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建筑消防设计
1.设计规范、标准
1)设计规范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2009)[2023年3月1日作废,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33—2022)代替]。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2001年局部修订版)[2018年4月1日作废,被《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代替]。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2015年5月1日作废,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代替]。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2015年10月1日作废,被《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代替]。
(8)《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1995)。
(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 02—2009)。
(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1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规定等。
2)设计标准
(1)站厅层。
①站厅布置形式应根据站台形式、售检票方式,以及楼扶梯、无障碍电梯和其他乘客服务设施的布局综合确定。公共区应划分为非付费区和付费区,并用闸机和栏杆隔开。车站公共区作为乘客服务的标准功能模块,设计应尽量标准化,为乘客服务的各项设施,应固定相对位置,便于识别和运营统一管理。
②站厅层应在合理的功能分区、流线设计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中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距离等要求布置。
③当站厅公共区采取付费区在中、非付费区在两端的布置形式时,至少在一侧留通道连接两个非付费区。非付费区连通道(周边无商业设施)宽度按不小于3 m考虑,若连通道设置闸机,通道宽度不小于4 m。
④站厅非付费区面积应大于付费区面积,一般车站站厅层公共区两侧非付费区宽度按不小于2跨且不小于16 m考虑,对于兼顾过街功能的大客流的车站公共区,此宽度宜适当加宽,建议按不小于20 m考虑。短时会有突发客流的车站,应适当加长非付费区长度。
⑤出入口、楼扶梯、售票机、检票机、票亭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⑥售票机前应预留一定距离的排队空间。一般车站售票机与最近出入口通道的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5 m,客流较大或者外地客流较多时,车站售票机与最近出入口通道的距离不宜小于3.5 m。第一台售票机与最近的出入口通道的距离不宜小于5 m。在此范围内不应设置任何设备。
⑦设计标准。
公共区装修后地坪面至结构顶板底净高 ≥4900 mm
公共区地坪装修层厚度 150 mm
管理及设备用房区地坪装修层厚度 150 mm
通风空调机房及变电所用房地面装修层厚度 50~100 mm
管理及设备用房区走道净宽(单面布置房间) ≥1500 mm
管理及设备用房区走道净宽(双面布置房间) ≥1800 mm
主要设备管理用房区主要通道及通道转角处 ≥2000 mm
管理及设备用房区走道净高 ≥2400 mm
公共区装修后最小净高(一般站) ≥3200 mm
公共区装修后最小净高(大型枢纽站) ≥3500 mm
弧形断面有效宽度内装修后最小净高(两侧起拱处) ≥2300 mm
公共区地面至任何悬挂障碍物 ≥2400 mm
车站控制室与站厅之间设大面积防火玻璃窗。
(2)站台层。
①站台是车站内乘客等候列车和乘降的平台,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中各车站采用B型车,其计算长度由列车编组长度确定。
②站台长度为120 m;站台有效长度为114.17 m(设计时暂定,待设备招标后确定)。
③地下车站站台设置全封闭站台门,在站台门两端外侧应留出不小于1.5 m×1.5 m的乘务工作空间,在靠近站台门端门一侧开设净宽不小于1.5 m的乘务员乘降门。
④站台公共区应设不少于3组楼扶梯通往站厅层,至少一处设上下行扶梯,宜纵向分布均匀,站台公共区任意一点至最近的通道口或梯口的距离不得大于50 m。全线标准车站站台楼扶梯、电梯的相对位置宜一致。
⑤岛式站台车站设备、管理用房必要时可伸入有效站台内,但不宜超过半节车厢长度,当超过时,应设不小于2.4 m宽的联络通道。在站台范围内,设备用房外墙装修完成面与站台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3 m。
