屡次铩羽的日本为了尽力动员本国和占领区的全部力量来与盟国决战,于1942年12月21日的御前会议上决定了对华的新政策,其内容包括归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以强化汪伪政府,“拂拭”中国人民的抗日意识,[35]并促令汪伪政府对美、英宣战。1943年1月初,日本政府获悉美国国会将于1月8日审议有关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特权的中美条约,便临时改变于1月15日与汪伪政府订立所谓《日华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的安排,将订约的日期提前到1月9日,以便抢在美、英之前订立交还租界的条约,以利于进行“日中亲善”的欺诈宣传。根据这一协定,日本将把在华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交还”给汪伪政府,并允准汪伪政府尽快“收回”上海、厦门两地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随后,日、汪分别于3月9日和3月27日签署日本“交还”在华专管租界及厦门鼓浪屿公共地界的《实施细目条款》及《附属谅解事项》。根据其中的规定,汪伪政府于3月30日“接收”了杭州、苏州、汉口、天津等地的日租界。

由于“移交”上海、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除开美、英等国外,还牵涉尚与日本和汪伪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意大利、西班牙、丹麦等国。同时,在上海、天津、广州、汉口还有法租界,在天津还有意租界。为了演完这场“交还”租界的闹剧,日本又求助于其法西斯盟友。1943年2月14日、23日,意大利政府和由德国控制的法国维希政府分别宣布放弃在华专管租界及上海、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随后,被德国占领的丹麦等国政府也发表愿将鼓浪屿公共地界的行政权交还中国的声明。然而在事实上,法国维希政府无意交还任何专管租界,也不拟放弃在公共租界中的既得权益。汪伪政府于3月30日“收回”鼓浪屿公共地界、于4月1日“收回”各地法租界的计划因而均告落空。迟至4月8日,法国大使馆代表才与汪伪政府代表互换了有关法国放弃鼓浪屿公共地界行政权的照会。法国维希政府不过是希特勒德国的傀儡,却胆敢对日本“皇军”阳奉阴违,这就惹恼了日本军阀和汪伪群奸。4月28日,上海法租界发生巡捕房巡捕打死衫袜店学徒张金海一案后,日、汪方面就乘机发难,大造收回法租界的舆论,并派汪伪司法部部长罗君强专程到上海来处理该案。法国人懂得这是日本人对他们发出的警告,并懂得要是不交出一些专管租界无法过关,便决定丢车保帅,同意交出天津、汉口、广州的法租界来敷衍搪塞,以便保住上海法租界。5月18日,汪伪“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会”委员夏奇峰等与法国代表团全权代表柏颂斯等订立《天津、汉口、沙面法国专管租界交还实施细目条款》及《附属了解事项》,其中规定,这三个法租界的行政权将于6月5日“一律移交”汪伪政府。[36]于是,继5月28日“收回”厦门鼓浪屿公共地界后,汪伪政府又于6月5日“收回”了这三个法租界。

陆续“收回”上述租界后,有关“交收”远东经济中心上海租界的交涉提上了议事日程。最初日本政府对于是否将已由其控制的上海公共租界转交给汪伪汉奸去直接管理,尚有些举棋不定。到1943年6月下旬,日暮途穷的日本侵略者决定继续以所谓的“对华新政策”来作为起死回生的强心针,因而决定“交还”上海租界。6月30日,汪伪外交部部长褚民谊与“日本大使”谷正之订立《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条款》及《了解事项》,并就有关事宜互换了照会。在这些文件中,日、汪双方并不提及该租界开辟国英、美等国的立场,宣布该租界将于8月1日由汪伪政府“收回”。同时,日、汪双方又商定,上海法租界“当与公共租界同时收回”。[37]在这些文件的签字仪式上,汪伪立法院院长兼上海市市长陈公博宣称,我们于8月1日接收公共租界,“必须于同日接收法租界”。否则,上海市政不能统一,治安不能确立。他还声称,期望上海市民自觉努力,促使法国当局交还上海法租界。法国人仍企图继续拖延,以等待时局的变化,便一再乞求汪伪汉奸的主子日本侵略者高抬贵手,允准他们展缓六个月再交出该租界。汪伪汉奸便在报刊上大造收回上海法租界的舆论,日军则在公共租界实行特别警戒,来向法国人示威。法国人认识到,在兽性十足的日军面前敬酒不吃吃罚酒,上海法租界有被武力接收的可能,法国侨民也有被圈禁的危险。[38]7月9日,法国大使与日、汪方面商定,法方不久后就“交还”上海法租界。不过,他们仍提出了在交收该租界后“暂不变更”界内原来的一切人事及制度等附加条件。对于同为傀儡的法国维希政府,汪伪汉奸也不屑多作让步。除了满足法籍人员在人事上的几个要求外,他们声称对该租界“将来组织及管理”等,“均非法国所能预问”。[39]7月22日,双方终于订立《交还上海法国专管租界实施细目条款》及《附属了解事项》,其中规定,汪伪政府将在“收回”公共租界的前两天“收回”上海法租界。7月30日、8月1日,上海法租界、上海公共租界分别被汪伪政府“收回”。

