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儿期保健
主要通过对孕母的保健来保证胎儿在宫内的健康发育。
(1)大力提倡和普及婚前检查、遗传咨询,禁止近亲结婚,预防先天性发育不全和遗传性疾病。患有心肾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肺结核等慢性病的育龄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决定可否怀孕及孕期用药。
(2)孕母应避免接触放射线和铅、汞、苯等有毒化学物质;避免吸烟、酗酒及滥用药物(包括中药、中成药和西药);避免孕期感染及妊娠合并症,以预防先天畸形和早产、流产等。
(3)保证孕母营养充足,特别是妊娠后期应加强铁、钙、锌、维生素D等营养素的补充,并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4)积极预防产伤和产时感染。
(5)注意劳逸结合,避免环境污染,给予孕母良好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