⑥在站台一端设置公共卫生间(含残疾人专用),且设置在设备与管理用房较集中的一端,标准为宽11 m的站台车站女厕不少于5个蹲位,男厕不少于2个蹲位、3个小便斗;公共卫生间应分线设置,换乘站及客流集中的车站应适当增加蹲位数量。
⑦设计标准。
换乘车站岛式站台宽度:
节点换乘 ≥14000 mm
通道换乘 ≥13000 mm
标准岛式站台宽度(一般情况下) ≥11000 mm
岛式站台侧站台宽度(装修后净宽) ≥2500 mm
侧式站台宽度:
长向范围内设梯的侧站台(装修后净宽) ≥3500 mm
垂直于侧站台开通道口的侧站台(装修后净宽) ≥4000 mm
站台层地面至站厅层地面层高(装修后) 5100 mm
公共区装修后净高 ≥3000 mm
公共区地面至任何悬挂障碍物 ≥2400 mm
公共区地坪装修层厚度 100 mm
管理及设备用房区地坪装修层厚度 100 mm
公共区站台装修面至轨面高度 1050 mm
站台边缘到线路中心线 1500 mm
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净距 2150 mm
轨面至结构底板顶面(一般情况下) 580 mm
变电所及设备用房净空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3)车站出入口和风亭。
①车站出入口数量与规模应根据远期超高峰小时客流量确定,兼作城市过街通道的,其宽度应根据过街客流量加宽。每个出入口的宽度应根据出入口的位置、分向客流及可能产生的突发性客流等因素而定的不均匀系数计算确定。
②车站出入口一般不少于四个,当车站客流量较小时,可酌情减少,但不能少于两个,有条件的车站两侧至少各设置一组上下行扶梯,以提高服务水平。出入口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出入口通道长度大于60 m的要设排烟设施,地下出入口长度超过100 m的,应采取措施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③车站出入口平台标高应比附近规划地面高不小于450 mm,若提高后的平台标高仍低于防洪标高,应设置可靠的防淹设施。车站出入口防淹平台长度宜不小于3000 mm,并设排水坡(1%)坡向街道,地面作防滑处理。
④车站出入口与地面建筑合建时,应在出入口处设置防火分隔设施,方便车站的管理。当车站出入口兼作过街通道时,其出入口及站厅的相应宽度设计应考虑过街客流量,且应设隔离设施,与车站站厅分开。
⑤出入口、风亭出地面部分,在满足各专业要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https://www.daowen.com)
⑥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应与人防设计配合,考虑人防封堵、连通口的位置。
⑦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力求短、直,弯折不宜超过三处,弯折角度宜大于90°。
⑧地面风亭的设置宜与地面建筑相结合。其风口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防火、规划及环保要求,通风口距二类区域建筑物应不小于15 m。
⑨风亭口部设置。
a.当采用侧面开设风口的风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风、排风、活塞风口部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 m,且进风与排风、进风与活塞风口部应错开方向布置,或排风、活塞风口部高于进风口部5 m。
风亭口部5 m范围内不应有阻挡通风气流的障碍物。
风亭口部底边缘距地面的高度应满足防淹要求;当风亭设于路边时,其高度不应小于2 m;当风亭设于绿地内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 m。
b.当采用顶面开设风口的风亭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风与排风、进风与活塞风亭口部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 m。
活塞风亭口部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 m;活塞风亭口部与排风亭口部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 m。
风亭四周应有宽度不小于3 m的绿篱,风口最低高度应满足防淹要求,且不应小于1 m。
风亭开口处应有安全防护装置,风井底部应有排水设施。
c.当风亭在事故工况下用于排烟时,排烟风亭口部与进风亭口部、出入口口部的直线距离宜大于10 m;当直线距离不足10 m时,排烟风亭口部宜高于进风亭口部、出入口口部5 m。
d.风亭口部与其他建筑物口部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防火及环保要求。
根据地铁站一般规定,各出入口及风亭由左下角开始按逆时针顺序命名。
⑩设计标准如下。
通道净宽(无自动扶梯) ≥3000 mm(装修完成面)
通道净宽(一台扶梯及一组楼梯) ≥4500 mm(装修完成面)