这时,在全中国尚未被“收回”的仅有一个天津意租界。在法西斯阵营中,意大利和日本是平起平坐的伙伴。为了照顾日本的面子,意大利政府发表了“归还”天津意租界的声明,并在上海公共租界的“交还”已是大势所趋时于7月下旬与汪伪政府订立《关于意大利交还上海公共租界条款》及《附属了解事项》。不过,意大利仍无意放弃天津意租界这一在华的侵略据点。汪伪政府“屡次催促”,意方都以“准备尚未完竣”为说辞,一再进行拖延。[40]日本虽颇为不满,但也不拟为此等小事与墨索里尼反目成仇。1943年8月,意大利反法西斯力量乘着盟军在意大利迅速推进的形势,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墨索里尼政权,并于9月8日向盟军投降。片刻之间,风云突变,意大利从日本的盟国变成敌国。驻扎天津的日军立即封锁天津意租界,并于9月10日“协助”汪伪天津市政府强行将天津意租界“接收管理”。不久,希特勒德国派兵入侵意大利北部,将墨索里尼重新扶上台。汪伪政府遂又承认这一德国卵翼下的傀儡政权,并经日本外务省的斡旋,先是于1944年2月由汪伪政府驻日本大使蔡培与意大利傀儡政府驻日代办数度磋商,后由汪伪政府的外交部部长褚民谊与所谓意大利驻华代办苏比尼继续协商。同年6月,两个傀儡政府拟就有关交还天津意租界等事项的协定,其内容与交收法租界的协定基本相同。[41]

至此,在抗日战争爆发时中国土地上残存的外国租界,除重庆日租界由中国政府收回外,其余11个专管租界和两个公共租界均被汪伪政府“收回”。由于汪伪政府是日本侵略者豢养的走狗,汪伪政府的统治区就是日军的占领区,被汪伪政府“收回”的外国租界实质上是从“国中之国”变成了沦陷区。不过,经日、汪上演这出双簧剧后,在中国的土地上终于不再存在外国租界。

当然,汪伪政府是个伪政权,它对租界的“接收”不为国际社会承认。1945年8月,日本政府向反法西斯同盟无条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1月2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这一办法共有十条,其中规定,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的收回,根据中国与英国、美国、比利时、挪威、加拿大、瑞典、荷兰等国分别订立的平等新约来办理;天津、广州英租界的收回,根据1943年1月11日的中英新约来办理;天津、上海、汉口、广州法租界的收回,根据法国维希政府1943年2月23日放弃其在中国的不平等特权的声明,以及中国于1943年5月19日取消法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的一切特权的声明来办理;天津意租界的收回,根据1941年12月8日中国对意大利宣战后废止两国间一切条约的声明来办理。日本在华各租界的收回,不在该办法规定的范围以内,但盟邦及中立国在这些租界内的公私产业,应参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来办理。[42]这一办法公布后,有关各地的市政当局分别正式接收了这些租界,而且不再在当地设置外国人仍享有一定特权的特别管理区,而是将原租界所在地区直接并入当地政府的辖区。1946年2月28日,中国政府又与以戴高乐将军为首的法国临时政府订立《关于法国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其中追认了中国对上海、厦门两地公共租界及各地法租界的收回。[43]此后,丹麦、葡萄牙等国政府在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双边条约中也宣布“概行放弃”在上海、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中享有的或如有的任何特权。至此,中国完成了收回在华全部外国租界的法律程序。

