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 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

4.4.4 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

根据市政管网资料,发现当时(2017年)玉岭路站附近暂无市政管网。

1.玉岭路站管网设计原则

(1)车站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并尽量利用市政既有设施。

(2)车站给水系统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给水系统满足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对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同时坚持综合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3)车站排水系统的各类污、废水及雨水分类集中,就近排入城市相应的排水管网。排水系统做到顺直通畅、便于清疏、维修工作量小。

(4)车站消防有完善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对重要电气设备用房采用自动灭火系统,并设手提式灭火器,以确保能迅速有效地扑灭各种火灾。

(5)与地铁同时修建的地下商场、地下商业街,面积大于500 m2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地铁针对火灾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应按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7)配置的所有消防设施附近均不应有遮挡物遮挡。

(8)所有给排水管道不穿过变电所、通信信号机房、控制室、配电房等电气设备用房。

(9)地下车站的给排水及消防管道,宜由车站通风道进出。穿过地下主体结构的给排水管预埋柔性防水套管,同时在主体结构内侧设置可挠性橡胶软接头。

(10)给排水及消防设备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并经过实际运营考验的设备产品;同时给排水设备规格统一,且便于安装和维修,满足系统功能的技术要求。给排水设备材料均采用国内产品。

(11)所有管道穿越人防结构时,做人防密闭套管,在人防结构内侧设置工作压力不小于1.6 MPa的闸阀以满足人防要求,其离结构内墙的距离不大于200 mm,并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的其他要求。

(12)金属给排水管道及相关设备,采取防止杂散电流腐蚀的措施。

(13)设计中有关与城市给排水系统衔接的问题,均应与城市相关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

2.消防给水系统

(1)车站消防用水量见表4.6。

表4.6 车站消防用水量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注:玉岭路站一次灭火消防用水量为360 m3

(2)车站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泵、稳压泵和消防水池组成。

(3)消防给水引入管经位于大端的1号风亭新风井进入车站的消防水池,经消防水泵、稳压泵提升后与车站立体环状消防给水管网相接。

(4)消火栓给水系统在车站地下各层分别形成环状消防给水管网,并在车站两端分别用DN150的立管将地下各层水平环状消防管网相连,形成立体环状消防给水管网。环状消防给水管网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应超过5个。消防管道在站厅层敷设在吊顶内,在站台层敷设在站台板下。

(5)由车站两端分别向每个地下区间隧道引入一条DN150消防给水干管,在区间呈环状布置,使车站、区间形成一个完整的环状消防给水管网。在进入区间的消防管道前串联安装手、电两用蝶阀,手、电两用蝶阀应安装在站厅层端部人员容易操作的地方。

(6)消火栓箱的布置应确保车站内任何部位均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一股水柱流量不小于5 L/s,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 m。消火栓口径为65 mm,水枪口径为19 mm,水龙带长度为25 m。

(7)车站站厅层及设备区设单口单阀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 m。车站站台层公共区设8个单口单阀消火栓,间距不大于30 m。车站站厅及站台的公共区设大型消火栓箱,上格设DN65的消火栓,并设消防软管卷盘一套,下格设2具MF/ABC5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长度超过20 m的通道应设置消火栓箱。风道内不设消火栓箱,环控机房内设消火栓箱。区间消火栓间距按50 m控制,区间不设消火栓箱,仅设置栓口。

(8)车站站台层两端(车站与区间交接处)各设置2套(共4套)消防器材箱,箱内放2根25 m长水龙带,配2支多功能水枪,水枪喷嘴为φ19。

(9)站厅层、站台层及人行通道公共区的消火栓箱和消防器材箱应全部暗装,设备用房区则宜半暗装或明装。

(10)室外消防水池设置于3号出入口西侧的开挖段处(置于地下),室外消火栓由室内增压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供水,在每个出入口设置室外消火栓,供消防车取水。靠近车站的室外消火栓处设置DN150消防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15~40 m。

3.消防排水系统

(1)消防废水量与消防用水量相同。

(2)在车站线路坡度最低点设一座废水泵房,泵房设2台潜水排污泵[Q(流量)=50 m3/h、H(扬程)=35 m,N(功率)=11 k W],平时一用一备,轮换工作,必要时同时启动,废水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排水泵15~20 min的出水量,有效容积为25 m3,平时计算废水量为15.6 m3/d,消防时为231.6 m3/d。出入口及敞口风亭底部设置局部排水泵房,每处设2台潜水排污泵(Q=20 m3/h,H=20 m,N=2.2 k W),平时一用一备,轮换工作,必要时同时启动。设集水井汇集雨水、废水、结构渗漏水。废水由潜水排污泵提升至地面排水压力井减压后,排入市政雨污合流管。

4.灭火器的配置

(1)车站手提式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均按严重危险等级确定。

(2)火灾种类按A类火灾考虑,灭火器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在专用的灭火器箱内。

(3)灭火器配置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确定。

(4)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