通道净宽(两台扶梯及一组楼梯) ≥6000 mm(装修完成面)
通道净高(通道长度≤60 m) ≥2500 mm
通道纵向坡度(一般情况下) ≤3%
通道横向坡度 0.5%
出入口防淹平台长度 ≥3 00 0 mm
(4)车站主要设备。
①自动扶梯。
车站自动扶梯的数量应满足远期超高峰小时设计客流的平时使用及紧急疏散需要,同时须考虑提升高度的要求。出入口的自动扶梯应按近期设计客流量设置,按远期设计客流量预留。站厅到站台的自动扶梯应按近、远期设计客流量(取大者)设置。上下行扶梯布置方式需与左右线进出站近、远期设计客流量(取大值)流线相一致。每台自动扶梯的汇集客流应尽可能相等。换乘站、大客流站应酌情增加自动扶梯的设置数量。
自动扶梯的倾角为30°,有效净宽按1 m计算,运输速度采用0.65 m/s,作为事故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应采用一级负荷供电。
扶梯安装设计标准如下。
自动扶梯扶手带中心线至墙面装修面的距离 ≥500 mm
自动扶梯踏步面至上部任何障碍物的最小高度 ≥2300 mm
扶梯底坑深度 ≥1500 mm
两相对运行的自动扶梯工作点之间的净距 ≥18000 mm
(困难条件下≥16000 mm)
两相反方向运行的自动扶梯工作点之间的净距 ≥16000mm
自动扶梯分段设置,且同向运行时,扶梯工作点之间的净距≥12000mm
步行楼梯第一级踏步与相对自动扶梯工作点之间的净距 ≥15000mm
(困难条件下≥12000 mm)
自动扶梯工作点至前方阻碍通行的障碍物的净距 ≥8000 mm
站台端部设备房边墙至自动扶梯工作点的净距 ≥10000 mm
(困难条件下≥8000 mm)
②电梯。
站台至站厅、站厅至地面应设无障碍电梯。
位于出入口通道内的无障碍电梯,应设在人防段以外,其口部的地面标高应高于相邻通道地面标高,电梯底坑应设排水设施。
电梯地面亭应根据车站周边环境和规划要求独立修建或与出入口合建。
位于地面部分的电梯亭梯门前应设前室或门斗。电梯门前应设防淹平台,平台高度应高于周边规划场地的防洪、防涝要求。平台与地面间应设无障碍坡道。地面电梯亭不宜采用透明结构形式。
地面至站厅的无障碍电梯布置在出入口通道内时,梯门前应留有足够的等候空间。当电梯与出入口合建时,电梯通道进出口不得影响上下楼扶梯乘客通行。
③楼梯。
a.管理及设备用房区有人集中的区域内应设一座净宽不小于1.2 m的工作人员楼梯间,楼梯间应封闭,车站为地下三层及以上时,应设防烟楼梯间。
b.消防专用通道及楼梯间与工作人员安全出入口,应能够方便到达地下设备层、站台层。
c.设计标准。
踏步宽(b)、踏步高(h)、级数(n):
乘客使用楼梯 b=300 mm,h=150 mm
工作人员楼梯 b=260~280 mm,h=160~170 mm
步距舒适度要求 b+2h≈600 mm
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n 3≤n≤18
楼梯休息平台宽度 1200~1800 mm
楼梯宽度(指装修后净宽):
公共区单向通行楼梯 ≥1800 mm
公共区双向通行楼梯 ≥2400 mm
与两台扶梯组合(有上、下行)并列布置楼梯 ≥1200 mm
设备区工作人员专用楼梯 ≥1200 mm
④栏杆。
当楼梯净宽大于3600 mm时,应设置中间扶手栏杆。
楼梯口部栏杆高 1200 mm
楼梯梯段栏杆高 900 mm
踏步面沿口至吊顶面净高 ≥2300 mm
⑤自动售票机布置标准。
a.自动售票机应设在客流不交叉,且干扰小的地方。售票机前应预留一定距离的排队空间。一般车站售票机与最近出入口通道的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5 m。客流较大或者外地客流较多时,车站售票机与最近出入口通道的距离不宜小于3.5 m,第一台售票机与最近的出入口通道的距离不宜小于5 m。在此范围内不应设置任何设备。
b.自动售票机数量考虑合适的储值票比例,按近期设计客流需求设置,并预留远期设计客流需求数量的安装位置。
c.车站内售票机宜布置在公共区两端头,并应结合车站不同方向的客流成组设置,宜不少于两处。
⑥自动检票机布置标准。
a.进站闸机应设在售票区至下行楼扶梯进站客流流线上。出站闸机应设在上行楼扶梯出站客流流线上。其数量按近期设计客流需求设置,预留远期设计客流需求数量的安装位置。其布置方式需与左右线进出站近、远期设计客流(取大值)相一致。远期设计客流量潮汐现象明显的车站,应适当增加双向检票机的设置数量。
b.进出站闸机一般应分别集中、垂直于客流方向设置,应便于管理,避免客流交叉,前方留出足够的客流集散空间。
c.客服中心应设在付费区与非付费区的分隔带上,一般车站客服中心设2座,分设于两侧付费区与非付费区交界处。特殊车站根据客流情况及车站布置情况可增加客服中心设置数量。全线客服中心采用定制成品。
d.凡近、远期分期实施的换乘车站,以及近、远期采用不同的分区及闸机布局的车站,均应按照近期和远期布局分别设计,并应预留远期改造或扩容的条件。布局中应尽量减小远期改造规模,并防止远期施工对列车运营的影响。
e.闸机的数量应与楼梯、自动扶梯的通过能力相匹配。
2.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民用建筑分类中的交通建筑。