从1917年到1945年,前后经过28年的努力,中国终于收回了外国在华的全部租界。其中部分租界的收回得益于国际风云的变幻,如北洋政府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机会才得以收回德、奥租界。另一些租界的收回,则是中国民众坚决抗争的结果,如汉口、九江等地英租界的收回。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通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从而为最终铲净外国在华租界扫清了障碍。而以1843年英国人开始勘划上海英商租地的界址,或以1854年上海英、法等国租界正式形成时作为起点,长达近百年的中国租界历史至此翻完了最后一页。

【注释】

[1][美]波赖:《最近中国外交关系》,曹明道译述,正中书局1935年版,第16页。

[2]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编著:《天津通志·附志·租界》,第62页。

[3]天津市历史博物馆编:《秘笈录存》(近代史资料专刊),第232—234页。

[4]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917—1923)》,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131页。

[5]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169页。

[6]命令,1920年9月24日,北洋政府《政府公报》第1期。

[7]《汉口租界志》编纂委员会编:《汉口租界志》,第428页。

[8]政务,北洋政府《外交公报》第1期,第1页;汉口市政府编纂:《汉口市政建设概况》第1编,武汉印书馆1930年版,第11页。

[9]政务,北洋政府《外交公报》第1期,第10页。

[10]张云伏编著:《中苏问题》,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95页。

[11]厦门市档案馆:民政局档案,第1时期,(原)第69号卷,第25页。

[12]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汉口九江收回英租界资料选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8页;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89页。

[13]顾器重:《租界与中国》,第65—68页;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汉口九江收回英租界资料选编》,第16页;《汉口租界志》编纂委员会编:《汉口租界志》,第434页。

[14]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第389页。

[15]顾器重:《租界与中国》,第75页。(https://www.daowen.com)

[16]顾器重:《租界与中国》,第76页。

[17]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汉口九江收回英租界资料选编》,第30—32页。

[18]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汉口九江收回英租界资料选编》,第29页。

[19]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第390页。

[20]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607—611页。

[21]洪钧培编:《国民政府外交史》第1集,第120页。

[22]张立瀛编纂:《镇江古今谭·租界》(稿本);许图南:《陆小波先生事迹纪要》,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江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镇江文史资料》第10辑,1985年版,第119页;镇江市地方志办公室藏地方史资料,第18-12号件。

[23]许玉芳、卞杏英编著:《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研究》,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

[24]吴蔼宸:《华北国际五大问题》第2篇,第15页。

[25]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1919—1931)》,第395页。

[26]洪钧培编:《国民政府外交史》第1集,第126页。

[27]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711—714页。

[28]洪钧培编:《国民政府外交史》第1集,第121页。

[2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二(2),第687号卷。

[30]洪钧培编:《国民政府外交史》第1集,第122—125页。

[31]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831页。

[32]《汉口租界志》编纂委员会编:《汉口租界志》,第443页。

[33]石源华:《汪伪国民政府“接收”上海两租界始末》,载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研究论丛》第1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84页。

[34][美]舍伍德:《罗斯福与霍普金斯》上册,福建师范大学外语系编译室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43页。

[35][日]植田捷雄:《支那租界归还及治外法权撤废》,日本龙文书局1944年版,第4页。

[3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18,第2900号卷。

[37]上海市档案馆编:《日伪上海市政府》,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94页。

[38]陶菊隐:《孤岛见闻——抗战时期的上海》,第247页。

[39]上海市档案馆编:《日伪上海市政府》,第103页。

[4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2002,第114号卷。

[41]天津档案馆、南开大学分校档案系编:《天津租界档案选编》,第420—425页。

[42]《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大公报》1945年12月13日。

[43]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1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