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新海军的中枢机构:从海军处到海军总部

一、设置新海军的中枢机构:从海军处到海军总部

1945年4月,一份以“在军政部内设海军处”为核心内容的重建中国新海军的意见书,经国民政府召集第三十六次最高幕僚会议研究后获得通过。尽管海军总部代表杨庆贞对此持反对意见,“请求暂行保留,俟征询陈总司令意见后,再请核夺”,但蒋介石在批示中指示“准照议成立”。[17]这表明军委会决定在海军总部之外另设海军处作为重建新海军的中枢机构。由于新成立的海军处隶属于军政部,1944年11月取代何应钦执掌军政部的陈诚开始介入海军事务,成为影响海军重建的另一关键人物。

1945年9月1日,国民政府命令在军政部之下正式设立海军处,掌管海军的行政、训练、教育与建造等事项,下设办公室和总务、军务、训练、技术4组[18]。海军处正常运行3个月有余之后,蒋介石决心撤销海军总部。12月27日,蒋介石分别致电陈绍宽与陈诚:“海军总部准予撤销,其业务一切由军政部海军处接收,限卅五年一月卅日以前交代完毕可也。”[19]蒋介石在当日的日记中将下令取消海军总部与同时取消陆军总司令部视为战后“军事整革之起点”[20]。31日下午,军政部海军处派副处长周宪章前往海军总部办理交接事宜。交接完成后,陈绍宽随即离开海军总部。海军处接管海军总部后,成为国民政府设立的唯一掌管海军事务的官方机构,同时也标志着军委会在与海军总部关于海军政令统一的竞逐中最终胜出。(https://www.daowen.com)

1946年3月,海军处因业务激增,获准扩编为海军署,陈诚兼任署长,实际部务仍由副署长周宪章负责。1946年6月,国民政府国防体系全面改组,新设国防部以取代军事委员会。军政部海军署改编为海军总司令部,隶属国防部,国防部参谋总长陈诚兼任海军总司令,周宪章任海军总部参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