(2)地下车站及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出入口、风亭等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3.防火分区
根据技术要求,车站除公共区外,设备管理用房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500 m2。玉岭路站共分为六个防火分区,公共区站厅、站台部分为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层左端(西端)设备用房为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层右端(东端)管理和设备用房为两个防火分区,并在每个防火分区内设置一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站台层左、右两端设备用房区各为一个防火分区。
车站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除车站公共区外,设备管理用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 m2。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设有一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邻防火分区间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
站内每个防火分区之间(包括楼、电梯结构墙体)均设置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为3 h。防火墙上的门采用A类隔热防火门,门的开启方向朝向疏散方向(即安全区)。防火墙墙体砌筑至该层顶板底面,墙体厚为200 mm,采用耐火极限为3 h的砌体,用M5砂浆砌筑。
工作人员使用的楼梯,在楼梯口设置A类隔热防火门。其他墙体上的门也根据设备的重要性或具体情况采用A类隔热防火门,电气用房的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
管道穿越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有效的防火材料实施封堵。设备区通道宽度根据设备用房布置情况而定,管理用房区通道净宽不小于1200 mm。
车站站台公共区的楼梯、扶梯、出入口通道,应满足当发生火灾时在6 min内将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到达安全区的要求。消防专用梯及垂直电梯不计入事故疏散用设施。自动扶梯可以作为疏散设施,当其不运行时,其疏散能力按0.9 m宽楼梯计算。事故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其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负荷。
4.防烟分区
车站公共区充分利用楼板下的混凝土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公共区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 m2,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梁高不小于500 mm。无条件采用梁分隔时,应采用固定式挡烟垂壁。站台公共区的楼梯、扶梯开孔处和站厅的人行通道口应充分考虑利用不燃的装修材料作为挡烟垂壁进行防烟分隔,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3 m。
5.紧急疏散
(1)提升高度不超过三层的车站,乘客从站台层疏散至站厅层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的时间,应按式(3.4)计算。经过验算,T=1+(Q1+Q2)/0.9[A1(N-1)+A2 B]=1+[19752×1.25/27+(1223+2203)×1.25/27]/0.9[122×(3-1)(扶梯)+62×(2.2+2.2)(楼梯)]=1+1073.056/465.12=3.307 min<4 min,满足疏散要求。
(2)站厅层右端主要设备管理用房区设一条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兼作消防专用通道,净宽不小于1200 mm。设备管理用房区内站厅、设备层、站台层的人行楼梯为封闭的防烟楼梯间。
(3)在站台每端均设到达轨行区的楼梯,楼梯宽1200 mm。
(4)紧急疏散时(火灾工况)所有进站、出站检票机及设于分隔带上的门应能全部打开。
6.商铺、银行设置
(1)地下车站站厅公共区非付费区内商铺的总面积不应大于100 m2,单处商铺的总面积不应大于50 m2,商铺应采用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隔离,并设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玉岭路站设置商铺1个,面积7.22 m2。
(2)ATM机设于非付费区。玉岭路站在非付费区靠近Ⅳ号出入口处设置ATM机,方便乘客使用。